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市本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能,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 | |
住所 |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11楼 | |
法定代表人 | 薛智宏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9.3万元 | 13.3万元 | |
网上名称 | 延安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公益 | 从业人数 1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一)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职责。一是年初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负责牵头编制了《延安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以市局文件上报市政府审批后印发,同时上报省厅备案;同时逐月按照《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全员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延市应急发〔2021〕32号)文件要求开展全员执法,并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制定本部门内执法检查计划16个,对25家生产经营单位选派75人次开展执法检查;制定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间联合执法检查计划1个,对2家生产经营单位选派8人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二是按照《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企业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的通知》(陕应急【2022】15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调整我市、县两级,执法企业名单及分类,市级执法检查企业64家,其中A类企业35家,B类企业2家,C类企业27家。三是按照全员执法方案要求,支队负责市级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2022年执法支队共制作《立案审批表》29份,罚款缴纳131.7万元。(二)认真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动。一是印发《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执法“一罚了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延市应急发〔2022〕72号)汇总全市工作数据后逐月向省厅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二是根据省厅集中执法行动安排印发《延安市应急管理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延市应急发〔2022〕41号),自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以来全市累计执法检查企业606家,发现违法行为1997起,立案查处违法行为63起,罚款185.7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8万元,责令停产停业2家。三是配合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来延实地评估工作,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治政府创建视频培训会,同时迎接了市司法局组织的第三方实地模拟验收及市司法局对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司法局对案卷评查问题的反馈,联系市档案馆专业人员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标准化归档。四是按照《延安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申领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工作的通知》(延市司通〔2022〕33号)文件要求,为全系统新申领执法证6人、换发执法证17人、变更执法证68人便利执法证申领换发工作。五是积极协调督促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应急管理部对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报送工作要求报送典型案例,截止12月8日,全市应报送点典型案例66起,实报70起,报送率106%,其中合格案例69起,合格率98.57%。(三)积极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按照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化工作的管理要求,支队严格把“互联网+执法”等系统推广应用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开展。一是每月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随机选派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重点检查企业实行全覆盖,按照《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全员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延市应急发〔2021〕32号)中执法人员分组情况进行随机选派,并以《安全生产全员执法任务通知书》形式向执法人员下达执法任务,同时督促执法人员在检查完毕后录入检查结果并进行审核,对系统实行闭环管理。二是按照省厅对“互联网+执法”系统的工作要求印发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互联网+执法”系统推广应用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延市应急函〔2022〕110号),督促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局各执法科室、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存在的问题,在不断地应用和实践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截止目前全市共在“互联网+执法”系统中检查企业456家次,开具执法文书2546份,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共计1664项,合计行政处罚201.8万元。三是制度化管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按照《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部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陕应急〔2021〕84号)及时督促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即时录入执法检查情况,以及季度报表、年度报表,以便省厅随时掌握基层执法数据。四是根据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要求,持续督促各执法科室、执法单位即时完善“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系统的执法检查数据录入工作。(四)科学严谨履行安全生产举报查处职责。经过省厅对安全生产举报途径试点改革后,原“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转接至“12345”市政热线后,我支队共接受安全生产举报4起,市级调查核实2起,转交县(市、区)核实2起,4起举报均已核查完毕,并回复举报人。二、存在问题(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不足,特别是受疫情影响,油煤企业效益下滑,安全投入不足,一些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潜在诸多安全风险。一些小微企业特别是油服和石油伴生气回收利用企业在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较多,安全隐患屡查屡生。(二)基层安全执法程序不规范。个别县区存在“一查了之”问题,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只进行了责令整改,没有进行立案处罚,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些县局和执法机构没有将报送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首要任务进行,导致典型案例报送工作严重滞后,经省市两级多次督促后才勉强完成报送任务,个别县区在督促后仍然没有完成报送任务,严重拖后我市典型案例报送进度。(三)执法检查资料上传不及时。按照规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检查结果必须同步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等系统,但就目前系统录入结果来看,执法人员对系统的使用仍然存在抵触情绪,系统录入率普遍较低。三、工作打算(一)落实分级分类执法,确保执法强度。严格坚持分级执法,以夯实执法责任为导向,明确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合理划分执法权限,明确执法主体,针对市级执法企业坚持注重实效,以强化精准执法为导向,进行差异化精准执法,努力把执法力量投入到安全监管最薄弱环节,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二)强力推进“三项制度”,确保执法透明。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文明执法、温度执法,程序执法的重要体现,在今后执法活动中坚决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在执法过程中的推广,落实执法终端配备,加强执法程序学习,严格法制审核制度,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标准,稳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高效化,规范化。(三)稳步推行延伸执法,确保执法深度。坚持突出重点,以提升执法效能为导向,针对以往执法检查中存在的低层次、低水平、低效能现象,延伸执法“触角”,拓展执法“深度”。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与隐患,首先要延伸查找企业在责任落实、制度运行、措施完善、全员治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其次要延伸查找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在生产工艺、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物料平衡计算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再次要延伸查找企业对外包单位在培训教育、落实规章制度以及统一协调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督导企业针对问题与隐患产生的原因,在健全完善相关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基础上,及时补充完善工程技术、管理措施、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管控措施。(四)逐步细化柔性执法,确保执法温度。坚持执法为民,以服务企业发展为导向,在严厉打非治违、严查严处重大违法行为的同时,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企业非主观恶意、非拒不整改的轻微违法行为,以告诫提醒为主,不予行政处罚。谨慎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依法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原则上不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和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贯穿执法全过程,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严厉处罚与说服教育、严厉打击与保护发展的关系。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