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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价格认证中心
安康市价格认证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06 09:59
单位名称
安康市价格认证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涉案物品提供价格鉴证。接受<法院/检察院/公安/行政执法机关/仲裁机构>委托,<鉴定/认证/评估>涉案物品的价格
住所
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法定代表人
肖鹏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物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万元
2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认真履行价格认定职能。一是主动服务促协作。通过与市纪委监委积极对接,加深了相关处室对纪检监察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认识,明确了双方的责任,达成了进一步加强工作配合的共识。二是整章建制控风险。依据《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等法规,建立完善了本单位的《工作受理制度》《内部审核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工作保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等一揽子制度,使价格认定工作各环节、全流程规范严谨、有章可循。2022年安康市价格认证中心办理完成各类价格认定53起。(二)积极探索价格调解工作。一是强化联动建机制。成立了安康市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建成了标准化调解室,组建了专兼职调解员队伍,拍摄了工作宣传片,印制了宣传彩页并发向各服务对象发放,在全市规范了调解文书格式,开展了主题征文活动,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调解站点。二是加强领导抓落实。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成立了安康市价格争议调解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安康市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安康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三是站点建设“双覆盖”。在全市设立价格争议调解站点115个,实现A级以上景区全覆盖,社区站点建设正稳步推进中。在全省专项工作督查中,安康的工作受到省发展改革委通报表扬。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围绕中心履职责。全年价格认定工作办结率和采用率均为100%,无一起被提出机关和相关当事人申请复核裁定,为我市反腐败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司法公平正义做出积极贡献。二是服务大局善作为。将全市各级认定机构和工作人员纳入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和人员名册,积极参与中级人民法院诉前案件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全年共成功调解诉前案件价格争议21起,把价格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促进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业务发展不均衡。据2022年7月全省专项工作督查反馈,我市价格争议调解工作还存在有阵地无业务以及站点建设不均衡问题。(二)改进措施:深化服务强阵地。进一步密切与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配合,深挖价格矛盾线索,以诉前阶段民事纠纷和民生领域价格矛盾为重点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全力推进价格争议调解站点建设,力争在年内实现基层社区全覆盖目标。四、下一步工作思路。针对性地组织市级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国家和省上各类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升全市工作人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防控风险、精准做出认定的能力,全面提升全市价格认定工作水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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