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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03 13:27
单位名称 淳化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宣传和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基金划拨、基金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受理咨询、举报等工作。
住所 陕西省淳化县正街
法定代表人 侯浪
开办资金 5.4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陕西省淳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17万元 7.4万元
网上名称 淳化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无违法违规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严格执行章程。我经办中心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咸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和基础养老正常调整机制的贯彻意见》(咸人社发[2019]163号)、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咸政发[2015]1号文件有关章程,以“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方针,有序推进了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二、按照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围绕年初制定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目标,开展了以下活动。(一)基本情况截止12月底,累计参保人数116175人,共续保66007人,征缴基金1557.97万元,其中政府代缴7636人;为30768名60周岁以上待遇享受人员发放养老金5553.43万元,933人死亡人员发放了丧葬补助金112万元。两个示范镇特殊人群代缴完成率达到100%;14个示范村(重点帮扶村)完成参保率达到99.4%。(二)工作做法及成效1、强化警示教育成效。坚持以全国社保基金典型案例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关于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组织学习《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等典型案例,做到警钟长鸣。根据省社保局印发《关于开展人人找风险活动的通知》(陕社保办函[2022]49号)和淳化县人社局印发《淳化县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召开部署动员会,制定活动方案,集中学习了2022年全国社保基金安全典型案例通报,撰写个人心得体会,对重要岗位5名同志开展了警示教育提醒谈话,如实记录了《警示教育谈话记录》。针对个人岗位职责分析风险隐患,形成风险清单,对照风险清单,制定出相应的整改和防范管理措施。2、稳步提升待遇水平。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2022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精神,于7月1日起,调整了原基础养老金139.5元的标准,执行每月144.5元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领取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不漏一人、不拖一天、不差一分”三不承诺,将全县2023年度781名60周岁到龄人员欠费名单反馈各镇办,督促及时补缴历年欠费,确保参保群众养老保险待遇不受影响。3、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制定了《淳化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举报奖励制度(试行)》,并明确了监督举报内容、举报程序、奖励办法和标准等事项,进一步强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督措施。4、多渠道开展资格认证。疫情期间,采用“美篇”发布了《关于淳化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通过微信群转发、朋友圈分享、公示栏公示等多渠道的宣传,阅读率达到2.1余万次,为我县60周岁以上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开展奠定基础。截止12月份,利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共年检28343人,其中3114人为核心认证。5、大力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借助“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就业援助月”、“三下乡”活动平台,对返乡人群进行政策讲解,结合“你问我答”人社政策解读专题宣传活动和开展“红石榴·陕先锋”党支部品牌创建活动,于元月、2月、8月份在县梨园广场和各镇街道集中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共发放政策指南、欺诈骗保宣传单25000余份、印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小扇子5500把,大力宣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提高了参保群众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知晓度、认知度。6、保费征缴工作开展顺利。自4月份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动员会议召开以来,采取中心领导包片干部包镇的方式,深入基层狠抓工作落实和政策宣传,积极动员参保群众在税务部门集中征缴期间踊跃缴费。截止目前,全县共缴费66007人,7636名低保对象、特困人群、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已100%完成保费代缴任务。7、风险数据排查高效。通过社保基金“提升年”和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以社保基金风险排查为抓手,降低疑点难点数据为主动力,通过数据比对、实地走访和群众监督举报等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不断防范化解社保基金风险隐患,保障基金安全良性运转。对涉及到我县24113条13561人“多次发放超高金额、同一银行卡号发放多人、非工作时间段办理补发业务、死亡暂停待遇人员恢复补发问题、死亡注销人员恢复待遇、待遇终止后重新参保”六类风险数据进行核查,根据去年基金专项管理风险排查台账整理要求和标准,严格按照市级工作要求,共分类汇总了六类整改台账(不含除重复数据),附相关佐证材料。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全县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和“特定人员”、“178号文件”“两参人员”发放了基础养老金和工龄补助金,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四、目前存在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一是对于个别待遇领取人员因年龄偏大、不会操作智能手机而无法进行资格认证,导致系统暂停发放待遇,后期通过认证后,补发待遇时易产生预警数据。二是少数死亡人员家属办理退保注销手续和丧葬费审批手续缓慢,特别是死亡人员法定继承人或指定收益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从而影响参保人员终止业务办理进度。2023年我中心将不断创新措施,精心谋划,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一要强化档案管理工作。对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文书档案、业务档案规范整理,统一归档,建立电子档案。并对各镇办社保站档案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督查,进一步规范基层档案管理工作。责任股室:参保股(3月底前完成)二要不断提升政策知晓率。根据省市最新政策,更新政策宣传资料,依托“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就业援助月”“科技之春”活动平台,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缴费流程、资格认证、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的使用的宣传,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率。责任股室:参保股(5月底前完成)三要开展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通过人社微信公众号、微信群转发、朋友圈分享、公示栏公示、抖音平台、美篇等平台多渠道宣传,督促各镇办对辖区内待遇领取人员在一个认证周期内及时资格认证,落实好特殊困难人员上门资格认证服务事宜,不间断的宣传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资格认证工作模式,鼓励当年领取待遇人员及时安装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熟练掌握其操作应用,有效防范到龄人员因未及时资格认证暂停发放待遇现象的出现。责任股室:综合股、稽核股(5月底前完成)四要开展城乡居保费征缴工作。积极协调税务部门集中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对于参保居民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未及时缴费的,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60周岁当年,应当缴费,待遇从到龄次月起发放,领取待遇后,不能继续缴费。鼓励参保人员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多缴多得。责任股室:参保股(7月底前完成)五要不断强化稽核工作力度。一是增加专职稽核人员,充实稽核力量。二是加大日常稽核力度,对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待遇暂停恢复变更并补发等高风险业务定期进行抽查,防范风险发生,建立抽查记录,形成月报告。三是对部省下发疑点数据,认真核实情况,建立疑点数据核查台账、相关佐证资料。四是每月及时根据疑点数据核查情况,上报基金要情。责任股室:稽核股(长期坚持)六要扎实做好政府代缴工作。依托乡村振兴局提供的脱贫人口数据,在全县集中缴费期,对脱贫人口仍保留100元缴费档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个人缴纳50元,政府代缴50元;重度残疾人(1-2级)直接按100元标准进行代缴;中度或轻度残疾人(3-4级)分别按照100元缴费档次的40%、30%给予补贴。督促各镇办必须于集中缴费期完成代缴工作。责任股室:参保股(7月底前完成)七要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在集中安置点开展政策服务宣传,督促各镇社区协办员及时更新易地搬迁人员参保工作台账,安置点分散安置的,由就近社保站和迁出地社保站共同负责提供城乡居保“双服务”,例如:原秦河中心易地搬迁人员居住在城关镇。确保易地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办理城乡居保业务。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办理参保登记,落实扶贫代缴政策,确保易地搬迁人员应保尽保、应发尽发。责任股室:参保股(8月底前完成)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全年为全县待遇领取人员实现社会化养老金发放率达100%,切实增强了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