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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陕西省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04 10:07
单位名称
陕西省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保障不动产登记业务和信息安全提供服务。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与维护;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管理;不动产登记信息调查整理与分析。
住所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52号
法定代表人
兰海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53.67万元
507.9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主要工作情况:(一)多措并举,努力夯实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基础。1、全面开展全省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监测。加强数据监控功能建设,对市、县不动产登簿质量和接入质量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全面督促提高我省登记和上报数据质量。2、完成全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系统及登簿日志接口升级,认真开展全省不动产登记数据一致性比对工作。(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互联网”建设工作1、增加网上办事平台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不动产登记可视化查询,实现不动产浏览查询任务的电子地图快速定位;全面提供注册的“任何人查询”服务。2、完成省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和服务应用。开发完成省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完成了对省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于今年9月上线试运行。3、积极推进全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成与国家电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开展系统对接测试,目前系统已上线运行,实现“不动产登记+电力”业务联合办、网上办、一窗办,群众可以在线上或者线下进行“不动产登记+电力”业务申请。4、完成省级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及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建设。5、按期完成全省不动产登记作风问题反映平台建设。于2022年12月上线运行。(三)筑牢安全防线,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网络和数据安全(四)持续发力,不断夯实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1、开展全省城镇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入库。主要工作包括省级不动产登记数据质检软件开发、汇交数据质量检查、汇交数据省级入库、增量数据更新等工作。2、按时完成自然资源部确定的重点城市(西安市)数据补充汇交任务。2月底,我中心向自然资源部汇交了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数据成果资料。3、有序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和入库相关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0日,全省涉及农村不动产的103个区县均完成了相关数据汇交,共提交宗地553.72万宗,其中包含集体建设用地6.27万宗,农村宅基地547.45万宗,共提交自然幢935.06万幢。4、配合厅登记局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五)稳步推动,全力配合做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1、配合厅登记局开展子午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2、配合厅登记局开展2022年全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3、配合开展省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系统建设。4、阶段性完成了渭河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成果更新验收工作。(六)认真做好证书证明服务保障。截至2022年12月30日,完成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订购服务63余次,发放证书69.8万本,证明62万本。下一步工作计划:(一)省级不动产登记平台基础设施及网络安全优化提升。(二)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深化法院等部门业务协同共享。(三)推进省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覆盖全省。(四)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省级入库。(五)配合登记局做好年度重点保护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六)开展宅基地与集体建设用地登记数据的补充汇交。(七)完成全省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成果更新汇交。(八)配合厅登记局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工作。(九)配合省厅登记局做好所有县区林权登记资料移交。2023年3月27日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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