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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土地调查与评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04 15:01
单位名称 安康市土地调查与评审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开展土地变更调查、承办土地资源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等服务性工作
住所 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国土资源信息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来军
开办资金 8.3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36万元 1.5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2年5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安康市自然资源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完成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1.规范评审程序。继续坚持做到“三个制度”,即真实承诺制度,送评单位和承担储量报告工作的单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送审资料的真实客观性;专家回避制度,受理储量报告后,涉及编制单位的专家进行回避;复核制度,专家评审后所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中心进行认真复核,确保审定意见整改完善后方可出具评审合格报告。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为企业做好服务。全年组织完成审定矿产资源储量报告10宗。2.归档评审资料。对2022年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送评表、评审意见书、送评承诺书、评审备案书进行装订归档,建立健全储量评审台帐,做到每宗矿产资源报告资料完善有据可查。3.通过省厅抽查。顺利通过了省厅组织的2022年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质量抽查,受到了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表扬。4.完成汉阴、岚皋、旬阳、平利、镇坪等五县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第三方核查。5.按期上报2022年度储量评审受理信息表。(二)完成耕地保护相关业务。1.完成《安康市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审定。(1)组建安康市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专家库,聘请了37名从事土地资源管理、矿产地质勘探、水工环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专业的专家,并对专家库成员进行了培训。(2)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会议集中审定。对有疑问的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核实;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完善后重新上报。中心对整改完善的方案进行核实,公示后,对用地单位发审查结果函。全年组织审定“方案”13宗,从源头上节约集约用地,极大限度的做到临时用地选址少占或者不占耕地和基本农田。2.完成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共评审通过15宗,保障了安康人居生活环境用地的无害化。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为市级矿产资源采矿权价款的评估提供真实准确的基础依据,为最大限度地发挥矿产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努力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做好服务。通过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最大程度降低地块风险进行技术把关,尽可能保障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及其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前期基础资料收集的完整性、污染源识别等进行审核,避免不必要的采样分析,减少不必要的时间、资金投入,降低守法成本。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工作局限于上级部署,满足于完成任务。大多根据上级要求进行,方法比较单一,工作完成的不够精细高效。2.在具体工作中,开展工作的方式保守,力度上不够,思路创新不够,不能够做到创造性的完成工作。(二)改进措施。1.强化担当作为,提高履职实效。加强单位管理,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统筹工作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更加充分地调动、发挥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履职实效和质量。2.切实围绕目标责任,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工作的特点,拓宽做好工作的渠道和途径。四、下一步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市局目标任务,承办好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安康市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审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和市局交办其它业务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