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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精神卫生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11 15:01
单位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精神卫生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全区精神病防治的医疗康复、业务指导和社会宣传任务;负责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心理健康咨询和社会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业务管理、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各组织机构送治的对社会可能发生危害或无主精神病人的救治;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西安市高陵区通远镇北南北四号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 刘秋艳
开办资金 1939.6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39.68万元 1896.2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2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1、坚持党建引领,助推医院健康发展我中心坚持以“围绕中心抓党建,党建引领促发展”的基本原则,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医院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党建工作力度,通过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推动医院各项工作稳步发展。真情实意服务群众。协助区妇联开展关爱妇女、青少年儿童心理健康活动;在全院开展改善医疗环境提升医疗服务专项行动;在门诊一楼设立党员服务窗口、党员先锋岗、便民服务设施,方便就诊群众及时解决困难。规范医疗管理服务,简便就诊流程,精防办积极开展下乡健康教育宣教、加大门诊住院患者回访频率,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2、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加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提升精神病防治康复、心理健康咨询和社会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对社区卫生院的技术指导、督导检查和考核;加强心理援助热线的建设与宣传,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日常工作。3、完善药品管理制度,加强临床合理用药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减少药物的不良反映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贯彻落实并认真组织培训、实施和评估工作;完善并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加强合理用药监测,认真、及时、准确做好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建立健全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建立临床药师制,有明确的临床药师岗位职责和相应的临床药师工作与管理制度,明确其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中的责任和任务并认真落实。4、依托改善医院环境,提升服务质量专项行动,狠抓质量完善服务坚持以健康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为出发点,为不断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从2022年6月起在全中心开展以改善医院环境、完善医疗基础设施、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的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通过对科室环境、医务人员诊疗技术和服务态度、行为散慢拖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努力让人民群众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同时,设置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加强了院内监督检查的力度,扎实有效的开展了行风评议工作。坚持人民生命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层层落实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强化行业作风建设,着力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5、多措并举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推动医院各项工作发展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严格做好依法执业。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以整改,进一步建立各组织机构,各组织按各自的职责开展各专业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评价、督促,努力使上级主管部门制订和部署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工作质量保准、管理方案、管理办法、使医疗护理活动有章可依、有规可循,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促进了医院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院内各项监督制度一是持续开展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九不准”和医疗安全专项整顿,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二是加强对重点岗位监管,定期对一线岗位、重点科室进行廉政风险点自查,进行院务、党务公开,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率。三是通过医院职工大会、中层会议、工作群、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持续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知识,组织学习纪委监委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例,并以此为鉴、以案明纪、对照检查,坚决杜绝医疗行业的不正之风,确保医疗环境风清气正。7、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严格落实高标准完成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做好院内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积极深入隔离酒店开展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心理救助及心理减压等活动;积极主动配合全区开展全民核酸采样;精心组织全区交通查控点核酸标本转运,充分发挥专业特色,指导及时了解精神疾病相关健康知识和疫情期间的心理减压和疏导方式方法。根据国家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及疫情防控措施的优化调整,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院内诊疗方案,完善发热门诊设置,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工作。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1、基本医疗。我中心我中心全年门诊服务患者17411人次,门诊总费用1650855元,住院服务患者331人次,住院总费用2621862.69元,服务建档立卡贫困户81人,服务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8人次。2、精准施策,让惠民政策更好的落地生花。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进社区、进校园、走村入户开展形式多样的义诊宣传服务活动。组建精准康复服务医师团队通过门诊、入户等形式为664名精神残疾人开展了筛查、评估、体检、建档及信息上报等形式的“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辖区25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免费检查治疗用药,为行动不便的患者提供上门服务;服务服药补助患者2024人次,补助费用521484.41元;服务住院补助患者141人次,补助费用245829.11元,更好的确保我区的的精神残疾人享受到西安市残疾人精准康复项目的优惠政策。定期为这部分人群进行服药指导,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个体康复训练,使众多残疾人在心理、生理功能方面不同程度得到康复,恢复了从事社会生产力和生活能力,让他们能够充分融入到家庭和社会中,从而减轻家庭的负担,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受到了家属及群众的一致好评。3、积极稳妥开展城镇居民、职工医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实施,将医保工作纳入院内重要议事日程,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以低廉的价格,优质的服务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让国家的惠民利民措施得以更好的造福群众。全年符合报销条件的住院及门诊慢病医保累计补偿金额2281901.75元。方便快捷的为这部分弱势患者提供了服务,促进了患者的康复,减轻了家庭负担。4、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有序开展。我中心承担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截止12月底,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档1882人,建档率100%,累计死亡 262人,纳入管理1473人,失访35人,非在管111人,检出率3.88‰,在管患者管理率91.3%,在管患者规范管理率90.68%;在管患者面访率84.75 %,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82.27%,精神分裂症患者规律服药率73.03%。居民健康素养调查每个街办卫生院完成210份,分3个自然村完成,共计完成2100份问卷。三、存在的问题及改正措施(一)存在问题1、现相关专业人员经过培训能够开展新业务,中医文化建设缺乏。2、由于编制受限,导致特殊人才引进困难。3、由于工作的特殊性,风险高,现有人员流动性过大,不利于精神卫生队伍的稳定。4、现有专科设备满足不了当前业务需求。(二)改进措施1、通过多种形式加大专科人才引进。2、经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加快中医馆建设。3、加快专科设备引进,满足当前业务需求。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做好新冠肺炎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的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抓好院内精神专科疾病的诊断、治疗、康复等基本医疗活动。2、加快对现有专科设备设施的引进和完善,提升辅助诊疗技术水平,进一步满足当前业务发展需求。3、继续扎实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做好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31110419X61012611A5201有效期限:2020年11月30日至202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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