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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江南分局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江南分局
发布时间:
2023-04-06 09:46
单位名称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江南分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护国土资源,保障社会发展。耕地保护建设项目用地初审<村民建房/镇村集体建设用地/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的初审上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等初审上报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资料的初审上报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住所
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斌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0.27万元
31.78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认真办理辖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协议出让(转让)用途变更、土地分割等业务的初审上报工作,积极办理不动产遗留问题涉及的超占、超容积率等问题,全年共受理用地申请30宗,申请用地面积350余亩,完成初审上报30宗,应收缴土地价款2460万,实际收缴土地出让金1048万。其中受理划拨用地13宗,办理13宗,划拨土地面积170亩,收缴土地价款450万。受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变更、划拨转出让17宗,完成上报审批17宗,收缴土地价款598万。新城办八个村预留地问题彻底解决,极大的提高了镇村干部参与中心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积极性,特别是在解决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中,分局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化解了工作清单中未列到的吉河恒华家园划拨用地问题,在处理城市风景项目办证难问题中,分局积极与用地科、建管科、不动产中心等相关科室、单位学习交流,提出了超建补交出让金应以合同约定容积率为基数等建议,这与以后陕解决登记难专班发〔2022〕2号文件精神完全一致,同时还提出了核实容积率问题、征缴分离办理前应签订协议,以及协议中不应再约定滞纳金、利息等,这些建议为解决不动产办证难问题提供了具体操作性,得到局领导一致赞许。(二)切实加强安康中心城区江南辖区用地批后监管、动态巡查、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认真完成网上监管平台日常填报,全年用地巡查85宗次,其中开工巡查25宗次,竣工巡查20宗次,日常巡查40宗次,下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9份。(三)努力做好辖区内信访及用地争议调处工作。接待群众100余次,书面回复信访件3件、“12345”平台回复2件。积极配合参与处理秦巴铭座、元辰国际、南城国际等信访项目,配合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卫片执法的核查工作,完成调查取证资料4宗。(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做好“三级四同”信用平台录入工作,公开审批信息10宗,按照便民化办事原则,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窗式受理”。(五)积极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市政务大厅国土窗口的用地申请受理;派员参与西康高铁征迁办以及环保督察、矿业整顿工作;完成市局统一安排的的创文、防汛、节假日值班等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年共受理用地申请30宗,申请用地面积350余亩,完成初审上报30宗,收缴土地出让金1048万。高效化解了恒华家园、城市风景等9个中心城区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及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当前涉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更新快,部分干部存在业务知识学习不及时不全面问题;二是作风纪律、服务意识、管理水平有待加强。(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重点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二是完善单位管理制度,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强化纪律意识,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管理高效、服务优良、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坚持党建引领,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坚强保障。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围绕“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目标,统筹抓好党员学习教育和日常工作业务;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肃纪律教育,常态化开展作风整顿,让党员干部存戒惧、知敬畏、明底线,继续以治理慵懒散为突破口,增强服务意识。(二)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充分利用信访调查、土地巡查、现场踏勘、用地审批、专项治理、政策咨询、服务窗口、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三)严格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审批,优化审批清单,“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全力做好辖区内集体建设用地保障工作,配合相关科室落实城市规划区村民建房、设施农用地备案工作,学习摸索新土管法制定的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的出让、出租等入市工作。(四)积极办理辖区内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协议出让、转让、用途变更、土地分割、租赁业务,通过学习、对外交流等方式依法依规办理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涉及的用途变更、超容积率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配合相关科室学习探索建立市本级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五)加强土地利用批后监管、动态巡查、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对以前年度已批用地施行全面监管,按照市局制定出台的市本级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程序,积极探索组建部门联合监督、区镇(办)密切配合、村组联动的动态监管体系。(六)加大信访工作力度,按照信访条例,落实专人,依靠镇办,依法依规,灵活处置。(七)努力完成市局交办的各项整治、用地意见、违法核查工作,认真配合各科室、各部门做好其他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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