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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发布时间: 2023-04-06 09:46
单位名称 南郑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下属企业财务、人事、劳资、改制等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住所 南郑县汉山镇西大街14号
法定代表人 周汉军
开办资金 12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南郑县经济贸易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14万元 7.03万元
网上名称 南郑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2022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监督指导轻工企业资产管理公司对改制终结后的企业人员进行扎实有效的管理。(1)办理职工养老补助信息核实、年度审核,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抚恤金、丧葬费等相关资料的申报;(2)负责原企业老工伤护理费的逐月发放、半年申报、三年一次医疗器械更换;(3)负责2021年度企业退休职工门诊费申报;(4)办理2022年度本系统集体企业退休职工个人医疗保险费的集中清收上交工作;(5)办理原轻工系统17户集体企业离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金”的申报;(6)负责逐月发放原企业二名遗属的生活费;(7)服务原企业离休、军转干部;(8)负责接待原轻工系统信访、上访、缠访;(9)办理原县板金厂、县羊毛厂、县轻化工厂、县轻工综合厂下岗职工工龄认定、信息更正和申报等工作。(二)指导协助轻工企业资产管理公司搞好市场调研,为现有资产发挥最大的市场作用奠定了基础。(三)严格机关工作制度,对联社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的工资待遇严格遵守政策规定,按时审批,及时上报劳资、人事年报及法人年度报告。加强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切实做好年初预算及年终决算工作,及时办理机关人员“五险一金”、国有资产的申报等。(四)参与全系统“进知解”活动,实现了企业和脱贫户全覆盖。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联社系统企业多数建于五十年代,由于职工年龄偏大,收入较低,企业改制终结后,多年沉淀的遗留问题,随着时间推移,逐步显现出来,面对复杂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施策。一是重点抓好有苗头赴省进京上访职工的思想工作,同时对老上访职工也落实了责任,随时掌握情况。二是认真接待每一位来人来访。热情接待了原县轻工业供销公司、县轻化工厂、县轻工综合厂、高家岭陶瓷厂、新集陶瓷厂等企业原职工的二十余次上访,接待了田爱军、钟建辉、李金福、王安华、刘永祥、吴芳英、王少华、张建新、李明汉、何保莲等人的多次来访,向他们耐心宣传政策,疏导情绪,化解了矛盾隐患;三是积极想办法组织资金按时兑付田爱军的护理费和军转干部家属吴芳英的困难生活费,杜绝了越级上访的倾向;四是对原企业离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的各种咨询,我们都会根据政策耐心解释,做到细致入微、百问不厌,防范了拉帮结派、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把问题消灭在了萌芽阶段。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过去一年,我们尽管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1)、由于企业资产难以变现,造成区轻工企业资产管理公司运转资金严重匮乏;(2)、轻工企业多,底子薄,分布广,企业改制多年,处理原企业遗留问题困难大;(3)、企业改制遗留问题较多,信访维稳压力大。2、改进措施一是针对企业存在的遗留问题,通过研究后制定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争取进一步更好的解决遗留问题;二是尽可能的想办法让剩余资产最大化增值,对已处理的遗留问题,要巩固完善,尽量防止反弹;三是尽量下企业去摸清企业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解决。分别处理职工安置的个案问题。在大政策统一的前提下,由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处理个案措施,妥善处理职工安置的遗留问题,尽力解决职工的合理诉求。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继续做好联社所属原企业人员的信访维稳;2、加强企业集体资产管理,确保资产不流失;3、加快企业部分资产处置,盘活资产;4、抓好联社机关院内安全管理,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5、稳步推进区轻工综合厂、新集陶瓷厂的后续改制工作;6、做好防返贫工作,助推乡村振兴。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