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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03 10:35
单位名称 山阳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政府职能、公益服务;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住所 山阳县城关街道南后街99号
法定代表人 杨瑞文
开办资金 0.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山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5万元 0.42万元
网上名称 山阳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认真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发展意识,紧紧围绕加强消防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以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强化消防工程参建各方主体人员遵法守法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依法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工作,确保我县建设工程领域消防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安全达标。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情况2022年间,山阳县住建局消防中心共受理消防设计审查项目6个,办结6个,审查项目42万平方米,审查率100%;消防验收项目6个,办结6个,验收项目36万平方米,验收合格率100%;消防验收备案项目2个,办结2个,备案率100%。(二)宣传与参加培训情况2022年间,山阳县住建局消防中心参加线上培训2次,参与培训人数约2人。(三)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在建、新建、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管。2022年以来,为了规范建筑市场消防工程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消防工作安全,我中心采取日常巡查方式,对县城的在建项目进行排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共下达停工通知5份,整改意见50余条。二、取得的主要社会实效通过一年的共同努力,进一步强化了我县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稳步提升了消防工程的施工质量水平。三、存在的问题(一)在办理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工作中发现,仍然存在市、县两级部门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细节理解不统一问题。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界定等应有明确的文字依据。(二)对于未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二次装修,使用用途为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型场所的消防手续如何办理。(三)县级无消防技术专家,市消防技术专家库未完善。委托专家的工作经费不足。四、改进措施(一)加强能力建设,注重人才队伍培养。加强行政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建设,积极参加省市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经验交流会,每周集中组织业务人员学习《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促进技术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要充分借用消防应急救援大队技术力量,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协助开展好重大工程、复杂工程的消防审验工作,同时主动学习借鉴有益经验,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二)加强审验管理。依法依规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结合我县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工作要求》,审查验收工作应覆盖各类建设工程,做到应办尽办、程序合法、过程透明,严格按照特殊建设工程范围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严格按照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程序进行备案抽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中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向社会公开审查验收流程图、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申报材料和内容要求,加强对工程建设单位的技术指导,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主动靠前服务。(三)突出监管重点,强化抽查检查。坚持关口前移,重点检查国家规范强制性条文以及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将在检查中发现的普遍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力争将问题、隐患暴露和解决在整改难度较小的审图环节。要严把“出口关”,狠抓现场评定工作质量抽查,督促相关机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坚持程序化操作、标准化判定、规范化记录,杜绝缺项漏项,加强消防施工质量通病问题治理。(四)加大处罚力度,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其余参建各方按照各自的职责负主体责任,建立消防施工质量责任人档案,增强消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意识,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建立消防检测、评估机构信息台账,纳入信用管理范畴,规范从业行为。保持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在建设工程设计、审图、施工、验收等环节中不能正确履职履责、违反技术规范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处理并纳入信用管理。要规范执法行为,在工作中坚持一把尺子、一个尺度,避免降低标准的选择性执法。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严格执行《消防法》、“住建部51号令”,省住建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不推诿扯皮,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二)严把设计审查关。对经审查仍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三)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验收。工程验收以审查批准的设计为依据,对不按图施工,私自变更已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的不予以验收,责令限期整改,按照《消防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四)严格落实五方主体责任。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五方责任主体及从业人员责任,在申报消防审验资料时须同时提供各项目负责人的从业资格证。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有关单位及个人按照《消防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