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服务、监管高新区(榆横工业区)企业,解决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 |
住所 | 榆林市明珠环路创业大厦22楼 | |
法定代表人 | 高亚莉 | |
开办资金 | 15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5.2万元 | 39.18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公益 | 从业人数 1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市生态环境局和高新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工作(一)从严治党深入推进1.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注重知行合一,强化初心勇担使命,积极沟通对接,申请成立党支部,打造特色党员活动室,组织全体干部下沉社区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学习党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主题党日为载体,结合“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专题学习22次,活动4次,讲党课2次,召开组织生活会2次。2.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守住清正廉洁底线。组织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对照作风建设实施方案,累计查摆、解决个人问题24条,历史遗留问题1条,定期开展企业“接待日活动”,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抓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及时研究、安排部署廉政风险定档工作,指导制定相关责任清单,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二)污染防治多措并举1.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强化面源综合整治,控制各类扬尘污染,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规定。二是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行动,督促3家煤化工、1家石油化工企业完成VOCs无组织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并完成区域内企业绩效分级工作。三是开展3家涉VOCs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编制工作,指导企业申报中省大气污染治理资金。四是持续推进秋冬季散煤治理,重拳整治禁燃区、禁行区、禁放区,形成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2.大力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是强化源头治污。制定了《榆林高新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累计摸排排洪口8处、排污口2处,并组织实施水质监测。二是强化末端治理。不断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3.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加强对土壤重点行业企业的管理,督促5家重点监管企业按照要求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并修订、完善土壤隐患排查报告。二是扎实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摸清固废产生、利用、处置、贮存底数,加快工业废渣厂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强化“一住两公”地块监管,督促13家建设单位完成了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四是严格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环境监管,辖区内63家危废产生单位均已完成管理计划备案,疫情期间对区域内核酸检测点、中转站和医废处置中心医废收集、储存、转运开展多次督导检查,累计规范处置医废6040.23吨。4.全力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依据园区实际,编制了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辖区内各企业排污许可证核查反馈整改率、年度执行报告提交率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率均为100%,并督促电厂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完成第二轮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起草了《榆林高新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主持召开专题会议10余次,赴现场检查60余次,研究解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垃圾资源化利用及焚烧电厂飞灰处置等相关问题。省委反馈的3个牵头整改问题,2个(垃圾填埋场和绿能公司)已完成验收销号,剩余1个绿能飞灰去向问题,已转市城管局推进落实;省委交办的10件信访案件,全部完成验收销号;中央交办的2件信访案件,1件不属实,1件渣厂固废综合利用率较低问题正在推进。(四)环境监管有力有效今年以来开展了12余项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企业500多家次,下发督办函44份,上报扫黑除恶线索4条,受理环境信访案件34起,回复率100%。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编制了分局应急预案,组织中煤、榆林煤化、凯越煤化、兰石化等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区域整体环境安全可靠。二、取得的主要效益在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和高新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在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下,高新区铁腕治污攻坚行动任务圆满完成,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一)大气环境质量状况。2022年1-12月份高新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4天,综合指数3.76,综合排名全市第四;PM2.5平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排名全市第一;6项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连续三年成为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考核任务目标(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3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306天)。(二)水环境质量状况。榆溪河高新段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水质达到考核要求。(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土壤环境质量整体稳重向好,无重大污染事项。(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生态环境保护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宣传意识,提升宣传水平,坚持每月将本局亮点工作利用高新区和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截止12月底,已供宣传稿件20余篇。成功举办了“六.五”世界环境日、低碳日宣传活动,以《坚持生态优先,共建美丽高新》为主题,制作了宣传片,累积展出宣传展板15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宣传用品1500余份,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播放法律法规音频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形成了全社会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和低碳行动的良好氛围。三、目前存在的问题(一)园区总体规划与规划环评衔接不畅。区域总体发展规划未报批,规划环评未审批,影响园区项目落地建设。(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量薄弱。环保分局起步晚,人员短缺,管委会暂未按照榆林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配备网格员,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环保方面的各项考核任务存在一定困难。(三)总量减排工作压力持续增大。园区新增招商引资项目较多,污染物排放总量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减排工作形势严峻、任务重。整改措施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行业主管原则,理清各部门环保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建立权责一致、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园区规划环评修编、审批工作。积极沟通上级部门,争取项目及工作经费,加强对分局现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各企业及时进行工艺升级改造,实现超低排放,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各项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五、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奋楫扬帆启新程,砥砺前行再出发。2023年,分局将严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有力有序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园区规划环评修编、审批工作,逐步完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任务,助推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落实。二是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推进2023年铁腕治污攻坚行动,建立企业主体责任网,用好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网,督促各部门、各企业夯实监管和主体责任。三是更严更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巩固第二轮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转办信访案件整改工作成效,并做好督察“回头看”。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以各类专项行动为抓手,对区域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消除环境隐患,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四是提升企业服务水平,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重点企业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建立企业监管正负面清单,针对企业存在突出的行业性、普遍性问题,组织专家和执法人员把脉会诊,切实助企纾困,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到高新区经济发展大局中。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