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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咸新区卫生监督所(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07 16:35
单位名称 陕西省西咸新区卫生监督所(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
住所 陕西省西咸新区创新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攀为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万元 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规范使用印章、证书。变更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2022年11月11日。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一)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完成了新区卫生监督所组织架构建立,拟定了《陕西省西咸新区卫生监督所章程》《西咸新区卫生监督所部室架构设置》,制定了《公文处理制度》《督办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强化按制度办事、按制度管理的工作机制。(二)推动监督所财务独立核算。申请批准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完成2023年预算项目库建立,与新区财政金融局和银行对接沟通开设专网系统账户等工作,为2023年财务独立核算工作做好前期准备。(三)推进信息化建设,健全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初步完善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国家信息平台录入使用培训学习,完成了第一批卫生监督员信息录入,完成了卫生协管人员底数摸底及三级网络信息建立工作,加强了卫生监督协管体系建设,健全了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四)履职尽责,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以执法办案为主线,聚焦民生,精准发力,严格公正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等方面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做好打击非法行医、消毒产品专项整治、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五)强化基金监管。一是完善基金监管体系,起草了相关制度文件,优化完善医保基金监督检查流程;二是完善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的应用延伸和拓展功能,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三是做好辖区11家二级协议医药机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落地应用的自查整改和考核工作。二、社会效益情况一是2022年共监督检查各类被监督单位900余家,包括集中医学隔离点6个、有证医疗机构15家,非法行医场所2户,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3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33家,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358家,集中式供水单位与二次供水单位275家,公共场所200余户,游泳场所17家,放射诊疗机构8家,核酸检测机构13家;完成对辖区17家游泳场馆、18所学校、200所供水单位水质抽检工作;二是指导督促辖区103家协议医疗机构和396家协议零售药店更换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统一规划和分配的新IP地址,指导辖区740家协议医药机构完成机构信息采集工作,并在西安市智慧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对上传信息进行审核;三是共立案查处11个被监督单位,包括医疗卫生3家,消毒产品7家,职业卫生1家,罚没及收缴违法所得共计62510元;查处2家医疗机构,追回违规医保基金8.8万元,树立并提高了执法的权威性和社会影响力,严厉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保驾护航。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新区卫生监督行政管理工作量大面广、协调事项多、监管任务艰巨。目前,新区卫生监督所还存在人员短缺、专业化人才缺口较大、监督执法力量薄弱、保障不到位、执法权力分散等问题,直接影响了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制约了执法效能的发挥。通过开展卫生监督业务交流学习、参加国家卫生监督平台监督员培训、参加市卫监所案卷评审交流会、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开展监督对象摸底建档工作、印发《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陕西咸社发〔2022〕85号)等措施,充分整合卫生监督员、协管员力量,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效能。四、下一步计划卫生监督所(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将持续不断提升队伍素养履职水平,组织开展培训学习活动,强化卫生监督员、协管员业务能力和信息化工作水平,持续健全三级网络体系,完成卫生健康监督管理对象本底信息录入及摸底建档工作,切实加强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等方面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稳步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力求推动卫生监督、医保基金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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