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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03 10:30
单位名称 山阳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我县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工伤保险服务;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老干部药费等社会保险管理与发放。
住所 山阳县城关街道建设巷人社局北楼
法定代表人 洪英会
开办资金 3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山阳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2.61万元 83.02万元
网上名称 山阳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5月19日完成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全面推进全民参保,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严格执行医保政策标准,有效保障参保人群医疗待遇全面落实;规范医疗服务管理,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城乡居民参加医保378424人,参保率99.58%,其中脱贫人口参保104395人,参保率100%,重点监测户参保5428人,参保率100%,征缴城乡居民医保费35193.42万元;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参保18974人,征缴医疗保险基金10890.87万元。(二)加强专项稽核检查,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加强定点服务协议管理,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加快推进新医保平台上线运行,实现医保经办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狠抓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全年参保缴费任务全面完成。(三)加强作风建设,推进行风政风建设持续向好;规范内部管理,树部门新形象;统筹开展了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了单位安全稳定。(四)深入开展“走千家访万户”助医帮困活动,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医疗保障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成效城乡居民住院54019人次,总费用4.20亿元,报销2.59亿元。普通门诊报销128119人次,报销资金578.25万元;门诊慢特病报销15899人次,报销资金906.55万元;门诊“两病”报销1637人次,报销资金11.55万元;特殊药品报销558人次,报销资金231.54万元。报销职工医保174476人次(含门诊刷卡),基金统筹支付5562.68万元,其中城镇职工住院4254人次,报销3175万元,门诊慢特病1757人次183.2万元,门诊刷卡168163人次2109.88万元,支付生育保险待遇302人94.6万元。三、存在的问题一是国家新医保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以来,还存在与卫健系统信息不衔接的环节。二是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每年首季度因县财政预算各单位资金不能及时到帐,导致财政供养单位不能按月足额缴费,职工住院不能正常报销。三是参保居民普遍反映筹资标准逐年上涨,参保居民有一定的经济压力。四是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偏低,影响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正常运行。四、改进措施一是建议由市经办处牵头协调,尽快完善新医保平台信息系统模块部分功能,解决医保信息不能正常运行等问题。二是建议将职工医保结算系统放宽至次年3月底,给财政供养单位缴费一定的缓冲时间,县经办机构也便于同各参保单位沟通协调,进一步做好医保费征收工作,同步保障住院患者医疗待遇正常享受。三是建议结合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涨浮和基金结余情况,适时调整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额度,有效减轻住院患者个人付担费用压力。四是建议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费用核定结算标准。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全面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在确保城乡居民参保98%以上有基础上,做到脱贫人口、重点监测户100%参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缴费任务全面完成。(二)全面做好医疗保险基金征收工作,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应收尽收。按照2023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每人350元标准,做好全县城乡居民37.91万人的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做好城镇职工1.89万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征收工作,全年征缴任务超额完成。(三)全面巩固脱贫攻坚医疗保障扶贫成果,有效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一是做好全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特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确保参保率100%。二是按规定标准做好特殊人群参保资助工作。三是实施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梯次保障政策,应保尽保。四是实施“一站式一单式”即时结算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优越、更便捷的医疗服务和报销通道。(四)持续落实好医疗保障市级统筹政策,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一是全面执行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六统一”政策。二是做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三是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四是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持之以恒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压实监管责任,堵塞制度漏洞,巩固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安全、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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