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高陵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西安市高陵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有关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指导参与农村种养殖、农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村集体服务体系的建设;负责农经系统队伍建设及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行的监测;农村产权的流转交易和项目投融资服务,深化参与农村经营机制改革工作。 | |
住所 | 西安市高陵区西韩街北段 | |
法定代表人 | 耿五三 | |
开办资金 | 64.7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4.1万元 | 38.3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一)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1.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出台了《加强街道党工委对村级党组织领导工作的八条措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举指导意见》《农村集体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薪酬指导意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指导意见》《组财村代管和村组联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系列制度。2.因地制宜,“三条路径”促发展一是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允许村集体在开展共享村落、土地托管等风险小的项目时,可以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直接运营。二是成立市场主体全资经营。村集体全资经营有一定市场风险的产业项目时,一般都要成立公司,破解了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因规划、经营范围等原因而导致发展项目无法实施,同时避免出现较大的经营风险时,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用集体资产对外承担责任,甚至“破产”等问题。三是成立市场主体合作经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普遍存在缺乏人才、技术、资金、销路等问题,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与社会资本、集体成员等成立合资公司,有利于形成发展合力。(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一是印发了《西安市高陵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西安市高陵区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暂行办法(试行)》等9个制度文件;二是实现宅基地管理数字化。建立了高陵区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全区5.5万宗宅基地的基础信息调查数据录入工作,全面掌握了全区农村宅基地的家底基数。三是成立由高陵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农村宅基地两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7个专项工作小组,建立了86个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实行“每月一报、每季度一总结”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改革工作有人抓、专人管、管到位。四是搭建了共享村落“1+4”制度体系,创新形成了“零散盘活、内部盘活、合作建房、宅基地股份合作、村集体自主盘活、整村退出融合型”多种盘活模式,确保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规范。以合同清理为重点,健全“三资监管”体系。完成7个街道、86个行政村、741个村民小组集体经济合同排查工作,共收集5205份合同,排除过期、不在审核范围合同1032份,完成审核合同4173份。各街办“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运营中心建设”场地准备就绪,积极对接秦农银行高陵支行、人力资源公司,运营中心办公设备、财务管理人员等即将全部到位。加大开展围绕群众身边腐败整治工作力度,以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追责清单等6张清单为抓手,全面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经济及社会效益2022年底,全区村集体总资产达到9亿多元,86个村级集体经济收益总额达4947.97万元,其中:收益5—10万元的51个,10—50万元的村19个,50—100万元的村9个,100万元以上的村7个。分红总额3586.55万元,稳定分红村数30个,人均分红最高5600元。2022年姬家街办杨官寨村集体经济发展经验做法入选《陕西省首批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开展闲置宅基地等7大类农村产权的交易,累计交易1184宗6亿元;加快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数字化平台,完成4个街道50个村35267宗宅基地的调查工作;创新推出闲置宅基地“内部盘活”模式,已有3个村将5宗退还集体的宅基地和农房划分给符合条件的农户,村集体增收22.5万元;制定出台6项制度,打通乡村规划、设施农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面的政策堵点,探索破解乡村发展用地难题,全区共完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34宗347.271亩,成交总价款12678.2万元,农村集体和农民获得入市收益9250.7万元。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改革的配套政策缺位。城市规划区内,多年来的政策导向一直是通过建设多层住宅、农民住宅小区、农民公寓等户有所居的形式取代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但可复制、能推广的政策体系始终没有形成。城市规划区外,新增的宅基地审批受困于村庄规划实用性不足、宅基地预留土地机制及新增农转用指标分配机制等政策缺位,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和集镇集中缺少跨村组申请宅基地的配套政策,新增宅基地审批落地难。(二)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不足。宅基地的审批、管理、盘活利用等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的流程长、环节多,具体执行时不够顺畅。另外,宅基地某一个方面的改革往往会引发其他方面的问题,稍有不慎可能顾此失彼,这就给改革的推进带来了很大的难度,需要从整体上着眼,研究宅基地制度改革各项任务之间的内在联系,系统协同的设计改革方案。(三)监督管理不严。虽然87个村编制了村庄规划,但规划的实用性不够,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方面管控不够到位,监督执法缺位。长期以来,群众申请宅基地并不考虑村内有没有空闲建设用地或者新增宅基地用地指标,未批先建、私自占用耕地建房等不良习惯和错误认识短时间内难以改变。翻建、改扩建需要申请审批的法治意识极其淡薄。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制定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及管理办法,探索跨村申请有偿分配房屋方式,解决新增农户资格权问题;以韩家村村庄更新改造项目为抓手,探索户有所居的新形式,破解农村宅基地“取得困难”“利用粗放”等难题;全面推进张卜贾蔡村、耿镇周家村、通远东张市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通过盘活闲置宅基地、农房和农用地,发展民宿、餐饮等乡村旅游项目。二是坚持党建引领,协同深化各项农村重大改革,推广集体经济发展壮大“1+X”模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经营项目,打造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模式;积极实施集体经济“消薄培强”行动,力争到2023年底,全区农村集体经济收益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实现全覆盖。三是推进7个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运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做好合同集中审核信息、资料等汇总存档收尾工作,组织开展第三阶段问题合同的整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工作;落实集体资产监管运营服务中心办公室场地准备及提升、办公设备购置、财务人员招聘等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