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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中心城区房产交易与物业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03 15:36
单位名称 安康中心城区房产交易与物业事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物业管理和房产交易经办服务。中心城市规划区(不含高新辖区)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经办,中心城市规划区(不含高新辖区)物业管理活动业务指导、物业维修专项资金归集、使用和拨付经办、物业信访投诉和纠纷协调处理,中心城市规划区(不含高新辖区)房屋交易、租赁和产权产籍经办服务,房屋安全技术指导,危险房屋安全普查、监测,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白蚁防治。
住所 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法定代表人 朱世安
开办资金 3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61.71万元 176.83万元
网上名称 安康中心城区房产交易与物业事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6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市住建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推进。一是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进展良好,2019年实施的朝阳小区已完成工程建设及尾期各项工作;2020年文昌小区、临江小区、市建司家属院、香溪社区、花园小区等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20个小区共争取到中省补助资金3828万元;2021年南门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争取补助资金480万元,现已完成项目前期设计工作;2022年已将长兴小区、香溪社区(二期)纳入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是针对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工作,草拟了《安康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已报市住建局审核。(二)物业服务管理工作逐步规范。一是深入推进物业管理体制改革,拟定了《关于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深改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二是完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安康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已报市人大二审,在中心城区7个小区开展《安康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先行先试工作。制定了《安康中心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安康市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场所类别标准》等文件,完成了《安康市物业招标投标指导意见》初稿,正在征求意见,通过从法律法规和制度上完善物业管理机制。三是积极宣传贯彻《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在89个物业小区内发放宣传资料,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400余份。并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场向群众进行宣讲,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答疑解惑。四是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工作。建立了维修资金汇缴、上账、对账制度,切实理顺缴存和支出程序,实现业主“零距离、随时随地”缴存维修资金。全年共归集维修资金6000万元,审核拨付维修资金198宗472万元。五是做好物业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全年共处理的信访问题94宗(其中中省交办39宗,市长信箱8宗,网件47宗),调解重大信访案件8宗,已全部办结;共接到“12345”物业投诉1508件,均已按照时间要求给予回复,同时重点落实“12345”信访投诉回访制度,监督信访投诉问题的落实,努力降低重复投诉率。六是做好物业活动政策指导。对中心城区4个街道办17个社区物业管理活动进行了政策指导,逐步提高业主的意识,宣传物业管理的法规,规范物业活动行为,维护市场安定和发展。七是依法依规做好物业备案。落实物业属地管理职责,下放前期物业服务备案、物业合同备案、物业用房备案和业主委员会等工作的职能,全年完成前期物业合同、物业用房及业主委员会备案32宗。(三)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一是制定了优化简化房屋交易、登记工作流程,取消了部分交易告知单业务,缩短了交易与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年中心城区共办理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5107件,办理备案合同信息变更注销184件;办理预售许可项目网签入网项目22宗;办理二手房网签备案1840件,交易金额8.34亿元,累计监管交易资金5.2亿元。办理房屋权属管理审核41宗,确认面积约51万平方米;办理测绘业务2650宗,新建商品房测绘11宗,面积64万平方米。档案查询共3万余件,档案整理9.2万件。二是草拟了《规范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行为的通知》《安康市房地产交易(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安康市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草案),出台了《关于严禁商品房预售过程中虚假交易行为的通知》《加强安康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会同局房产科赴福建莆田、西安市考察学习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及监管系统建设,撰写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考察调研报告》。三是落实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安康市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发布后,结合实际草拟了《安康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事指南》,已签订了5个项目的资金监管协议。四是推行了“交房即办证”业务。会同不动产登记部门,推行不动产登记服务新模式,9月30日,全市首例“交房即办证”向业主交证仪式在滨江上城举行,有效破解了不动产登记“办证难”、“办证慢”问题,实现从传统的“交房等证”向“交房即交证”跨越。五是积极推进智慧房产系统建设,深入测试相关功能,提出修改意见,预计年底前可上线运行。(四)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力有效。一是撰写了《住房租赁管理工作考察调研报告》,草拟《安康市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办法》《安康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并与建行、行业协会、中介公司对房屋全年共巡查中心城区49个在售项目、23家物业企业及33个物业小区、中介机构32家,共受理群众电话投诉43件,巡查发现问题90余条,下发整改通知30份,调查处理41例,向市住建局移交问题线索2项。并针对房屋租赁涉稳风险苗头,及时上报了《房屋租赁市场风险预警提示》。二是加强房地产交易过程管理。将一二手房合同网签备案作为加强房地产交易管理的重要内容,突出“三个加强”,即加强预售许可前建立楼盘表信息的核查,加强预售许可前合同模板的制定,加强日常备案行为管理。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进展良好。至目前朝阳小区、文昌小区、临江小区、市建司家属院、香溪社区、花园小区等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基本完成改造。两会人大测评满意度为81.5%,测评结果为满意。二是中心起草的《安康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经市人大会议批准,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全年办理“12345”热线2809宗,办结率100%,重大信访案件14宗,办结率100%,物业备案25宗。指导易地搬迁小区召开业主大会组建业委会153家、完成率100%,引进物业服务企业205家、完成率100%。三是全年中心城区共办理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5107件,办理备案合同信息变更注销184件;办理预售许可项目网签入网项目22宗;办理二手房网签备案1840件,交易金额8.34亿元,累计监管交易资金5.2亿元。办理房屋权属管理审核41宗,确认面积约51万平方米;办理测绘业务2650宗,新建商品房测绘11宗,面积64万平方米。档案查询共3万余件,档案整理9.2万件。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与16个项目签订了监管协议,共签订监管协议29份,累计监管预售资金5.54亿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业务知识培训学习的多,法律法规等内容学的少,学习的还不全面;二是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三是工作创新不够,内部管理不完善等。(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特别是注重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二是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三是紧紧围绕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房产交易等重点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抓好党建工作,对照中心十项“为民办实事”内容,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掌握群众和职工的急事、难事,形成“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二是持续宣传《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继续做好《安康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试点先行先试工作。三是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完成2021年老旧小区项目改造、验收及决算审计工作,同时做好长兴小区、香溪社区(二期)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工作,待补助资金下达后,尽快组织实施。四是积极对接建行,完善信息平台。对照中、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房屋租赁市场现状,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安康中心城区房屋租赁工作上台阶。五是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治理巡查。对中心城区开发企业、物业企业、中介机构等房地产市场巡查存在的问题进行规章制度方面的差缺补漏,推进一批房屋交易、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管理等相关政策法规梳理及详细操作规范的制定。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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