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淳化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统筹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基金管理、收缴、支付等相关工作。 | |
住所 | 淳化县城正街 | |
法定代表人 | 尉振庭 | |
开办资金 | 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淳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35万元 | 8.9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淳化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统筹经办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年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和市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严格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以社保基金管理为切入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全方位做好经办工作,全县参保单位275个,参保9454人,其中在职参保6311人,退休领取待遇3143人。现就2022年工作总结如下:一、全力协作,基本险基金足额到账每月在税务系统统计当月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申报情况,并报财政局社保股进行审核,确保了基金按时足额缴纳。每月退休人员待遇的核定和发放(养老金、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丧葬费抚恤金、个人账户清退、重复缴费退费、税务多缴退费)于10日前将资金支付佐证资料报财政部门审核,审核无误后,起草并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待资金拨付到位后,整合代发资金通过基金支出户予以发放。202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11257万元,(其中征缴10794.63万元,转移收入462.3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8852万元,利息收入144.07万元。全年养老金及取暖费发放(含死亡清退)19843.11万元,转出基金62.12万元,企业转入重复缴费退费5.03万元。统筹代发丧葬抚恤金、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共计459.75万元。多方联动,职业年金按时归集和发放按照《关于全面启动职业年金待遇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业务组每月月底汇总当月跨统筹地区转移人员及到龄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信息,财务组审核、汇总后上向财政部门申请当月需记实年金,待财政划拨记实基金后及时系统处理,保证转移及退休业务及时办理。同时积极协调非全额单位及法院、检察院做好职业年金的筹集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保质保量地完成全县职业年金归集上解工作,确保职业年金“应归尽归”、“应解尽解”,使基金在划转、上解、归集环节安全准确。2022年度职业年金累计收入2984.68万元,并按月足额上解,1190名退休人员按月领取职业年金,累计申请发放职业年金待遇347.24万元。全面整治,社保基金管理规范安全建立了各经办机构定期数据比对工作机制,通过数据比对杜绝“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现象;建立了与法院、公安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工作机制,筛查疑似数据,通过法院核实当期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信息,防止服刑期间退休人员正常发放养老金、在职人员正常缴费问题的发生,通过与公安部门核查退休人员注销户口情况,准确查实死亡时间,防止多领、冒领养老保险待遇。一是核实市办反馈的10名退休死亡人员待遇停发时间和100名退休人员社保卡变更数据信息,经查无风险问题,不存在多领、冒领情况。二是人社部反馈“疑似生存状态异常违规待遇领取”疑点数据5条,共涉及5人,其中1人(辛有政),单位将此人去世时间申报为2021年12月,待遇暂停时间2022年1月。后经核实此人于2021年11月去世,中心已于2022年2月9日追回多发养老金,并进行银行回盘处理。其余4人均按时暂停待遇,不存在多领、冒领情况。三是每月核查局基金监督股下发卫健部门死亡信息,每季度核查公安系统死亡信息,通过数据比对,防止死亡多领冒领,进一步堵塞社保基金风险漏洞。服务高效,日常经办方便快捷(一)人员暂停新增依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各参保单位有人员工作变动的,例如:外调、退休、在职死亡、辞职、出国定居等情况的,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及时在本单位网厅系统进行人员暂停;如:人员新参加工作,人员调入等情况的,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在本单位网厅系统进行人员增员。各参保单位在本单位网厅系统打印人员业务报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上报我中心,工作人员对信息无误的人员进行初审、复审操作,对信息不正确,资料不齐全的,及时告知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并在时限内上报正确信息,全年办理暂停业务1083笔,新增业务1194笔。(二)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依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跨统筹范围转移人员,按照经办规程办理相关业务。办理转移接续932人(次),其中统筹范围内转移722人,统筹范围外转移210人。养老待遇核定参保单位经办人在交清退休人员到龄前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足额到账后,依据组织、人社部门退休批复文件、《淳化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前工资结构核定表》、《淳化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申领核定表》在参保单位养老经办系统中核实完成“退休人员信息修改”和“在职转退休”,打印《人员信息表更表》和《在职转退休申报表》持退休批复文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参保人员信息修改和待遇核定初审、复审工作。全年共计核定退休待遇163人、新增符合享受独生子女费51人、退休人员死亡暂停69人、重新核定退休人员待遇89人。深化改革全力做好改革政策有效衔接根据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咸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咸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转移或清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人社发(2022)1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我县的《实施方案》并与6月23日至6月24日召开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政策个人缴费清退工作启动会,在做好前期摸底、企业转费剥离、系统计息的基础上,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清理工作完成第一批112个试点期间参保单位5416人缴费清理申报、审核工作,其中:清退933人、转移4483人。创新优化,资格认证全员通过为构建人性化认证新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人社”,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的要求,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待遇人员年检工作不再采取集中认证,领取待遇人员可利用“陕西养老保险”APP在手机上自行认证,无需办理其它手续。2022年我们采用网络宣传、远程指导,特别是高龄人员我们采取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确保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待遇3143人完成生存认定工作,基金安全运行。七、严格标准,归纳各类档案资料我们在办理业务的同时,严格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经办工作溯源无误,业务、财务各负其责,按办理时限、业务类别完成2022年度经办的各类业务申报表、征缴单据及银行进账单、退休文件及核定表、养老保险转移、社保卡复印件等资料以参保单位为一级科目进行整理归档,使业务资料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一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办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两项待遇足额发放、业务经办高效快捷、内部管理科学规范、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参保人员权益得到全面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得到进一步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绩,特别是在社保基金管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方面得到上级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同时我们坚定政治站位,统筹兼顾,完成了乡村振兴驻村包扶等各项全局性工作任务。八、存在问题一是由于政策衔接和系统不够完善,功能上线较为缓慢,致使许多工作不能开展,现行丧葬抚恤金发放依据相关文件:行政机关人员为40个月的基本退休费和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事业单位人员为20个月的基本退休费,而陕西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的2014年10月以后退休“中人”养老金中无“基本退休费”标准,致使2014年10月以后退休“中人”去世后丧葬抚恤金无法核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受处分人员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从受处分次月起,按2%降低其基本退休费”、“从受处分的次月起,按12%降低其基本退休费”而陕西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的2014年10月以后退休“中人”养老金中无“基本退休费”标准,致使2014年10月以后退休“中人”受处分人员待遇降低无法核定等问题。二是个别参保单位主体责任不清,经办人员在工作中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推诿扯皮时有发生,导致本单位各项业务进展缓慢,如退休人员自然减员上报不及时、单位缴费滞后导致退休人员待遇不能当月核定等情况。九、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督促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及时申报办理各类经办业务,并及时缴纳职业年金,确保全县按时上解职业年金,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二是及时申请资金和报送支付计划,确保退休人员每月养老金、职业年金足额按时发放;三是及时落实2023年度退休人员正常调待,同时做好独生子女费、丧葬费、抚恤金代发和取暖费申请发放工作;四是加强数据共享比对,强化内部稽核机制,杜绝各类违反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违法行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五是清理机关事业单位试点政策个人缴费工作,落实中省市各项改革政策。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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