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信息公开
业务大厅
政策法规
常见问题
首页
>
年度报告
>绥德县>
绥德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绥德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07 10:55
单位名称
绥德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财政零余额账户办理县级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
住所
榆林市绥德县永乐大道财政局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
雷福强
开办资金
5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绥德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4.26万元
76.46万元
网上名称
绥德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从业人数 3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勤政廉政,团结一致,兢兢业业,脚踏实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2年业务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一、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高资金支付效率。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和信息化改革,充分发挥陕西财政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优势,借助现代化电子信息技术,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降低支付管理成本,提高了支付管理安全性。截止2022年底财政云共发生集中支付业务40080笔,累计金额36.62亿元;往来资金代管专户共发生集中支付业务20005笔,累计金额10.78亿元(其中直接支付79笔,金额0.11亿元,授权支付19926笔,金额10.67亿元)。二、认真执行新的《绥德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绥德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绥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报账工作。2021年12月30日绥德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绥德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绥德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绥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绥政发[2022]1号),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中心”作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账务核算“代管者”,是否执行到位起关键作用。管理办法出台后,在财政局党组及主要领导的关心及大力支持下,“中心”及时认真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新的管理办法,学通学透,融会贯通,对所涉及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报账程序、资金支付进度、报账所需财务资料等方面作了修改完善,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建立报账财务资料一次性告知,资金支付一次性办结等配套制度,减少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确保资金快速安全支付。2022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报账专户设账套149个,2022年累计拨入资金2.68亿元,累计支出资金4.01亿元,截止2022年11月底,银行存款余额1.65亿元;重点项目报账专户设账套6个,2022年累计拨入资金0.22亿元,累计支出资金0.39亿元,截止2022年11月底,银行存款余额0.26亿元;项目资金报账专户设账套42个,2022年累计拨入资金0.1亿元,支出1.62亿元,截止2022年11月底银行存款余额1.53亿元;财政资金报账专户账套1个,2022年累计拨入资金0.005亿元,支出0.294亿元,截止2022年11月底,银行存款余额0.001亿元。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友情链接
中央编办
信用中国
国家登记局
陕西省委编办
信用陕西
陕西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