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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12 15:49
单位名称 绥德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财政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是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算、预算进行评估;确定预算评审项目,制定评审计划,展开评审工作;负责财政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评审工作;负责完成上级和本级财政部门安排的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和其他业务;负责县域内财源税源监测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住所 榆林市绥德县永乐大道财政大楼
法定代表人 张靖
开办资金 2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绥德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6.57万元 29.76万元
网上名称 绥德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一)加强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按照年初制定的“三会一课”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各项学习任务,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为全年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一是认真学习习总书记来陕讲话精神,做到始终把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穿理论学习;始终把重要讲话精神贯穿调查研究;始终把重要讲话精神贯穿检视各项问题;始终把重要讲话精神贯穿整改落实。二是认真学习传达“以案促改”会议精神,使每一位党员都能深刻查找思想、政治、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正视自身与党章党规党纪要求的差距,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通过整改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保持良好纪律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为推动财政改革作出应有的贡献。三是认真深入学习二十大会议精神,努力做到吃透精神实质、领会丰富内涵、把握核心要义,努力做到理解透彻、融会贯通、知行合一,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落实各项党的政策方针。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使我中心干部队伍无论从生活工作作风上、制度约束机制上、还是业务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改观,使我中心实践工作更具有前瞻性、规范性和系统性。(二)评审工作开展情况1.创新评审方式,优化评审流程。我中心在去年评审工作的基础上,参考中央和各省市项目评审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反复推敲,创新方式,优化了工作流程。一是进行初审,我们对项目单位送来的预算由我单位人员进行初审,如有不合理、不合规的项目预算,我们对项目单位提出反馈意见;二是制定评审计划,我单位集体研究决定确定评审方式,如将委托中介机构,我们根据会议精神、中介机构的业务能力及项目单位对评审的时限要求,确定中介机构;三是下达评审通知书,我们依据评审计划对中介机构下达评审通知书;四是形成初审意见,中介机构评审初稿出具后,我们与项目单位对接,对有疑义的问题,我们要求双方提供佐证资料,相应调整初稿,直至双方都无疑义;五是出具评审结论,我们对每一个评审项目均根据预算审核报告书出具评审结论;通过一系列的举措有力推动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地开展。2.择优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提高评审效率。我中心建立了一套以强化时效性、准确性和诚信度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机制,择信誉好、力量强、资质高的中介咨询机构作为长期合作单位,对业务质量差的单位采取淘汰的措施,促使中介咨询机构按市场经济及公正、诚信的要求,不断提高业务质量。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确保财政资金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绥德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绥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按照政府采购程序,2022年10月我中心通过框架协议采购程序,对绥德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采购项目预算审核服务项目进行框架协议征集,征集了17家综合实力较强的中介咨询机构作为今后的合作单位。3.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完成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任务。我中心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审核,提高评审效率,严把项目审核程序和审核结果,审核中坚持“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宗旨,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三)持续推进税源监控工作1.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税源监控网络体系我中心在“四位一体”财源税源监控体系网络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工作,优化重点税源和纳税服务,按照“政府领导、财政牵头、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监督”的基本思想,堵塞税收征管领域漏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2.推进税源结构改革,大力培植潜在税源。我县是能源匮乏县区,税源结构较单一。近几年我中心通过积极组织重点税源调研和全县税源普查的方式,为我县推进税源结构改革提供基础性依据。同时通过积极争取财源建设资金,积极协调县级财政配套市级财源建设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大力培植以新能源、新材料等潜在税源。(四)积极深入开展我县“减税降费”工作一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与县税务局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二是配合市局做好“减税降费”相关各项调研。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指南〉的通知》(榆政财税发〔2022〕11号)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调研工作的通知》(陕财办税函〔2022〕9号)文件精神,我单位联合县税务局组织开展了专项活动工作并形报告上报市财政局。(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爆发以来,我中心积极响应上级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制定了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制度,对每个职工干部的出行情况、身体状况做到及时掌握及时汇报。同时在我县疫情形势较为严峻的时候,响应上级党组织的安排部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及时下沉社区参与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在我中心负责的防控卡点,24小时坚守岗位,认真排查社区人员结构、返绥情况,对防疫政策积极进行宣传,切实做好居民群众的“宣传员”“守门员”“劝导员”。(六)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今年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关键之年,我中心始终坚持以习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做好各项巩固衔接工作。根据年初入户走访交流,在结合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和意向基础上,认真编制2022巩固计划,在田庄镇麻地沟村结对帮扶期间,全年认真做好各项帮扶任务,确保已脱贫群众无一返贫。同时从2022年1月份开始,单位全体干部在驻村帮扶贫困户手中陆续购买了土鸡、土鸡蛋、小米、羊肉等特产。2022年4月28日,在绥德好产品乡村大集消费帮扶活动中,我中心干部在郝家桥购买企业和农户农产品共计1221元,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费方式,助力贫困户增收。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是我中心累计评审项目193个,评审财政资金60854.71万元(其中采购类62个,送审金额20259.98万元),审定资金总额为58302.37万元,审减金额合计2552.3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4.2%,其中:自评项目31个,评审财政资金5075.86万元,审定资金总额为4565.92万元,审减金额合计509.94万元。二是增值税留抵退税涉及64户纳税人,共计退税70703.08万元。其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精神,为陕西榆林绥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69843万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7户,累计金额245万元:小微企业“六税两费”享受范围共计减免357户,累计金额1728万元;制造业累计缓缴税金额为430万元,政策实施前累计退税75万元,涉及10户纳税人,及时解决了纳税人资金短缺困难。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我中心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和减税降费专业人员短缺。2.各业务干部专业知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今后要加强干部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3.与税务、自然资源、水利、发改、审计等部门配合不够,税源监控的整体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4.部分送审部门出报告时限短,评审时间紧,会影响评审质量。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对中介机构加强管理为了加强对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受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中介机构在项目评审时各个环节的评审质量。目前对中介机构管理制订以下三个管理办法。1、《关于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质量控制的管理办法》2、《关于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综合服务考评的办法》3、《关于对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实施过错责任追究的办法》(二)严格加强我中心业务人员的管理按照财政投资评审的有关规定,我中心拟订了《绥德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中心内部管理办法》,将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评审效率,确保评审质量。(三)及时调整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时间计划表。我中心将自觉、主动服务项目建设大局,按照“早安排、早部署、早实施、早行动”的思路,提前安排,合理统筹,及时与各相关建设单位取得联系,要求其上报项目计划调整时间表,以便及时将其列入中心年度评审计划框架,保证评审工作的有序进行。做到任务清晰,重点明确,节奏鲜明,任务落实,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评审管理和税源监控工作,不断拓宽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思路,提高评审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效益性,为政府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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