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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河库服务站

发布时间: 2023-04-10 09:30
单位名称 绥德县河库服务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河湖长制、河(沟)道、水库、水利灌溉、水利移民、等日常工作;岸线的开发利用、划界与保护,采砂、涉河(库)水利工程建设及水利执法工作。
住所 榆林市绥德县辛店乡辛店村朝阳路33号
法定代表人 刘胜龙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绥德县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09.67万元 1028.56万元
网上名称 绥德县河库服务站.公益 从业人数  9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水利局的大力支持下,绥德县河库服务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导,以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聚焦重点,聚力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河湖长制工作按照中省市要求,制定《绥德县河湖长交接制度》(试行)《绥德县河湖问题清单管理制度》;印发了《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荒种植的通知》《绥德县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工作目标任务清单》等文件。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县、镇、村三级“河长”“湖长”为主要内容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调整县级河湖长10名、镇级河湖长29名,村级河长264名,分属10个成员单位、15个镇、245个行政村,范围覆盖483条河的上下游、左右岸。截至年底,县级河长累计巡河123次、镇级河长巡河1110次、村级河长巡河15051次,县镇村三级湖长巡库143次,县河长办坚持每周进行巡查督导2次,专项督办8次,县级召开河湖长工作会议2次,镇级河长制会议19次,下达总河长令2次。同时完善了绥德县河长制“智慧云平台”信息化管理系统,系统主要以河长手机APP及河长制信息管理建设,提高了河长湖长履职能力,有效地推动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二)河道、水库管护工作在常态化规范化河湖“清四乱”行动中,累计河道日常巡查126次,出动巡河53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6次,累计巡查河道长度11340余公里。查处河道“四乱”行为97起,对涉及“四乱”相关单位下达文件26份,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5份、河道清障决定书58份、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7份;下发履职提示通知书22份、任务交办通知书5份、问题督办通知书4份;共收到检察建议书18份,已完成整改18处。省河长办暗访发现问题3处,市河长办下达督办问题3处,市委督查反馈问题1处,均已全部整改完成。年初全面排查疑似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253处,制定了《绥德县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绥德县河湖长制2022年度考核内容。对认领的7处问题,及时建立三个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销号累计巡查14次,出动巡河52人次,巡查河道长度216公里,建立了问题台账,制定的整改方案。投入装载机、挖掘机、翻斗车35台次,人工165人次,袋子560个,手套186双,清理塑料垃圾4.4吨、影响行洪安全障碍物2处、废弃彩钢房12平方米、建筑和生活垃圾19.6吨,合计投资8.8万余元。(三)国有灌渠管理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抗旱保春灌工作的通知》,制定完成了渠道运行(时间表)及维修养护计划;二是对4条渠道现状情况进行排查,投资46.9万元完成了维修改造。三是完成了跃进渠、织女渠、绥惠渠、二定渠农业取水许可的办理;四是完成农田灌溉水质检测标准及检测分布点布控;五是争取资金20万元,开展二定渠灌区一张图的编制工作。(四)水库移民管理情况一是加强自然减员人员管理。按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人口核减管理办法,对白家硷镇马家砭村、薛家河镇楼坪村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对象自然减员人员进行了检查核实、公示,经审核,报市河湖中心批准,全县自然减员人员合计6人。二是加强政策扶持兑现工作。按政策,兑现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水库移民资金0.48万元,其中兑现白家硷镇马家砭村7人0.42万元、薛家河镇楼坪村1人0.06万元。上缴财政0.36万元,政策兑现率100%。三是加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资10万元完成了白家硷镇马家砭村5个温室大棚棉被更换工作;投资18万元完成了白家硷镇马家砭村饮水及挡土墙和薛家河镇楼坪村护岸工程的建设。(五)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一是制定了《绥德县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草案),编制《涉河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涉河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财务管理制度》,签订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项目法人质量终身责任制》等。2022年共开工实施项目17个,均为新建工程,累计完成投资896.67万元。竣工验收项目7个,初步验收项目2个,主体工程完成8个。三是项目审查情况。按照职能职责,我站2022年共组织审查涉河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方案3个,非防洪工程防洪评价报告2个,涉河建设项目整改方案1个。