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宁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宗旨:为妇女儿童健康提供保健服务,为计划生育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业务范围:妇女、儿童保健,妇女病普查,遗传病、高危孕产妇、高危新生儿筛查和监测与监护,产前诊断与接生,儿童疾病防治和治疗与监护,妇幼卫生监测与信息管理,妇幼保健人员培训及科学研究,妇幼保健咨询、宣传,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生育指导与避孕咨询,婚前保健、医学检查,新婚保健与避孕指导,计划生育宣传培训与科学研究等。 | |
住所 | 宁强县建设路 | |
法定代表人 | 张树海 | |
开办资金 | 250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宁强县卫生健康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404.96万元 | 2429.58万元 | |
网上名称 | 宁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7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2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2022年度能认真贯彻各项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政策,认真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临床医疗和妇幼保健工作。(1)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参加全县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和大规模人群核酸采样。负责两个集中医学隔离观测点疫情防控任务,分批次派出60多人驻守隔离点,按时进行环境和物品消杀,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和人员转送,圆满完成656人的集中隔离管控任务,派出70人支援西安疫情防控工作。(2)严格落实药品集中采购及国家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2022年度共计采购药品283个品种,累计品规数量155261个,累计药品采购总金额284.10万元。其中:基本药物采购累计品规数890个,基本药物采购累计品规数量149733个,基本药物累计采购总金额160.31万元。(3)规范开展医保工作,全年城乡居民门诊统筹结算4156人次,基金支付16.44万元,职工门诊1400人次,个账支付16.48万元,城乡居民住院1519人次,总费用356.31万元,基金支付215.57万元,次均费用2345.68元。医疗救助84人次,医疗救助基金27239.69元。职工生育25人次,总费用7.1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6.89万元。自付费用总占比1.86%,住院人次与上年度下降25.68%,医疗总费用下降19.44%,次均费用上涨8.39%。全年医保工作无违法违规现象发生。(4)严格管理《出生医学证明》。按规定进行出生实名制登记,实行证章分离管理使用。全年共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1315份,其中首次签发1165份;医疗机构外出生首次签发3份;补发25份;换发9份;废证5份。申领与签发证件数目相符,无差错事故发生。出生实名登记系统全年上报703人;臻鼎妇幼系统分娩直报704人,及时率100%。(5)特色科室运行良好。产后康复中心全年门诊服务418人次,共计收入33.31万元;开展中药贴敷9654贴、小儿推拿按摩50余人次;新生儿沐浴1272人次。2、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开展情况:(1)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全县应服用叶酸1993人,实际服用1962人,服用率98.44%;服用依从1852人,依从率94.39%。(2)孕产妇、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全县活产数1512人,产妇1492人,早孕建册1451人,早孕建册率95.97%;产后访视1448人,产后访视率95.77%;对全县420名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住院分娩率100%;新生儿家庭访视1496人,家庭访视率98.94%;全县0-6岁儿童14955人,健康管理14217人,健康管理率95.07%;对全县486名高危儿童进行了专案管理。全县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5.07%,筛查出眼保健异常儿童133人,都进行了转诊和随访管理;其中6岁儿童视力检查2190人,检出视力不良40人,视力不良检出率1.83%。(3)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2022年全县产妇1492人,均免费接受了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咨询检测服务,检测率达100%;孕早期检测1196人,检测率80.16%。无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新生儿;全年2名梅毒感染产妇及所生2名儿童均进行了梅毒预防性治疗和随访管理;对16名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所生新生儿均免费注射了乙肝免疫球蛋白,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100%;完成首剂乙肝疫苗接种儿童数16人,接种率为100%。(4)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全县结案产妇1492人,接受免费产前筛查1418人,免费产筛率95.04%;无唐氏儿和神经管畸形儿出生。接受免费产前超声检查1444人,免费检测率96.78%,无严重六大畸形确诊病例。助产机构住院分娩活产1172人,接受免费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1188人,免费筛查率101.37%(动态管理);无苯丙酮尿症确诊病例,确诊先天性甲低患儿3人,已按要求上报并随访管理。接受免费听力筛查1146人,免费筛查率98.87%;无确诊听力障碍病例。接受免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1125人,免费筛查率97.07%;确诊先天性心脏病7人,暂未干预治疗,7人均按要求上报并进行了随访管理。(5)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完成年度任务1300例,完成率100%。(6)妇女健康促进项目:全县第三轮“两癌”检查任务数5271人,已完成检查3955人,完成率75.03%。(7)母子健康手册使用情况:全年共发放使用《母子健康手册》2954本,其中孕产妇发放1441本,儿童发放1513本.