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咸阳市法学会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组织全市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学术调查研究,开展法学、法律学术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出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评选和表彰全市优秀法学研究工作者和优秀法学论文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和法律服务工作,建立信息网络,加强信息交流和传播等。 | |
住所 | 咸通南路中段市委院内4楼政法委402室 | |
法定代表人 | 谢军 | |
开办资金 | 2.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中共咸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67万元 | 2.67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咸阳市法学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开展业务情况1.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助力市域社会治理。一是建立法律专家制度。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法学会系统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实施方案》,面向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律师及人民调解系统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推荐工作,公开遴选了216名法学法律专家,建立了法律人才库。参照外省市经验做法,按照一定比例,产生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警察类4人、法官类5人、检察官类3人、律师类4人、综合类5人,并已向全市进行了公示。按照《关于公示咸阳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人选名单及征集相关疑难案(事)件的通知》要求,确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等5家单位报送的5个典型案(事)件作为第一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化解的疑难案件工作清单,不断丰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为推动咸阳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二是主动服务基层治理。积极参与“党建引领、法融网格、共治共享”网格化服务管理治理模式,鼓励会员下沉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协助“网格员”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基层社会治理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繁荣法学研究。市中院、市检察院等多家会员单位积极向省法学会申报2022年度法学研究课题选题,选报了“市域社会诉源治理能力问题研究”等7个课题。积极参与“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西部法治论坛”“法治陕西论坛”等征文活动,共向3个论坛组委会选报优秀论文41篇,进一步激发会员参与法学研究的主动性。组织开展了第二届法学优秀调研成果评选表彰活动,所有学术成果经过初审,甄选出38篇优秀学术成果参与本次评选活动。经学术评审委员会评选,最终确定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2.坚持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尚法氛围。一是法治宣传常态化。制定印发了《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突出学习宣传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涉及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紧抓“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借助“咸阳政法”新媒体平台及全市政法机关新媒体矩阵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律资讯。二是服务群众经常化。积极参与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集中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对《信访工作条例》的知晓度、认同度。转发了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通知,组织各县市区法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及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难题。三是理论学习体系化。组织全市法学会系统党员干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收看2022年“双百”活动中央和国家机关专场报告会,集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点理论、重大成就和重要工作等。3.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圆满完成换届工作。7月1日,市法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隆重举行,105名法学法律界代表参加了大会。时任省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杨建军到会指导,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及领导机构。二是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坚持巩固和发展并重,按照谢军会长的指示要求,结合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推荐情况,将县区调解系统乡贤、能手纳入会员队伍,进一步增强会员队伍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积极培育门类齐全的法治专业人才,不断充实壮大会员队伍、优化会员结构。进一步规范入会条件和入会办理流程,新发展会员300余人,持续更新会员信息库,为新老会员统一制作新会员证书以及团体会员证书,激发广大会员的职责使命感和荣誉感。三是不断加强制度化建设。制定印发《咸阳市法学会2022年工作要点》,提出“四新”(实现新作为、树立新形象、开创新思路、展现新成效)工作思路,力争在政治引领、法学研究、法治实践、合作交流、法治人才、自身建设等工作中创造新业绩、开创新局面、争创新荣誉。加强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能。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印发了我市《实施细则》,推动组织体制、工作机制、运行方式不断创新,为助推平安咸阳法治咸阳成为西部示范贡献法学力量。二、取得的社会效益1.法治宣传范围更广。今年以来,各县市区、各团体会员单位组织开展“双百”活动16场次,普法宣传1500多次,开展法治讲座228次,法律服务324次,普法受众达10万多人次。2.人才队伍不断充实。积极培育门类齐全的法治专业人才,不断充实壮大会员队伍、优化会员结构。进一步规范入会条件和入会办理流程,新发展会员300余人。面向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律师及人民调解系统公开遴选了216名法学法律专家,建立了法律人才库,确定了首批法律咨询专家人选,不断为广大法学法律专家搭建法治实践平台,将专家智力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3、法学研究成果显著。积极参与“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西部法治论坛”“法治陕西论坛”等征文活动,共征集论文80余篇,向3个论坛组委会选报优秀论文41篇,进一步激发会员参与法学研究的主动性。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存在问题:一是党组织成立受阻。因领导班子人数未达到党组成立条件,暂时无法成立党组。二是法学研究成果精品较少,研究的质量和水平有待加强。三是市法学会参与法治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的机制不够完善,在服务大局方面还有待提升。2.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与省法学会及市级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着力解决学会内设立党组织问题。二是注重提升学会会员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研究能力和水平,搭建学术沙龙、论坛等多种形式研究平台,争取推出更多法学研究精品。三是扎实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健全完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相关管理、考评制度及运行机制,确保工作规范、高效运行。以“党建引领、法融网格、共治共享”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继续动员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融入网格,积极投身法治实践,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四、2023年工作计划1.实现新作为。一是深入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力争将此项工作打造成全省标杆,组织召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聘任仪式暨工作推进会,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代表颁发聘书并分别下发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效。健全完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相关管理、考评制度及运行机制,确保工作规范、高效运行。二是加强法学会组织建设。加强市县两级法学会规范化建设,强化干部队伍管理,建立健全基层联络员制度。积极指导推动县级法学会换届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三是探索建立每季度重点工作推进制度。结合每季度工作特点,建立法治宣传、集中培训、论坛讲座、成果展示等四项重点工作推进制度,确保季度工作有特色、全年工作有亮点。2.树立新形象。一是积极协调推进法学会融媒体建设,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应用,创建咸阳法学会微信公众号,扩大法学会法治宣传的影响力。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青年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依托各级网格化建设,建立法学会工作站或者会员之家,让广大会员有家的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3.开创新思路。一是做好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工作,完善会员档案信息库。加强与市律师协会、市法律工作者协会、市调解委员会等部门的联系,多吸纳基层一线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有效扩大会员覆盖面,努力实现会员发展的大跨越。同时,发挥群团组织优势,鼓励法务工作相关单位申请入会,扩大团体会员队伍,集智聚力服务中心工作。二是通过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各种形式的干部培训班、法学讲座、研讨会等,打造一批信念坚、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法学法律骨干人才。三是依托驻咸高校、律师协会等会员单位,加快推进研究会建设,完善研究会管理、发展和服务工作机制,积极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4.彰显新成效。一是充分运用“中国法治论坛”、“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西部法治论坛”“法治陕西论坛”等交流平台,最大限度提供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力争多展示咸阳成果,多发出咸阳声音。二是发挥导向激励作用,深入开展“咸阳市法学优秀调研成果”评选表彰活动,会同市委政法委将政法系统调研工作与法学会课题研究有效整合,配套建立课题申报、评审表彰、成果转化等工作机制。三是搭建调研成果互通共享平台,建立市法学会《成果要报》专刊,及时刊发优秀调研成果,更好地服务法学法律工作者,为推动法治咸阳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荣获第十届“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征文优秀组织单位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