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信息公开
业务大厅
政策法规
常见问题
首页
>
年度报告
>绥德县>
绥德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绥德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12 09:14
单位名称
绥德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救助管理
住所
绥德县城东紫荆花园
法定代表人
李进
开办资金
3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绥德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52万元
12.7万元
网上名称
绥德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具体业务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中心全年对符合救助条件的394人次予以救助,其中站外救助13人次,护送返乡13人次,站外医疗救助10人次。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救助率达100%。圆满的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夏季送清凉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给不愿意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发放矿泉水、花露水、西瓜等;对愿意返乡的流浪乞讨人员,为其购买回家车票;对街头发现的疑似精神障碍、智力残疾人员则立即送医院治疗。3、组织开展以“救助,让弱有所扶更温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我中心设1个站外宣传点,此次活动共制作12块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页800余张,发放救助政策600余份,发放救助引导卡600余张,发放宣传手提袋500余个,宣传抽纸3000余盒。现场介绍救助机构功能布局、工作内容和服务流程,详细讲解为受助人员提供生活起居、急病救助、寻亲送返等救助服务情况,积极宣传典型案例,体现救助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充分展示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的重视和关怀。4、加强冬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寒冬到来,按照“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冬季专项救助活动,为确保实现冬季不冻死、不冻坏一名流浪乞讨人员的目标,做了大量工作。我中心以车站、街路、商业繁华区域、银行自助室、医院、闲置房屋、桥梁涵洞等场所的生活无着人员集中活动区域为重点,加大巡查和救助保护力度。对流浪乞讨人员放宽救助条件,按照“先救助、后查询”的原则及时予以无偿救助。取得的社会效益通过全年的救助和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更能知晓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了解国家救助法规政策、救助原则、求助途径、救助内容方法等知识,了解救助站日常救助程序、服务方式等情况,让救助工作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理解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大救助局面。三、存在的问题回顾全年工作,虽然在完成全年日常救助工作的同时也圆满完成上级部门布置工作任务,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不够强,工作缺乏创新,对新形势下做好救助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还有待于探索和研究。部分工作人员对新救助系统还不能熟练操作,不能迅速处理部分不常操作的业务。四、改进措施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开拓工作方法。下一步工作打算进一步完善救助服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救助对象的档案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以利于工作有序、规范进行。加强工作人员对政策的把控、救助系统的操作,提高业务能力及工作标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处理突发状况的能力,保障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保护自身安全。3、加大宣传,发挥舆论的引导作用。加强救助信息传播,通过融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大屏幕等形式广泛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行动的意义,帮助人民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救助措施、求助渠道、救助机构,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关心帮助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友情链接
中央编办
信用中国
国家登记局
陕西省委编办
信用陕西
陕西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