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高陵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负责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管理和预、决算;负责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 | |
住所 | 西安市高陵区泾环路561号 | |
法定代表人 | 曹靖 | |
开办资金 | 11.7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高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1.7万元 | 39.7万元 | |
网上名称 | 西安市高陵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完成情况1、2022年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4044人,参保率达到99%以上,待遇领取42337人,享受率100%,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共发放养老金1.64亿元。全区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员共1267人。2、截止12月底,区城乡居民养老中心发放基础养老金9312.63万元,城乡居民补贴支出2425.75元,被征地农民补贴3513.48元;个人账户支出647.22万元(其中两参支出125.77万元、死亡两参支出10.58万元、退回保金53.55万元、丧葬费个人支出27.74万元、正常待遇领取人员个人账户429.58万元),申请死亡丧葬费839人,共计发放67.12万元;转移支出66人,共计16.12万元。“八大员”发放工龄补贴4665人,共计433.24万元。(二)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及稽核监督风险管理情况1、全面开展数据核查一是2022年4月收到市社保中心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稽核通知书》共计6个,风险数据模块数据共计17847条,区城乡居民养老中心集中所有业务人员力量,逐一对6个风险数据模块《人员信息核实明细表》进行逐条排查并查找问题、及时整改。二是2022年4月收到市社保中心下发的疑似死亡人员共计333人,经核实333人生存状态均为死亡人员,其中缴费死亡人数81人(缴费死亡现已注销人数为49人,缴费死亡正在办理注销资料人数为32人);享受待遇死亡人数252人(待遇死亡暂停人数为71人,待遇死亡现已注销人数为181人);待遇死亡暂停人员中,已核实死亡多领人员18人,涉及死亡多领养老金9179.96元,已全部追回;对未提交注销资料的继续督促尽快办理。三是2022年自查死亡多领人员46人,涉及违规金额31636.12元,已全部追回。四是稽核考核系统下发及协查重复领取共计6人,涉及违规金额147107.92元,已全部追回。五是稽核考核系统下发的疑似生存状态异常涉及177条177人。经过逐条逐人核实:(1)已终止发放170条170人(1、涉及12个月以内死亡多领18人,涉及违规金额8373.8元,已全部追回,无需整改;2、涉及12个月以上死亡多领1人,涉及违规金额7889.2元,已全部追回,已整改。);(2)正常发放1条1人,2022年9月29日已通过陕西养老APP手机认证;(3)暂停发放6条6人,(涉及12个月以内死亡多领2人,涉及违规金额1355元,未追回3人,涉及违规金额1748.73元;3人未提供注销资料),继续督促继承人尽快提交注销资料,涉及死亡多领的督促其继承人尽快退费。六是2022年未发现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情况。2、开展重复领取追缴工作。区城乡居民养老中心在人社部稽核考核系统下发疑似重复领取待遇人员1人,立即通过异地协查功能核实。经核实,马育文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存在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过沟通,马育文退还了重复领取养老金共计28921.74元。3、开展疑似生存状态异常情况清理工作。在稽核考核系统下载疑点数据177条进行逐条核实。(1)已终止发放170条170人(1、涉及12个月以内死亡多领18人,涉及违规金额8373.8元,已全部追回,无需整改;2、涉及12个月以上死亡多领1人,涉及违规金额7889.2元,已全部追回,已整改。);(2)正常发放1条1人,2022年9月29日已通过陕西养老APP手机认证;(3)暂停发放6条6人,(涉及12个月以内死亡多领2人,涉及违规金额1355元,未追回3人,涉及违规金额1748.73元;3人未提供注销资料),继续督促继承人尽快提交注销资料,涉及死亡多领的督促其继承人尽快退费。4、加强待遇资格认证管理。采用“陕西养老保险”APP动态开展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进一步加大对待遇领取人员的资格确认和监管力度,防止多领养老金情况发生。2022年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已认证43484人次,未认证963人。(三)推进区级九个重点工作市考指标及乡村振兴促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提升工作。按照区《2022年九个方面重点工作市考指标》的具体任务,按月总结任务,形成月度小结,将政策宣传任务、待遇落实情况任务佐证资料及时上报。(四)做好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待工作。区城乡养老中心按照安排,自2022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5元,提标后待遇达到每人每月188元,7月已调整到位。