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安塞区林业工作站(延安市安塞区林业产权信息管理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政策宣传、培训、科技推广和服务、飞播造林;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监测预报、农药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驯养繁殖和制品监督管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和检查指导、检验、市场监督管理;森林资源调查、营造林设计和方案编制;集体林确权、评估;林业行政执法。 | |
住所 | 延安市安塞区一道街前街林业局院 | |
法定代表人 | 张彦军 | |
开办资金 | 2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安塞区林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23万元 | 11.36万元 | |
网上名称 | 延安市安塞区林业工作站(延安市安塞区林业产权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本年度,在区林业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示要求,严格按照区林业局工作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职能,我站全面开展乡村振兴、绿色生态建设、保护森林资源、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主要开展了业务活动:一、2022年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一)乡村振兴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乡村振兴工作要求,为化子坪镇油坊坪村乡村振兴工作添砖加瓦,我站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1)深入走农户,坚持把包村工作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及时了解群众所需、所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千方百计帮助解决,主动为农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2)按照乡村振兴工作要求,结合我站实际情况,多次不定期到村到户、认真摸清村上基本情况,找准工作重点,制定相关措施,按照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开展工作;(3)我站根据工作职能,在田间地头对育苗户和果农培训指导,增长林农业务知识,提高林产品质量。(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区林业局党支部党建工作部署,我站严格按照制定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活动:(1)单位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区委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等,记写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2)为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我站积极动员单位职工查摆自身问题,整改纠正问题,确保全体职工工作作风良性发展。(三)“521”林业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按照《延安市林业局关于组织实施“521”林业科技示范工程的通知》(延市林函〔2022〕52号)文件要求,为推动我区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和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林业生产的科技含量,促进林业产业提质增效,为广大林农脱贫致富搞好技术服务。我站建立科技示范点2个,标准示范园1000亩,在田间地头对果农培训指导,培养技术能手1名,推广示范核桃丰产栽植等技术。(四)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1.专项行动开展情况:(1)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2022年安塞区查处违法调运林业植物及其制品案件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以区林业局局长高黎明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张忠荣同志任副组长,区林业站、牧草站、退耕办、绿化办,及各国有林场、基层林业站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2)违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对全区所有涉木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调运松木及其制品,木材来源是否合法,专项行动活动共检查涉木单位和个人24家,未发现非法调运松木及其制品的行为;(3)调运检疫工作。提早安排,明确责任划分,相关单位规范执法,严肃检疫检查,深入各苗圃地、绿化造林工地认真开展检疫检查工作,实施产地检验971.89亩,办理《植物检疫证书》403份。经过检疫检查,涉木单位和个人都能够合法使用林木种苗,保障林业有害生物“0”传播。2.抓好复检工作。异地调入林木种苗复检工作是防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的重要检疫检查工作。全年共复检37批次,复检苗木52.93万株,复检木材及制品501.5立方米,经抽样检疫检查未发现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3.强化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以林场、乡村护林员为依托,建立了“区—镇(街道)—村(社区)”监测网络体系,实行日常监测与定期普查相结合,全区森林资源得到全面监测。充分发挥全区乡村护林员的作用,在其巡山护林时,发现疑似林业病虫害及时上报。认真做好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的同时,开展其他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工作。截至目前,测报准确率达到97%以上,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3%以上,成灾率控制到4.5‰以下,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严防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林业重大有害生物传入我区。(五)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1.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根据省市“2022清风行动”相关要求,为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震慑犯罪分子,提高日常监管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有效维护我区生态资源安全。我站联合区森林警察大队、各森林警察中队、国有林场、基层林业站等单位工作人员,与乡村护林员密切配合,对辖区内的野生动物栖息地、繁殖驯养场所、餐饮饭店、生鲜超市等经营利用场所和狩猎人员进行全面的清查整顿。此次专项行动出动干警、市场监管、林业工作人员共263人次,乡村护林员760人次,车辆32台次,未发现违法行为。其中,行政处罚4人,没收铁制弹弓3副,铁滚珠1桶,罚款3900元,没收猎捕物绿头鸭1只、雉鸡2只;发放整改通知书2份。2.野生动物救助情况:2022年救助猫头鹰4只、鸳鸯1只和拟鳄龟1只,对受伤的或病弱的野生动物已送到延安市劳山国有林管理局高哨国有生态林场进行救助安置。(六)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工作1.全区各类苗木生产面积和数量的统计。全区各类林木种苗生产面积合计1407.8亩,各类林木种苗生产数量合计584.9万株。其中林木种苗新育面积244.5亩,新育林木种苗产量272.4万株。2.种苗质量检验工作。强化基层林业站对重点区域(道路)绿化工程、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用苗的现地检疫检验制度,全年共检验各类苗木176.8万株,实施产地检验971.89亩,有力的保证了我区林业重点工程用苗质量。(七)飞机播种造林工作按照2022年飞播造林工作计划:(1)我站对2022年白家坬播区(播区面积12000亩,宜播面积10259亩)地面处理面积1279亩,红柳渠播区(播区面积12150亩,宜播面积10134亩)地面处理面积1060亩;(2)飞播造林播种任务历时5天,飞行34架次(白家坬播区16架次、红柳渠播区18架次);(3)10月份组织人员调查2017年飞播造林区成效、2021年飞播造林区成苗情况,及观察2022年飞播造林区出苗情况,分析比对飞播造林区2017-2022年飞播造林出苗、成苗和成效情况,完善措施,提高飞播造林成效。(八)林业政策、法规和科技宣传工作我站林业宣传工作紧紧围绕着区林业局的安排部署,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3·12植树节”、“爱鸟周”、“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科普日”等特殊节点在区政府门口,及各镇街的集市日在人流集中的路口搭建宣传平台。主要宣传生根粉和保水剂的使用、造林育苗技术、林业政策法律法规、碳化造林、林业病虫害防治方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权制度改革等。截至目前,共各类主题宣传10次,为咨询的林农排忧解难20余人次,发放各类资料7700余份,制作横幅16条。二、存在问题1.多部门合署办公,经费不足。由于林业工作站、林业产权信息管理服务中心、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和林木种苗工作站等多部门合署办公。专项资金短缺,及单位办公经费不足,工作量大,严重制约各项工作的开展。2.队伍人员老龄化凸显,技术力量薄弱。我站多年未调入专业技术人员,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队伍人员老龄化凸显,各项工作不能有序地开展。三、整改措施1.加强队伍建设,吸收新的力量,强化管理,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2.立足现有条件,克服困难,努力掌握新时代林业新技术、新知识。3.加强思想教育,立足本职岗位,激励干部职工发挥自身优势,为林业事业建设做贡献。4.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建立健全队伍建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四、下一步工作重点1.学习兄弟单位乡村振兴工作中好的做法,积极改正自身的不足,加强与脱贫户的交流沟通,立足本职,全力配合好村两委工作,进一步加大投入,真抓实干地开展好乡村振兴工作。2.加大科技与创新力度,积极推广运用林业科研新成果,落实完成省市下达的2022年“521”林业科技示范工程目标任务,规划好2023年“521”林业科技示范工程目标任务。3.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针对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鼢鼠、春尺蠖等林业有害生物做好监测和防控工作,严防林业有害生物侵入,确保我区林业资源安全。4.强化林草植物检验检疫执法,加大林木种苗市场监管工作力度,确保我区造林绿化成果。5.做好飞播造林区域的管护,及出苗观察、成苗和成效调查工作。6.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和林业技术推广,服务好广大林农。7.加强单位职工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行风、政风和发展环境,建设高素质的林业干部队伍。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