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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3-04-07 09:11
单位名称 靖边县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服务。
住所 靖边县人民路西段
法定代表人 张平
开办资金 421.6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靖边县环境保护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53.73万元 324.57万元
网上名称 靖边县环境监测站.公益 从业人数  2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主要业务活动(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按照原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的通知》(陕环办函[2016]11号)要求,对靖边县四柏树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检测。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监测。2022年上半年、下半年我站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公司(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靖边县四柏树地下水源地进行水质39项监测因子常规分析,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三类水质标准限值,达标率为100%。根据我局制定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工作方案,2022年我站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公司(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黄蒿界镇、海则滩镇、杨桥畔镇、天赐湾镇,四个乡镇饮用水源地进行水质39项监测因子全分析。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三类水质标准限值,达标率为100%。我县境内杨桥畔沙石峁村饮用水源地每季度监测一次,现已完成2022年全年水源地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三类水质标准限值,达标率为100%。(2)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按照《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征求意见稿)》等的要求,对我县杨桥畔镇农村环境质量开展监测。完成了本年度四个季度靖边县杨桥畔镇沙石峁村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PM2.5共计六项监测因子,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基本项目浓度限值二级标准。(3)声环境质量监测2022年我站对我县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布设监测点位覆盖我县城区居民住宅、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商业金融、集市贸易,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交通干线等区域。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4)生态环境应急监测2022年度未发生环境应急监测二、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靖边县环境监测站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对环境管理和科学决策的支撑作用,2022年我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2263个。共出具监测报告33份,获得成果数据3000个。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服务,为各项环境管理措施提供决策建议。同时,我站履行以环境监测为主要任务的社会职能,2022年在2起环境违法事件中提供了30多个监测数据,为环境违法处罚有据可依,在1起环境污染事故中提供20多个个监测数据,为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提供可靠的保障。三、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存在问题:1、加强组织集体学习,强化业务培训。2、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特别是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反应能力,目前常规监测仪器已不能满足对突发事故快捷、准确和有针对性,需要加强。改进措施:1、加强监测人员的监督考核工作重视对环境监测人员的日常考核工作,采取外部、内部考核等形式,强化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考核,不断提高环境监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2、开展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工作积极协调,购买应急监测设备、个人防护设备,做好应急监测物资、设备、技术和人员的储备,视情况开展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监测演练,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下一步工作计划:1、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在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在行动上切实执行党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2、开展建设“西部三级标准站”工作,争取年底前通过验收。3、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环境监测队伍。行使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专项监测等常规监测职能。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