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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11 17:20
单位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刑事诉讼案件的援助辩护;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抚养费的案件的代理;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的代理;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诉讼代理及其他确需援助的法律事项的代理
住所 西安市高陵区县门街35-37号
法定代表人 雷振
开办资金 34.0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5.82万元 46.4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包括人民法院工作站、人民检察院工作站、看守所工作站、各街道办工作站)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000人次,共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49件,其中民事442件,刑事507件,截止目前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07起,其中309起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占总案件数的60.9%。刑辩全覆盖试点方面,受理区人民法院通知辩护案件197起,占总案件数38.8%。受理刑事自诉案件1件。今年以来直接受理指派涉及农民工维权的法律援助案件92件,已办结85件,剩余7件案件已全部立案,正在民事诉讼中。2022年度,在司法局的领导下,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意识,全力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耐心接待群众,用心服务群众,杜绝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对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我们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微信公众号、“智慧法援”网络平台全时畅通,第一时间客观、严谨回复老百姓法律问题。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制度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努力践行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宣传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农民工维权提供高效、便利、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多措并举,全力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推行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持续推行高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十项”便民举措,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门服务活动。为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提前联系告知群众需要准备的材料,当天指派,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与具体承办人员一起到群众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今年以来共计提供上门服务15次,极大地满足了群众的需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受到受援群众的一致好评。紧抓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利用农村集市、重要事件节点,开展了16场次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在辖区村(社区)、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为方便广大群众法律咨询解答,宣传法律援助,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面对面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政策,普及法律援助知识,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联合局法治综合科、公证处,在田家社区、水景公园法治长廊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援助法》法治宣传,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开展法治进校园守护“少年的你”--西安市高陵区“防范校园欺凌”专题法治讲座,持续落实普法宣传工作职能,做法治宣传的先行者,用多种类的法治进校园方式,撒播法治种子,为青少年营造平安、稳定、和谐、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结合“法治进校园”活动,联合教育、妇联等深入村(社区)开展了以“家教筑防线、护航未成年”为主题的家庭法治教育课,切实提高师生、家长法治意识,通过家校携手、家校共育,共同守护未成年健康成长,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成长的良好氛围。三、存在的问题及改正措施存在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来电来访法律咨询越来越多,有些咨询突破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就需要更加专业的法律解答,需要强化律师值班制度。信息化建设仍需加强。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改正措施:将紧紧围绕高陵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狠抓服务意识,围绕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服务需求,想办法,出点子,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援助的力量,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机构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完善“智慧法援”管理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以信息化建设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水平。四、下步工作打算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服务效能。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系列宣传活动,加大《法律援助法》宣传学习,走村入户开展宣传,对于群众的申请,要求做到“应援尽援”,同时要提升业务能力,狠抓服务意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服务需求,想办法,出点子,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开展法律宣传不少于15场次,全力完成上级部门制定的援助案件目标任务。提高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履职能力和水平。在援助案件办理方面,不仅要增数量,更要强质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案件评查、庭审旁听、受援人回访等形式,确保办案质量,打造精品案例,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全年完成案件评查4次,庭审旁听案件10起,受援人回访20人次,业务培训5场次。持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创新服务群众新方式,充分发挥“党建引领、服务有+”的作用,始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法律援助送到群众家中,用公心善举树立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年开展党建活动10场次,不断促进业务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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