(8)托幼机构常态化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工作计划、印发了《宁强县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全县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在园幼儿均进行健康体检。(9)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全县免费发放营养包覆盖适龄儿童3644人,发放率达94.92%;有效服用3101人,有效服用率85.1%。(10)婚前医学检查:全年婚姻登记1128对,接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1107对,婚检率98.14%。(11)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免费孕前优生检查1513对,检查率达89%。(12)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我县已常态化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有效降低了性病传播。(13)扎实推进健康教育工作:制定了《2022年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服务项目工作计划》,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随机抽样6个镇12个村540人的健康素养监测调查问卷工作及数据库双录入工作,2022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1.7%。全县共设置固定健康教育宣传栏268个,更换宣传栏1952期,发放宣传资料543870份,播放影像视频资料33082小时,举办健康知识讲座46833人次,举办健康教育咨询活动15236人次,个体化健康教育19372人次。围绕年度内各种宣传日活动主题,组织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宣传活动10次,编印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种20000余份,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1、2022年为配合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中心克服人力资源紧张,抽调行管后勤多人参与新冠疫苗接种工作,1—7月共计接种新冠疫苗36217剂次。为满足城区广大妇女儿童常规疫苗接种需求,中心积极谋划,开设了数字化接种门诊,方便了广大群众,取得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和单位的高度好评。2、通过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全县第三轮“两癌”筛查项目、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扎实推进健康教育工作等公共项目的实施,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认可和对单位优质服务的认同和赞誉。3、2022年全年门诊54680人次,出院2164人,住院分娩711人次;2022年业务收入1242.61万元,其中门诊收入779.18万元,住院收入463.43万元,药品收入314.19万元,卫材收入20.22万元。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存在的问题县镇村妇幼保健服务能力还有待加强。1、一是硬件配置方面,部分普通镇卫生院存在妇保儿保门诊设置不规范。2、执行妇幼重大项目工作质量有待提高。3、项目服务质量还需提升。一是镇村缺乏有效的宣传措施,没有真正发挥宣传教育有效带动工作的作用,如孕早期建卡率处于较低水平;二是部分镇村专干对项目要求内容、流程掌握不到位,致使群众对镇村专干的认知度低;三是镇村专干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有待提高。4、群众服务依从性还需加强。5、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2、改进措施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1)督促加强设施设备配置,规范妇保儿保门诊规范设置。(2)严格落实“两癌”筛查等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实施。(3)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加强项目培训力度,加强院内外宣传,不断提升医院知名度。(4)强化服务意识,严格医疗、护理、院感等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5)招聘紧缺的学科带头人和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重点专科人才培养。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卫健局的支持下,按照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要求,规范科室设置。2、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和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持续开展行业作风整治和清廉医院建设工作。3、积极开展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创建工作。4、发展优势特色科室,建成妇孺中医馆,提升中药贴敷、药浴、小儿推拿等服务能力。5、全方位开展婚前、孕前、孕期保健服务,妇科、产科诊疗服务,儿童保健、儿童诊疗服务等全生命周期服务。2023年我们将扎实做好全县妇幼卫生项目管理、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和临床诊疗服务工作,为全县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更加方便、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实现“母亲安全、儿童健康”的工作目标。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43606112X61072611G1001有效期限:2023年1月16日至2028年1月15日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号1:M610000311101--007有效期限:2020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1日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号2:M61072641100000007有效期限: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