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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安塞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4-07 16:14
单位名称 延安市安塞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各类政府非税收入的统一管理与使用及非税票据的管理。
住所 延安市安塞区文化艺术中心大楼14楼09号
法定代表人 曹云斌
开办资金 3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安塞区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8万元 2.7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安塞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工作方面。(一)、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全面促进财政增收为了确保非税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促进我区财政收入稳定增收的目标,2022年,我们根据各执收单位收费项目及上年度非税收入实际完成情况和政策增减收费项目的因素,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具体工作早安排,工作措施早落实,做到开展非税征收管理心中有底。截止2022年12月底,全区实现政府非税收入58436.5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入1246.0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26.5万元,专项收入5535.73万元,罚没收入1892.63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782.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6586.37万元,捐赠收入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20226.88万元。其中:非税收入管理大厅、非税收缴上线管理单位109个,共收缴非税收入37807.12万元,其中政府住房基金226.5万元,专项收入5535.73万元,行政事业性收入924.91万元,罚没收入1832.63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700.98万元,捐赠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6586.37万元。(二)、狠抓财政非税票据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财政票据,领取、保管和使用的行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就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做了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财政票据管理责任。陕西省财政厅制定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区财政局是财政票据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各镇(街)政府、各单位、协会的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是分管财政非税票据具体管理实施单位。二是认真执行票据管理办法,加强票据使用业务指导。各使用财政票据单位,要严格执行陕西省财政厅制定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坚持加强财政非税票据管理,经常性的指导执收执罚项目单位票据使用业务工作,根据财政票据类别的使用范围,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财政票据。三是加强财政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使用、核销管理工作。财政票据领购单位一般应为实行独立财务核算的法人单位,财政票据领购制度是“凭证领购、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在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中,源头控收是最关键环节,以票管收是重要手段,票款同步是实现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重要保障。我们在票据管理工作中,认真执行票据管理办法,进行票据年检核销,以旧领新,加强票据管理监督检查,提高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的效能。今年根据执收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用票量,提前统计汇总,及时申报所需票据种类和数量计划,保证全区收费票据供应,收费工作正常运转。四是强化财政票据使用监督检查。在全区范围内,加强征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区财政局的工作部署要求,我单位组织专人调查每个执收单位收费项目收缴情况,逐项核实、分类汇总、精细对照分析。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加强管理,从细处入手,规范收费行为,堵塞漏洞、挖掘潜力、促进增收。(三)、认真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按照延安市安塞区委《关于在全区机关单位党组织中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的实施意见》(塞发〔2022〕5号)和财政局总支委员会《关于在财政系统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的实施方案》(塞财总支发〔2022〕1号)文件精神,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单位实际情况,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塞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三亮三比三评”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要求和措施方法。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在始终同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创新型、廉洁型为目标,通过深入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使机关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高。同时发挥党员干部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为公理财、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改善工作方法,完善非税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办事人员满意度,着力打造“廉洁、规范、便民、高效”的服务型非税收入管理环境。(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局长曹云斌,队员刘飞组织全体帮扶干部详细了解掌握各自帮扶户的家庭情况、家中收入情况以及产业结构,制定了详细的包扶计划,并认真实施扶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1、给与新窑坪大队部爱心超市1万元物资帮扶。2、对有务工意愿的部分村民或贫困户,积极联系务工进行技能输出,增加收入。3、坚持对农户进行健康、教育、医疗产业等各项扶贫政策方面的宣传,引导教育贫困户增强脱贫致富意识,自觉致富脱贫。4、定期组织农户进行健康体检,完善健康档案。5、认真开展扶技扶志工作。(五)、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工作一是按照区委、机关党委、财政局总支的要求,坚持“围绕征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征管”的思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非税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党支部组织生活,党员民主生活,党费管理、党员承诺等各项制度,用健全的制度规范、约束党员行为,使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兑现党员的承诺,履行党员职责,严于律己,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了单位的各项工作。二是全面落实贯彻全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治安防范措施,认真做好维稳工作,干部职员中无聚众赌博、吸毒贩毒、酗酒滋事现象,无搞封建迷信活动,无参加邪教组织和上访人员。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年来,我单位通过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财政票据,领取、保管和使用的行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就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做了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财政票据管理责任。二是认真执行票据管理办法,加强票据使用业务指导。三是加强财政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使用、核销管理工作。三、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1.执收存在随意性。一方面,有些部门人为地增加收费环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有的甚至搭车收费。另一方面,由于非税收入中占较大份额的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少数单位受利益驱动,以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性质界定不清为由,想方设法通过各种途径规避财政专户管理,把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化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此外,随着收支脱钩、部门预算的推行,一些部门和单位产生了等、靠财政资金的依赖思想,部分执收单位缺乏收费积极性,从而放松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缓、减、免的审批,导致应收的非税收入收不上来,编制部门预算时非税收入计划总是讨价还价,造成部分非税收入流失。    2.票据管理不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已有十多个年头,至今仍有部分资金游离于财政监管之外,其主要的原因就是票据管理不规范。非税收入票据主要使用的是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且通过市、镇两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3.收支管理不到位。由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面广量大,管理还存在缺位和越位现象。有些该进财政专户的而未进专户,有的单位采用隐瞒或混淆的手段,将该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当做经营性收费,纳入单位财务管理,而将一部分经营性收费纳入财政管理,混淆了财政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的界限,造成税收的流失。4.法制建设不完善。近年来,非税收入无论规模、项目、纳税与非纳税的性质界定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标准、程序及使用等管理方面还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法规。这使得政府非税收入的主管机关(各级财政部门)因为无法律、法规依据难以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四、整改措施。1.统一认识,确立非税收入监管新理念。    2.完善征管机制,    3.强化预算管理,规范支出行为。    4.健全征管法制,确保规范运作。    5.推进计算机网络管理,改善征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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