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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华州区药品采购与结算服务中心
渭南市华州区药品采购与结算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04 11:06
单位名称
渭南市华州区药品采购与结算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区参加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与结算服务工作。
住所
渭南市华州区子仪路东段医疗保障局楼内
法定代表人
贺昊安
开办资金
0.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渭南市华州区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4万元
0.4万元
网上名称
渭南市华州区药品采购与结算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规范使用印章、证书。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区医疗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结算情况截至12月底,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当年采购药品7499万元,回款6038万元,累计拖款9583万元;当年支付配送企业药品货款6043万元,累计拖欠9393万元。为缓解医疗机构拖欠药款严重的困境,对全区公立医疗机构药款结算情况进行通报、制定《华州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货款债务化解方案》、《华州区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和市局同意现已下发文件渭华政发(2022)34、35号、渭医保函(2022)162号,方案的落实将进一步缓解医疗机构回款难问题,促进医疗机构历史债务化解。(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实情况深入基层走访,了解当前制约集采工作难点问题,并现场进行业务指导和网络平台操作培训,印编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汇编宣传手册》。目前区级医疗机构集采药品品种高达106种、耗材50余种,基层医疗机构集采药品品种高达45种;顺利开展国家6个批次及省级联盟药品集采续签工作。截止12月底,已对五家区二级医疗机构关于国家集采第三批、第四批(第一周期)药品及耗材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金额进行核算,第三批、第四批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金额共计40.1万元,冠脉支架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金额共计20.2万元,共节约医保基金126.6万元。(三)药品价格信息监测与发布工作情况根据《关于开展常用药品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2〕2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印发《渭南市华州区医定点零售药店常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与发布制度(试行)》。监测医保定点零售药店18家,共计68家门店,公示常用药品品种50种,普及区内人口密集的主要区域及乡镇,截止12月底已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三期。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多次实地走访公立医疗机构及村级卫生室,宣传推广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政策,培训业务人员网络操作技能,并收集基层推广的疑难问题,集思广益,突破瓶颈,落实“以镇代村”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二)多措并举,加快药款回收进度,通过定期通报、实地调研督导等多种方式促进医疗机构及时回款,缩短债务账期,并取得实效。核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药款历史债务问题,为推动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支付工作打好基础,促进化解历史债务难题。(三)积极回收药品货款,合理分配回款资金,按时支付企业药款,维护企业权益,保障企业药品供应顺畅,保障全区群众医疗用药需求。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部分医疗机构回款不及时,债务拖欠严重,影响药品配送企业的正常运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知晓率低、部分业务人员集采平台操作不熟悉、医疗机构负责人重视程度不够等原因,导致部分医疗机构集采中选药品采购量低。(二)改进措施:1、积极推广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加快落实“以镇代村”采购模式。2、健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回款制度,促进及时回款,缩短账期。四、2023年工作计划(一)加大集采药品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力度,常态化、制度化推动药品(医用耗材)集采工作,切实降低药价,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减轻医保基金支出、降低医疗机构运行成本。(二)完善药品价格监测公示制度,拓宽品种、范围,发挥医药价格引导市场作用,服务好参保群众,减轻患者用药负担,提升群众在医保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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