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区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对我区各家金融机构进行实地走访调研,详细了解各行涉企收费标准、乡村振兴产品推广等工作,同时要求各行要积极贯彻落实中省市信贷货币政策,继续开发乡村振兴方面新产品并落地实施,降低放贷门槛,满足中小微企业贷款需求。(二)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获贷成本。组织召开金融工作座谈会、重点项目融资推进会等专题会议。各金融机构介绍相关融资政策、融资渠道,与会企业提出相关融资需求及存在的难题,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围绕相关问题及金融政策进行深入交流。(三)小贷公司监管工作。2月份、11月份市金融办对现有的两家小贷公司进行了现场走访调研,我中心10月份对现有的两家小贷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查阅会计凭证、各类明细帐本、银行对帐单等资料,及时发现各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已现场反馈,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四)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为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加强正面引导,提高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利用党建支部活动,我中心在柳枝镇泉护村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宣传活动,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高利贷、非法集资的危害、表现形式、典型案件以及辨别常识,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五)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持续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宣传及普及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充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发现问题立即向区金融合作服务中心、区扫黑办反馈,切实让黑恶势力和非法集资犯罪分子无所遁形。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1、通过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及非现场检查,随时掌握小额贷款公司运营状况。两家小额贷款公司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作为常规融资渠道的补充, 两家小额贷款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针对小微企业“短、频、急”的特点发放小额贷款,以解小微企业发展的燃眉之急,为其提供一个合法、有效的融资途径,为华州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2、通过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专项排查等活动,营造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得到了提高,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维护了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3、组织各部门、各金融机构及部分企业代表召开政银企座谈会,引导金融机构全方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了地方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中小企业贷款难和银行放款难矛盾并存。(2)整改措施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继续引导金融机构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核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推出适合我区实际的金融产品,增强服务功能。加快转变企业发展理念,协助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和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培育更多的意向上市企业,引导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努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主动了解企业融资需求,充分发挥政银企连接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荐更多优质企业争取到金融信贷支持,增强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继续做好非法集资的宣传与风险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把非法集资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保险欺诈等各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监督,定期对小贷公司实施现场检查,使其规范经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其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