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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建筑业劳保基金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12 10:22
单位名称 安康市建筑业劳保基金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建筑业劳保基金工作提供经办服务。收取、估算、上解、下拨建筑业劳保统筹费用。
住所 安康市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 杨帆
开办资金 445.45万元
经济来源 自收自支
举办单位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02.8万元 811.6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在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范围开展工作,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严格政策执行,停止劳保费收缴。2021年3月15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全省统一停止建筑业劳保费用的通知》(陕建发〔2021〕1021号)及省总站印发的《关于做好全省统一停止建筑业劳保费用相关善后工作的通知》(陕建价统发〔2021〕20号),指出停止全省劳保费用的收缴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的措施之一,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沟通,确保平稳过渡。(二)全面开展劳保费清退摸底排查工作。根据陕建发〔2021〕1021号文件规定,停止收费,对于已经收缴的劳保费用按照规定逐步进行清退返还,立即组织成立清工作退领导小组,组织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开展摸底排查工作。以劳保费收缴票据为基础,从源头入手核查缴费单位、工程项目及收缴额,从财务台账核查逐项目比对已拨付返还资金及未返还资金,统计出应返未返的劳保费项目、金额及建筑企业,并进行登记造册,形成清退返还清单,为以后的工作打好基础。(三)加强服务意识,加快拨付进度,做到应返尽返。对已收缴劳动保险费且资金占用较长的工程项目,采取“一企一策”,主动联系施工企业,加强跟踪服务,优化工作程序。为进一度提高拨付效率,对企业申报的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等资料“容缺”受理。进一步做到从快从简、应返尽返,确保劳保费清退工作有力有序、依法依规进行。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2年,分八批审核汇总上报省造价服务中心项目338个,共计7365.39万元。省办审批返还拨付项目308个,拨付返还资金7104.27万元,资金下拨后及时通知企业办理资金结算手续,资金拨付办结率100%,确保资金返还高效。妥善解决建筑参统企业的实际困难,积极开展对陕西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参统企业发放遗属生活补助,对陕西金力源建设有限公司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申报,为企业共申请补助资金总额为22.08万元,已批准并拨付资金11.11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清理以前年度未返还项目。由于时间跨度太长,以前年度拨付率不高,需要清理的项目近2000项,金额较大。(二)改进的措施: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主动联系甲方寻找施工企业,翻找历史材料、复印票据等,为企业的项目返还创造条件。四、下一步工作思路。树立服务意识,变被动为主动。加大与县(市、区)统筹站和企业之间进行业务工作互动交流,确保所有未返项目应返尽返,切实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利益。加快拨付进度,为已申报的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劳保费返还拨付工作。以为企业服务为根本,为企业的“疑、难”项目想办法、出主意,积极联系省办,“一企一报”或“一事一报”,做好项目清理返还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