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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房产管理所
西安市高陵区房产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3-04-10 17:04
单位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房产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房屋安全与产籍管理,房屋及其设备维护修缮,房地产交易管理与服务,房屋安全鉴定,危房处理建议,房地产权属登记与发证。
住所
西安市高陵区鹿祥路12号
法定代表人
程团
开办资金
1282.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39.86万元
409.99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房产管理所·公益
从业人数 4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房屋安全管理方面为深刻吸取湖南长沙“4.29”房屋倒塌事故教训,加强国有土地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截止12月底,共排查涉及国有土地合法建筑,经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240处。重点排查了房屋建筑室外地基是否存在不均匀下沉、室内室外是否存在宽度过大的裂纹、房屋是否存在明显倾斜、外墙是否脱落严重等问题。其中,A级房屋222处266956.92平方米,B级房屋13处5912平方米,C级房屋2处3500平方米,D级房屋3处共计4176平方米。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第一时间向责任单位函告,要求限期整改,尽快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面1、住房领域养老诈骗深入售楼部、中介、物业等,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截至2022年12月底,检查售楼部27家,中介机构180家,物业企业99家,制作宣传展板14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120余条,发放宣传彩页7500余份。2.“烂尾楼”问题综合化解严格落实“属地负责、一盘一策、市场化解决”和“六定”工作原则,我区滨河御园、泾渭春天、尚品熙街3个烂尾楼项目全部销号。特别是在化解滨河御园烂尾项目中通过党建引领、业主自救、府院联动、金融支持等方式多措并举,成功盘活了该项目,其经验总结已报至国家住建部采纳。3、中介机构管理我区有备案中介机构151家,实际运营151家,中介从业人员753余人。2022年,主要承担住房租赁市考指标两项,一是新建(改建)500套,二是盘活500套。截止2022年12月底,500套新建(改建)任务,500套盘活均已如期完成。 (三)、物业企业管理方面我区现有物业小区99家,物业企业从业人员2957人。2022年共开展物业行业专项检查10次,发现各类问题50余处,已责令限期整改。并积极配合泾渭街办不断推进泉顺北岸生活、泾渭明珠、水岸花城花半里、天湖名郡、上上公馆等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事宜。2022年,我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7家,物业领域成立联合党支部17个,物业企业党支部24个。 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2022年,我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4297套,变更261套、注销登记187套;存量房(二手房)网签合同备案3833套,注销61套。三、存在问题及改正措施存在的问题:小区非机动车棚配备不足,随着小区非机动车辆的逐年增加,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私拉电线充电问题突出。解决措施:加大对物业小区日常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监督指导物业企业开展意见征询,通过在小区内增加非机动车棚、增设充电位等措施有效缓解小区车辆停放问题。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持续开展物业行业精细化管理,加强物业管理专项检查。指导辖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强化党建引领,全面开展“红色物业+物业公司大联盟”创建行动。(二)定期对全区房地产企业进行大检查,保障群众利益。对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逐步实行制度化,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做好房地产市场管理,预售证办理,预售资金监管等具体工作,为老百姓服好务。(三)继续如期完成市考、区考指标。把握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工作进度,提早谋划部署,全面完成2023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促进房地产领域健康发展。(四)做好既有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按照“谁的房子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造成的原因谁负责”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切实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落细,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五)加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力度。加强维修资金归集、拨付宣传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陕西省罚没登记证号:陕财证字61011712号有效期:自2020年3月至2023年3月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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