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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4-11 10:47
单位名称 靖边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维护国家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纠正违反国家土地行政管理和城乡规划要求的行为,保证自然资源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
住所 靖边县芦河路北82号非税收大厅后院
法定代表人 刘应君
开办资金 86.7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7.13万元 31.56万元
网上名称 靖边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8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主要业务活动(一)强化党建引领,促进工作稳步发展。(二)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三)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发生。(四)严格卫片执法检查,确保15%耕地红线。(五)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六)增强干部教育,塑造自然资源执法队伍新形象。(七)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八)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二、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2022年以来,我大队严格履行部门职责,认真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制度规定,全面严格落实动态巡查机制,严格履行“三项制度”,严肃制止和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积极宣传土地、矿产、规划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土地使用“八不准”等相关政策。截止目前发现违法行为30起并及时进行了制止;发现非煤矿山领域违法开采行为7宗,均已进行了立案调查;发现13处非法储砂点,均已督促清理整改到位,发现2宗非法采矿行为,已移交县公安局。今年来下达责令停工改正通知书各210份,抄告相关单位68份,立案195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22份,协商退还土地690.1855亩,罚款643.98万元,结案116宗,其余案件正在立案查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宗,已结案116宗。三、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一)自然资源执法缺乏强制措施。(二)多没收违法建筑物、矿产品等移交缺乏协调办理机制。(三)在卫片执法工作中,违法图斑整改工作进度缓慢。(四)监察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四、2023年工作计划(一)继续加强动态巡查,严格执行动态巡查制度,及时纠正和依法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二)做好2023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特别是违法图斑的查处和整改工作。(三)进一步加强部门的联合,形成执法合力。(四)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五)创新案件查处工作。(六)进一步强化干部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政治廉政教育,签订责任状,强化纪律约束,严格请销假制度。(七)进一步和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解决没收相关事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