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神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制度及其规范性文件;法律直接赋予本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职责,以本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 |
住所 | 神木市滨河新区杨业大街环保大楼501 | |
法定代表人 | 刘建强 | |
开办资金 | 17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5.11万元 | 55.1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4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我单位在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的业务活动(一)坚持党建引领,凝聚党员力量。神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党务工作,不断加强党组织建设。2022年,我队党支部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讨论接收一名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壮大了党员队伍,加强了队伍建设。同时,我队不断加强党务工作与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相结合,与环保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相结合,严格落实全体党员集体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此外,积极参加局机关举办的各项党建活动:组织党员举行重温入党誓词仪式,认真听取中共神木市委党校老师宣讲的神木市第二次党代会和“两会”精神及神木市委理论宣讲团讲解的陕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等内容。同时,根据安排,认真参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在线直播培训,深入参与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安排部署视频会。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使全体党员经受了思想上的洗礼,提高了思想觉悟,为党务工作的更好开展夯实了基础。(二)强化执法检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2022年以来,已开展了兰炭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医疗机构污水处理专项执法检查、核酸检测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废弃危险化学品专项排查工作、突发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工业炉窑、排污许可证后监管、辐射安全、挥发性有机物等专项执法检查。同时按照市局安排,每月开展两场(厂)专项执法检查,并按时上报检查情况。此外,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部反馈的3个卫星影像问题和1个信访投诉问题均已完成现场核查和APP填报工作,问题已完成整改。(三)坚持问题导向,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和诉求。同时把解决群众的信访投诉、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在畅通环境投诉举报渠道的同时,实行“三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转交,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第一时间回复)办法及时调查处理信访投诉案件。(四)坚持执法练兵,提升执法队伍能力。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打造一支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以切实发挥其污染防治攻坚战排头兵、先锋队作用,全力抓好执法大练兵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坚持日常监管执法和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战实操相结合,强调全员、全年、全过程执法练兵,通过实战练兵,提升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程序遵守能力;二是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规范执法行为。我队移动执法系统的使用率已达到100%,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全部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制作,并上传对接生态环境部。三是将执法过程全部采用移动执法设备进行记录,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提升了文明执法水平。(五)加强扫黑维稳工作,创建“双无”示范行业。按照中、省、市扫黑办及相关维稳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责任制,最大限度把各种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热线、举报信箱和举报邮箱。二是将扫黑除恶线索排查工作与日常监管、专项行动、信访投诉查处等相结合,将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与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相结合,形成长效常态机制。三是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并通过不间断、不定期的方式,开展“回头看”现场核查,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所有乱象问题全部整治到位,坚决禁止死灰复燃。2022年以来共新发现行业乱象线索15条,已整治完成14条,整治率为93.33%。四是按照神木市政法委信访维稳工作要求,积极安排部署,按时上报了《2022年全国“两会”暨冬奥会、冬残奥会安保维稳工作信息报送表》(2月4日-2月20日、3月4日-3月13日)、《2022年清明节期间维稳工作信息报送表》(4月3日-4月5日)、《2022年“五一劳动节”期间维稳工作信息报送表》(4月30日-5月4日)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期间维稳工作信息报送表》(5月25日-5月30日),按时报送《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情况每日专报》(9月15日-10月31日)。(六)创新执法方式,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主动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求,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一是严格落实正面清单制度,认真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当前我市正面清单企业共计13家。二是充分利用在线监控平台、视频监控、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对确需现场核实的再开展现场检查。三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指导帮助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一系列教育帮扶的方式,线上线下指导企业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意识。(七)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提高监管效能。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执法水平,每季度按要求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的方式,不断完善生态环境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检查中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排污许可落实情况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强化执法检查,改善环境质量。2022年以来,我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26人(次),检查企业1107家(次),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64起,累计罚款金额3385.21万元。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件数量共计13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起,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0起,实施限产、停产案件1起。(二)坚持问题导向,维护群众环境权益。2022年以来,我队累计受理各类信访投诉案件296起,已全部办结回复。其中:电话投诉114起,已全部办结回复;群众来信来访10件,已全部办结回复;12345政府转办86起,已全部办结回复;检察建议书9起,已全部办结回复;百姓问政11起,已全部办结回复;信访局转办6起,已全部办结回复;市局转办5起,已全部办结回复;舆情日报7件,已全部办结回复;陕西省环境投诉举报管理系统4件,已全部办结回复;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44件,已全部办结回复。(三)2022年以来,我队人均笔录上传数量均达到或超过3条(除8月疫情影响外,8月人均1.73条),执法人员活跃度均为100%,在陕西省环境违法案件规范办理系统填报率达95%以上。此外,我队认真做好“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当前产生的行政处罚案件164起均已在榆林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四)2022年“双随机”共开展三季度工作,共抽查重点污染源企业48家,一般污染源企业8家,出动执法人员40人。三、存在的问题(一)工业企业数量众多,种类庞杂,监管难度大;(二)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任务繁重与人员编制不足存在突出矛盾,加大了执法的难度;(三)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性不强,案卷质量有待提升。(四)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监管须进一步增强。(五)生态环境执法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改进措施(一)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二)进一步加强对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环保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能力。(三)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提高为民服务的履职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四)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帮扶力度,提高执法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五)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加大查处力度,不断提升监管水平。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要将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基石”,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多措并举,深入学习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二)扎实开展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热情接待来访投诉,随时接听电话投诉,畅通各类信访投诉渠道,高标准严要求处理好、答复好每一起信访投诉,确保投诉人合理需求得到有效解决。(三)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继续结合群众投诉、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多种渠道摸排甄别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加强问题线索整治力度,全面肃清环境领域存在的涉黑涉恶涉乱现象,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填报工作。行政处罚案卷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在神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及时在陕西省环境违法案件规范办理系统填报上传,及时在榆林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处罚信息,同时也要及时与上级部门、同级各部门做好信息对接工作。要确保办理系统填报率达到95%以上,“双公示”合规率达到100%。(五)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提升案卷质量。继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遵守执法程序,规范使用执法文书。要全面规范调查取证的行为,提高证据的质量,完善执法调查、取证规则,同时要持续加强对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在案件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处罚决定、文书送达等环节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不断提升案卷质量。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