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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08 15:38
单位名称 绥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待遇核定支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
住所 绥德县永乐大道政协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 刘维斌
开办资金 3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3.97万元 61.71万元
网上名称 绥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1.开展了哪些具体业务活动(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截止12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共有参保单位242个,参保缴费人数10484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共计20178.06万元,另外有转移接续635.43万元、财政补贴7567万元。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退休)4091人,发放养老金28319.26万元,发放财政代发项4771.6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共计10268.35万元,。2022年调资人数4011人,平均调资每人每月177.95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22年2月退休人员3973人,社保卡使用人数152人,使用率3.8%。12月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退休)4091人,待遇通过社保卡发放人数3985人,社保卡使用率97.4%,剩余106人,已超过市级目标任务。截止12月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理16个单位信息变更,新增参保人员737人,暂停缴费515人,修改信息141人,在职死亡终止缴费16人,转入人员重复缴费退费24人,在职转退休221人。截止目前为办理转入264人,办理转出13人。解决了绥德县电影公司2014年10月-2022年7月养老保险长期欠费问题,对长期在系统内暂停缴费人员进行摸底并督促参保单位清理,对超过三个月未缴费的参保单位进行通报。1-12月,办理退休人员待遇核定203人,职业年金业务208人,待遇暂停业务76人,退休死亡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19人。发放2022年降温费4121人,合计247万元,发放2022年取暖费4091人,合计965万元。6月7日-9日,我中心召开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榆林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征缴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退休人员管理主体责任,并对转移接续、职业年金、年检认证等业务进行培训。(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截止12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2492人,现共有参保缴费人员(60周岁以下)116562人,已缴费100465人,合计缴费3331.54万元,完成全年目标的86.1%。1-12月,申领待遇3868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60周岁以上)共60558人,发放养老金13867.51万元,特殊人群工龄补贴1229.93万元。2022年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85元,在原每人180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数共计61106人,其中99人因死亡、失踪、服刑和重复待遇不需要加载社保卡,实际需加载社保卡人数61007人,59925人已加载社保卡,剩余1082人未加载,信息系统加载完成率98.23%,已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1-12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理转出81人,转入101人;未享受待遇人员(60周岁以下)死亡终止320人,终止参保192人;完成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的对接,对系统的特殊人员数据比对3次;2022年特殊人群缴费已完成36227人,金额614.47万元,完成率100%。在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工作的同时,到各乡镇对居民养老保险镇村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政策方面的宣讲;解封历年死亡暂停人员和需年检认证人员共累计1183人,并向市级上传佐证材料1183份;养老保险待遇终止人员3836人,其中处理历史遗留2478人,系统解封并剔除2013年上系统前已死亡585人,发放丧葬补助金共计226.35万元。通过公众号及发放宣传品等方式,积极进行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制度的宣传,包括《致全县居民的一封信》、《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操作手册》、人社政策解读专题宣传活动“你问我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缴费等。(3)稽核工作1-12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检认证共计60813人,手机APP年检58009人,核心认证2804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检认证共计4067人,手机APP年检4045人,核心认证22人。1-12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计稽核调查1309人,违规领取待遇257人,追回违规金额8.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死亡稽核共计61人,违规领取24人,追回违规金额20.58万元。省下发疑点数据6人,违规金额4.48万元,追回金额4.48万元。核查重复待遇6人,共计追回养老金55175.04元,服刑人员1人,共计追回养老金752.5元。完成内部基金风险防控稽核工作,完成姓名和身份证修改疑点数据核查工作。为加强我中心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防范和化解养老保险基金经办风险,按照省社保局《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和控制办法》(陕社保发[2021]37号)和基金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的要求,对基金财务组的基金收入、发放、预结算、预决算、与银行对账情况进行自查稽核。自查项目共有6项,检查发现问题4项,已全部整改完成。(4)档案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制定了档案管理相关工作的制度并悬挂上墙,完善了档案室硬件设施配置。完成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的整理归档,共计126件;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档案整理装订;稽核监管类关于社保基金问题整改等档案共计32件完成归档。(5)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安全规范,提升干部风险意识,我中心召开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动员大会,组织学习研讨会,对上级下发的警示文件及时进行传达学习,开展社保基金要情分析会,进行谈心谈话,组织集中观看“湖南大案”警示教育片,对照我省“泾阳案件”进行自我剖析。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中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养老保险案例进行逐个学习,并通过“绥德县社保中心”公众号进行对外宣传。2.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2年以来,绥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各项工作稳步推进。3、存在的问题(1)部分参保单位缴费和办理业务不及时,清理系统暂停缴费人员进度缓慢。(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到税务系统后,不能及时推送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不能及时看到个人缴费信息。(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系统与民政、残联、扶贫等信息系统未实现联网,特殊人员信息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更新。(4)各参保单位、各镇居民养老业务人员变更频繁,导致业务人员政策不清、业务不精、流程不熟。(5)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普遍年龄较大,不会操作智能手机进行年检认证。(6)参保人员死亡上报时间不准确,户籍地不明,给稽核调查工作带来困难。(7)特殊人群工龄补贴系统不能自动补发,建议完善系统。4.改进措施进一步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强窗口人员的服务意识。加强干部工作作风建设工作力度,切实规范和严肃工作纪律,建立常态化值班制度。加强考勤管理、落实岗位职责,让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到规范管理和严肃工作纪律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制度的规范性、程序的严密性和纪律的约束性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规范、有序运转。坚持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通过召开业务学习交流会,探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集思广益,克服困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坚持简约服务,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更多高频事项一网通办,努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5、下一步工作打算  (1)督促各参保单位按时进行缴费,对不按时进行缴费的继续进行通报。参保单位信息有变化的及时在经办系统中进行更正,参保人员发生变化的及时进行增减或调整。加强对参保单位业务人员的业务指导,认真核实退休人员信息,让退休人员能按时、足额享受待遇。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理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640号)文件精神,尽快完成养老保险关系理顺工作。(2)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针对新业态从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特点,分类施策、精准扩面。截止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共计180111人,计划明年新增参保2000人。做好特殊人群缴费工作,力争在2023年上半年完成。督促各乡镇完善参保人员信息库建设,及时更新特殊人员身份信息,定期对各乡镇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易地搬迁群众进行政策宣传和相关服务。(3)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持续提升养老保险保障服务水平,充分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争取在每月15日前完成发放。完善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及时接收上级通知,对养老保险待遇进行调整,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好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4)进一步筑牢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组织开展养老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化解经办风险,规范业务经办流程,堵塞经办管理漏洞,维护基金安全,不断提高业务经办和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岗位权限设置,并抓好贯彻落实。(5)继续学习、研究政策法规,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积极对接相关部门,推动失地农民保障金落实落地,保障好失地农民合法权益。(6)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按时完成基金财务的各项收付款登账、端口记账凭证等工作,根据时限上报财务报表,做好基金的预决算工作。银行协议到期后,与银行重新签订协议,发现漏洞,及时完善。做好基金财务收入、支出月报,并汇报主管领导,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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