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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物价管理所(节能监察中心)
杨凌示范区物价管理所(节能监察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04 11:09
单位名称
杨凌示范区物价管理所(节能监察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制定全区物价政策;依法开展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全区价格行为;依法承担全区节能监察工作;对全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指导;对全区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察。
住所
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6号政务大厦320室
法定代表人
张晓娟
开办资金
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7万元
0.14万元
网上名称
杨凌示范区物价管理所(节能监察中心)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我所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是全力推进惠民十件实事。牵头印发《2022年十件惠民实事及任务分工》,联合督查室积极进行调度。全面实施清洁取暖工程,推进供热管网及换热站建成投用,推动杨凌高新第三幼儿园、陕师大杨凌实验中学二期、全民健身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建成投用,解决群众就医难、入托难、上学难等问题。二是做好涉水领域腐败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制定了《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全区城乡公共管网自来水价格政策执行、制度规定执行等方面专项工作进行了全面摸排,明确了基本原则和治理重点。三是持续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牵头开展采暖季调峰天然气核算工作,对企业调峰用气成本进行核算,并监督示范区天然气公司按照核算结果与用气企业及时清算,共退还企业用气预付款约300多万元。二、取得的社会效益保障了全区居民的用气稳价工作,持续稳定示范区天然气价格保障工作。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单位经费仍有不足,无法支撑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关于水价调整工作人员力量不足。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主动融入西安都市圈发展,协调推进杨武周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促进三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全面保障好能源和粮食安全,积极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落实工作,定期开展天然气长输管线、电力等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积极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创建、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民生改善等各领域项目建设,继续实施惠民实事,力争2023年全区医疗教育、交通路网、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均取得突破性进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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