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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11 16:05
单位名称 汉中市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提供服务保障。业务范围: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农村社会事务服务等。
住所 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416号
法定代表人 周文玖
开办资金 5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97万元 10.2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1次:11月3日办理(法定代表人/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址)变更登记。1.由原法定代表人吴耀章变更为周文玖;2.由原汉中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变更为汉中市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事务服务中心;3.由原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与仲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审计、资产管理和产权制度改革。变更为宗旨:为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提供服务保障。业务范围: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农村社会事务服务等。4.由原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13号变更为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416号。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2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我单位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克难攻坚、开拓奋进,持续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积极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有效指导农村承包地管理服务,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及开发利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乡村全面振兴贡献了农经力量。(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得到巩固提升。一是组织县区充实完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管理系统信息,核实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及时处理跨区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初始成员身份重复等问题。二是全市2095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按期完成换届选举。三是持续完善土地流转网络体系建设,已建立县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站)120个。(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行质量有效提升。一是组织县区抓好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全市镇、村、组三级1852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清查核实集体资产总额180亿元,界定经营性资产总额63.1亿元,量化经营性资产22.4亿元,发放股权证87.8万本。二是配合市局制定了《汉中市农村集体经济监督管理办法》《汉中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形成了市县配合、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村集体“三资”运行管理的工作格局。(三)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一是全市2124个行政村(社区)2192个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共调查合同24665份,涉及资金28.3亿元。二是探索出了联村共建型、村企合作型、村集体领办专业合作社型、资产租赁经营型、集约土地发展型五类模式,命名首批30个发展村集体经济示范村和20个集体资产管理示范村。(四)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成效显著。一是配合市局制定了《关于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壮大的实施意见》,修订了《汉中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二是组织县区新型经营主体辅导员、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参加省厅各类培训,承办市级家庭农场主能力提升培训,累计线上线下培训1200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农场主经营管理能力。(五)农村承包地管理规范有序。一是指导县区按照土地承包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抓好承包地确权数据后续完善及常态化管理。二是指导县区做好土地流转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推广使用,扎实开展流转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合同签订、台账管理、登记备案、季度监测等工作。三是围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陕西省实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细则》等重点法律法规开展了各类宣传培训。四是加强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督促县区加快完善“一庭三室”基础建设,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六)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发展。配合市局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全市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组织1499家,服务农户11万户、面积34万亩次。(七)农村能源建设及开发利用持续推进。一是抓好沼气安全生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确保全市无沼气安全重大事故发生。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参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暨十年禁渔工作督促检查,参加全市河湖长制暨“5+1”治水联合暗访督查,配合开展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受污染耕地防治督导检查,参与完成全市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一是推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数字化应用,全市8个县区搭建财务管理平台,5个县区财务管理平台投入运行,80%的村通过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实行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村级财务管理效能逐步提升。二是全市2091个涉改的行政村(社区)年度经营性收入已全面实现10万元以上的目标,较去年年底增长72.1%。其中经营性收入10-50万元的村1970个、50-100万元以上的村82个、100万元以上的村39个,分别占比94.2%、3.9%和1.9%。三是2022年全市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18个,总数达到7566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3个、省级示范社116个;新发展家庭农场284个,总数达到5982个,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95个。四是全市流转耕地134万亩、流转率31%,参与流转农户28.3万户,通过流转中心(站)累计转出土地7万余亩。五是指导县区依法开展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全年累计发生土地承包纠纷1045件,调处1042件,调处率99.7%,有效保障了承包当事人合法权益。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一是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均衡、路径单一,项目小散弱情况比较普遍,部分村干部发展经济能力偏弱;二是新型经营主体总体规模小、实力弱、市场竞争力不够强;三是农业社会化服务整体推进缓慢,服务体系还不健全。2.改进措施。一是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立足实际,探索创新集体经济发展多种实践形式,积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好示范创建,带动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二是继续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培育和示范创建,组织开展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实力。三是持续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培育发展各类服务组织,逐步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推广“银农直联”,加快完善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强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促进规范运行。二是指导县区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常态化管理,加强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规范开展纠纷调处工作,完成纠纷仲裁年度考评。三是继续抓好沼气安全生产检查,配合做好受污染耕地防治等社会事业服务。四是积极开展调查调研,按时完成各项统计上报,做好相关业务法规政策宣传,组织县镇基层干部开展业务培训。五是按要求继续做好市级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六是及时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