(五)做好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入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全市养老保险待遇入卡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区城乡居民养老中心9月起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发放,截至12月底,区城乡居民待遇入卡共计37665人,入卡率达到89.35%。(六)困难群体代缴保费情况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困难群体应参保人数为1773人,已经财政代缴保费人员1679人。截止目前,重度残疾应代缴人数1241人,已经代缴人数1241人;低保应代缴人数522人,已经代缴人数433人;特困应代缴人数15人,已经代缴人数5人。(七)宣传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中心通过制作宣传海报、宣传彩页、条幅等各类宣传品2万余份,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载体,大力宣传“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等政策活动。(八)积极做好其他工作2022年按照区疫情指挥部、区人社局安排,全体干部职工下沉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平安建设及信访维稳工作,全方位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每月开展安全用电、用水、防盗等自查工作,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同时,做好节能降耗、保密、信访和市民热线办理等工作。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加快了业务财务一体化建设,完善了审核规则。业务财务建立了对账制度,财务严格按业务提供数据编制基金申请表,发放前编制待遇审批表,发放后编制业务财务对接表,保持数据完整统一。形成待遇发放失败业务信息反馈处置机制,每月财务将失败数据及时核对导出给业务,业务联系待遇领取人更正后财务系统再发放。二是结合实际,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法律、法规,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合理设置业务岗位,划分职责权限,坚持不相容职务的相互分离,确保岗位之间职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二)强化了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坚持政策、经办、信息、监管四位一体,压紧压实责任,努力构建政策完善、经办规范、管理高效、监督严格的工作格局。一是业务经办落实“三个全面取消”。按照上级“三个全面取消”要求,待遇发放数据通过社银系统实时加密传输,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业务。无手工办理业务,并全部通过银行卡发放待遇,均无现金业务。二是经办管理做到“三个全面落实”。全面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合理配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相互监督、相互制衡机制,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授权管理,实现初审、复核、审核分离。在全面落实基金财务业务对账方面。严格落实对账制度,财务每月和业务、财局社保科、银行、税务对账一次,核对总账和明细账,保证了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三)全区城乡居民待遇入卡工作稳步开展。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9月经多次召开区城乡居民养老中心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待遇专题会议,安排相关人员前往所在街办、村(社区)协助农行工作人员发卡、激活。二是全区城居保待遇9月起使用社保卡发放,截止12月底,区城乡居民待遇入卡共计37665人,入卡率达到89.35%。区城乡养老中心将继续督促未提供社保卡的居民办理社保卡手续并将卡号反馈到中心,提高全区入卡率。三、存在的问题及改正措施一是区城乡居民养老中心因编制有限、人员不足等问题,个别存在关键岗位由非正式人员担任,下一步与上级部门联系切实解决人员不足问题。二是追缴力度不足。对多领冒领待遇的参保人员,参保人员或继承人拒不配合退回多领冒领养老金,追缴缺乏执法强制力,没有有效的制约手段,通过短信、电话、走访等有限的方式告知参保人员或其亲属,追费难度较大。四、下步工作打算(一)加强信息数据比对,落实信息数据共享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责任,紧盯疑点数据,打通与公安、法院、医保、残联等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做好跨层级、跨部门、跨险种数据核验和共享比对,做到数据信息预警前置,从数据源头上杜绝违规、违法侵占社保基金行为。(二)不断加强风险防控,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经办人员业务素质和风险意识,通过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学习和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增强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抵御各种不良诱惑。(三)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区城乡居民养老中心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在以后工作中加大缴费档次选择的政策力度,加大宣传长缴多缴的最大惠民补贴政策,让广大群众最大化的享受到政府的红利政策。一如既往地做好城乡居民参保及每月享受待遇人员的统计、发放等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