(六)做好防汛防凌工作一是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累计出动排查人员326人次,对30平方公里以上24条河流、1座水库、4条国有灌区进行排查,共排查桥梁64座(其中漫水桥25座)、码头1处、堤防28.41公里、护岸19.23公里、水质监测站4处、输煤管线4.96公里、供水管网23.53公里、污水处理厂1处、蓄水池2处、水文站2处、水电站1处、水闸128处、沿岸房屋197处,应急处理隐患点3处,上报水毁堤防(护岸)1.13公里。二是细化预案强化宣传。修订编制了绥德县河流防洪预案、黄河绥德段防洪应急抢险和超标准洪水预案、无定河绥德段防洪应急抢险和超标准洪水预案、大理河绥德段防洪抢险和超标准洪水预案、淮宁河绥德段超标准洪水预案、义合河超标准洪水预案、刘家坪水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刘家坪水库汛期运用调度方案、国有灌区抗旱应急预案等10多个专项应急预案,参与黄河绥德县域段防凌预案的修编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进一步落实了绥德县河长制“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联合检察院多次开展了行政公益诉讼磋商座谈会,整改回复检察建议18个;县级总河湖长签署并发布了总河湖长令2次,细化了10余项应急预案,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河湖长制相关工作,增强守护河湖安澜使命。(二)2022年5月被市政府评为2021年度河湖长制先进单位,2名同志被评为优秀河湖长和先进个人。(三)全年累计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271个,恢复岸线7.69公里,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57524吨,清理围河造田37683平方米(约56.52亩),清理固体废物1.2吨,拆除违建彩钢房6间约145平方米,清理违规大棚187平方米,清除围堤0.79公里,累计投资145万余元。修编了2022年刘家坪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汛期运用调度方案。安装了预警预报设施1套,完成围网栽设952米,开展培训会2次;维修管理房1处、改造放水泵2台,有效保障了下游400亩耕地的灌溉。投资14万元完成刘家坪水库的雨水情测报和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工作。(四)更换河湖长公示牌41块,宣传牌48块,悬挂条幅48条,宣传单2万余份,纸杯1.5万余个,开展“六进”活动2次,河长办工作简报15期、工作纪实报8期,督促镇河长办新设镇级公示牌53块;培训4次共计258人,其中镇村河长培训3次194人,县镇河长办工作人员培训4次62人;省级主流媒体报道1次,县级媒体报道5次;为“河长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存在问题(一)宣传方式单一。宣传工作不到位,对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宣传不及时,宣传力度小,宣传方式单一,群众爱河护河意识不够强,没有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共治的工作合力。(二)问题成因复杂。河道“四乱”问题具有较强的历史性,问题牵涉面广处置难度较大,致使工作推进缓慢。(三)管理队伍薄弱。单位人员文化程度偏低,缺少技术性人才,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机会少,特别是法律专业人员紧缺。(四)河流治理迫在眉睫。近几年来降雨增多,河(沟)道洪水频繁,河(沟)道淤积严重,加之普遍没有控制性工程,严重危及沿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灌区管理难度大。渠道的设计标准和配套设施都存在不完善的情况,整体质量处于较低的水平,且在使用上具有较大的公益性,加之水价改革相关文件的出台存在与现状不符等,导致维护经费缺乏,工程老化破损严重,灌溉效益低下。(六)资金投入不足。河道管理工作较为特殊且涉及面广,所以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但是在当前河道管理工作中,资金缺乏的问题长期未得到改善。包括“一河一策、一河一档”的编制、河道四乱整治等等。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河湖巡查。加大黄河、无定河等河流的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巡查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印发河道巡查记录本,县河长办采用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强化镇村河湖长巡河湖力度和频次。(二)强化工程管理。在做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快已完工项目的竣工验收,同时做好工程资料整理,对于施工中的项目进行严格要求,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三)狠抓河湖四乱。制定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对中省市下达的河湖“四乱”问题,不折不扣对标认领,对自查发现问题,按照“河长制职责、行业管理和属地原则”,下发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决清存量、遏增量,严禁新增违法违规项目。(四)强化督查督办。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河长制工作督查督办和考核制度,对问题清单进行滚动、销号管理。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部省市县巡河督导发现的问题,采用县河湖长制“一令一巡三函四单二报”工作制度和“河长令”的方式下达问题清单,县河长办、检察院、纪委监委跟踪督办。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请县纪委监委予以追责问责。(五)做好考核工作。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根据出台的考核办法,县河长办组织好对镇级总河长、河长及县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考核。(六)推进采砂工作。按照“治理与经营兼顾、疏浚与采砂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水利主管、国有经营、统一管理”的标准化、生态型采砂管理经营新模式,全面规范河道砂石资源管理,保障建设项目砂石料供应,根除采砂、堆砂毁坏河道、耕地及非法采砂现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