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安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监察宣传教育,纠正违法行为,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及劳动者合法权益。 | |
住所 | 延安市安塞区人力资源市场办公楼三楼 | |
法定代表人 | 闫文发 | |
开办资金 | 4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安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3万元 | 60万元 | |
网上名称 | 延安市安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1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活动。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延安市安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2年工作总结本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社局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协调解决为主,按时安排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大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一、具体工作(一)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继续落实“八进八问”制度(八进即:一进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明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二进镇、街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明确其属地管理职责;三进在建项目工地宣传,落实在建项目八项制度(①施工许可证、②实名制、③保证金、④专户开设、⑤按月支付、⑥施工过程结算、⑦工程款支付担保、⑧维权告示牌);四进餐饮服务行业宣传,落实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工资三项制度;五进油气企业宣传,落实保证金缴纳、劳动合同、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按月支付五项制度;六进石厂、机砖厂宣传,落实保证金缴纳、劳动合同、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按月支付五项制度;七进国有企业宣传,落实劳动合同、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按月支付四项制度;八进工业园区企业宣传,落实劳动合同、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按月支付四项制度。八问即:一问《条例》知不知晓,二问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三问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四问用人单位是否向农民工发放工资清单,五问用人单位按月支付,银行代发情况,六问用人单位是否委派劳资专管员,七问是否有维权告示牌,八问农民工怎样维权。(二)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2022年我大队在安塞区范围内展开大型执法检查行动4次,其中专项检查2次,联合执法检查2次,不定期开展常规检查工作,共检查用人单位71家,涉及劳动者1031人,其中加工制造业11家,涉及劳动者236人;批发和零售业12家,劳动者237人;住宿和餐饮业18家,劳动者269人;居民服务业9家,劳动者63人;其他企业21家,劳动者226人。下达法律文书36份,签订目标责任书71份,保证承诺书71份,建立台账4套。(三)落实“九制办案法”为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案效率,创新工作思路,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推行“九制办案法”(九制办案法:一是首问责任制,二是举报投诉登记制,三是网络案件办结制,四是领导带班制,五是劳动监察办案制,六是分组专人办结制,七是疑难案件会商制,八是督办限期办结制,九是日常检查办结制)。2022年,采取划组分办、集中交办、跟踪督办、联合办案、限期办结等超常措施,共办结案件125起,帮助307名农民工讨回工资657.5万元。(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情况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2022年区政府重新修订并印发了《安塞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管理办法》。截止目前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累计收缴各类建设项目和油气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97处,缴纳4710.57万元2022年共有102处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为958.82万元,退还34处,金额为449.02万元。(五)建立工资支付诚信体系2022年按规定对安塞区注册的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B、C三级评价工作,并按照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规定要求,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认定、推送等工作,按时向市人社部门报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案件。(六)推行“十制惩戒法”一是提醒制,对存在欠薪行为的用人单位下发提醒函;二是约谈制,对存在恶意欠薪行为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保证以后再不发生恶意欠薪行为,并进行详细自查,上报用工情况,引以为戒,下不为例;三是经济处罚制,对存在恶意欠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按照《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四是列入“黑名单”制,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规定情形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落实“黑名单”惩戒措施;五是诚信等级评价制,对发生欠薪案件的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价为C级;六是问责追责制,对发生恶意欠薪行为用人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移交纪委,进行追责问责;七是刑事责任制,对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是联合惩戒制,对存在严重欠薪行为的用人单位,按照国家2017年11月出台的《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要求,联合公安、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实行联合惩戒;九是强制执行制,对拒不支付或无力清偿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移交人民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追讨农民工合法劳动报酬;十是该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劳动用工鉴定报告。(七)推行“四项制度”一是我区工程建设领域实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由建设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对工程款支付实行担保制度。二是区政府与我区各建设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驻塞油气开发企业、工业园区等农民工工资工作责任单位签订了《延安市安塞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延安市安塞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令状》明确各主管单位和用工企业在工资支付方面的职责和义务,把责任落到实处。三是我区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执行工程项目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从源头上预防因拖欠工程款而导致的欠薪案件。四是劳动监察机构不定期对工程建设领域项目进行巡视检查,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法律法规宣传不够深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自身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了解不够全面,对《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知晓率低,用工单位对广大劳动者依法保障权益意识有待增强。(二)是根治欠薪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建设单位用工实名制管理不严,考勤与打卡记录不一致;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作用发挥不够;劳动合同要素缺失和未签订,计价以口头约定居多。三、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认清根治欠薪工作的严峻形势,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好人社部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履职尽责,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协调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履职尽责,互相配合,共同发力,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向纵深推进,确保根治欠薪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二)进一步推动八项基本制度的全覆盖在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过程中,强力推进施工许可证、实名制、保证金、专户开设、按月支付、施工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担保、维权告示牌八项基本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落实,实现八项基本制度在我区所有工程项目中全覆盖。延安市安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2年11月18日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