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严格执行城镇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组织实施和业务经办指导工作;市本级职工医疗、生育保险业务经办工作。 | |
住所 | 榆林市高新区建业大道医保大楼一楼 | |
法定代表人 | 徐治平 | |
开办资金 | 376.3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医疗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5万元 | 148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8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今年,我单位在市医保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完善医保政策,扩大医保受益。根据市政府关于《榆林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精神,4月初开始办理市属改制企业退休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业务,涉及面大、人员多,资料收集、查阅困难,我中心在市民大厦一楼大厅设置信息查询区,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为市属改制企业退休人员查询核定信息数据,引导市属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到医保综合窗口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登记手续。同时,配备专职导办员排队抽号、解释政策、维持秩序,为残疾人和老年人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同时,我中心依照省、市医保局安排部署,采取实地访问、集中座谈、问卷调查、电话微信咨询等形式,积极参与“走千家访万户,助医帮困活动”,帮助参保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二、优化异地就医,提供便捷服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进门诊、住院、慢特病异地就医双向直接结算相关文件精神,畅通参保群众就医结算医保服务平台。一是梳理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贯标情况,做到数据准确、指标统一、网络畅通。二是重新核实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银行账户相关信息贯标工作,做到开户信息,银行账号准确无误,确保往来资金及时到账。三是统一异地结算工作流程,优化结算办法,强化异地结算监督考核。四是组建异地结算工作群,实时掌握结算进度,快速处理异地结算各类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三、强化信息宣传,完成信息报送。我中心积极配合市局做好乡村振兴工作,每季度在省平台报送调度数据;每月上报监测筛查预警工作情况和反馈清单;每半月向市巩衔办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积极对“百姓问政”、“12345”咨询及投诉的进行答复,充分利用窗口评价器,引导办事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评价,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制定中心政务信息报送制度,配备信息报送员一名,每月至少完成2条信息报送工作,认真做好信息的采编核实工作,把好数量质量关,确保政务信息报送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合规性,通过信息报送扎实做好下情上报和医保政策宣传工作。成立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分片包抓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及重点工作和要求。四、接续退役士兵医保,依据政策补缴费用。我中心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了市退役士兵医保接续工作专班,协调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展了政策培训和业务经办指导,安排专人负责医保核查工作。五、牢抓党建,提升水平。我中心深入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及市医保局党组党建工作各项安排部署,本着“围绕医保经办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医保经办”思路,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党建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六、取得的主要效益:1.截止11月底,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数537405人,参保单位8518户。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47681人,参保单位8303户。全市职工医保新增参保人员38598人;市本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共计177621人,参保单位1309户,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1.7311亿元,当期基金支出18.2708亿元,当期基金结余13.4603亿元,累计基金结余73.8732亿元;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1844亿元,当期基金支出6.0814亿元。2.我市参保职工在省内异地就医结算175953人次,支出医疗费用1.2977亿元。参保居民在省内异地就医结算19499万人次,支出医疗费用2.5392亿元。省内参保职工在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38855人次,支出医疗费用2951.48万元。省内参保居民在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805人次,支出医疗费用349.79万元。3.3月起,共办理市属改制企业退休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3756人,征收医保基金9081万元。4.共受理百姓问政140条,回复140条,累计回复630条,累计点击量159159万次;受理回复“12345”便民服务平台90条。5.安排专人负责退役军人医保接续工作,全市本级退役士兵补缴24人,补缴基金203.9万元,目前全市符合接续政策的退役士兵全部纳入了职工医保范围。6.建立健全了党建工作十项规章制度,使党支部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责任明确。面对新冠疫情,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冲锋在前,迅速奔赴社区防控一线,筑牢疫情防控红线。7.制定《创文行动方案》成立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分片包抓小组,积极推进创文工作。七、目前存在的问题:1.业务衔接不顺,影响工作开展。由于市医保基金防控中心未移交以前年度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相关账务,第一季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只体现市本级当期财务数据,不能反映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真实情况。2.软件功能不全,经办业务不畅。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业务软件统计信息功能尚未完善,多项业务信息无法统计,导致我中心数据不能及时核对,依靠手工统计,效率低下。同时,面对大批量业务处理,只能通过逐笔零星操作,影响参保职工办理情绪,带来负面影响。八、整改措施:1.加强本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协作,加快推进工作进程,切实保障基金高效运行。2.推动全省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制体系建设,理顺经办流程,提升经办服务规范化管理水平。九、下一步工作计划:1.突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技能。经常开展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升工作效率和经办技能,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窗口单位。2.加强作风建设,打造优质窗口。始终坚持以参保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以落实医保经办任务和优化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全力推进模范机关建设,打造标兵窗口。3.落实医保政策,做好门诊共济。2023年1月起,稳步推进门诊费用线上直接结算,做好报销服务工作,是我中心落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的重点工作。4.配合税务机关,统一征收模式。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下的征缴工作,利用现有参保单位申报微信群、QQ群,宣传最新政策变化,促使申报缴费工作平稳有序。5.打击欺诈骗保,确保基金安全。积极配合市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6.规范日常监督,强化协议管理。加强市管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和日常监督考核,及时结算,及时向市局反馈抽查、抽检结果,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7.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方便群众外出就医。扎实做好跨省、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省内门诊刷卡就医结算工作,加强异地就医管理,规范异地就医结算流程。让信息多跑路、百姓少跑腿,切实减轻参保患者负担。8.落实居民医保政策,保障居民医保待遇。加大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数据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做好全市城乡居民医保退费工作,协助指导各县区城乡居民参保工作,以及全市城乡居民医保退费和参保统计分析工作。配合市医疗保障局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协助市医疗保障局分类分档细化医疗救助政策、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方案等,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22年1月,荣获2021年度“陕西省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先进单位。2022年3月,荣获2021年度全省医疗保障系统首批“优质服务示范窗口”。2022年5月,荣获2021年度政务大厅“先进服务窗口”。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