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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救助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3-04-03 10:22
单位名称 山阳县救助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对本县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保障其生活权益;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服务、寻亲服务、护送返乡服务。
住所 山阳县城关街道丰阳路172号
法定代表人 任栋
开办资金 27.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山阳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71万元 8万元
网上名称 山阳县救助管理站.公益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1、开展日常救助工作。救助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接到公安巡警、城市管理人员及群众来电及时接待救助。加强日常街面巡查,扩大街面巡查范围和频率,在县城的大街小巷,特别是桥梁涵洞、车站、公园、广场、河道两岸等重点地段,开展全方位分时段巡查宣传,积极引导、护送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宣传救助政策,现场发放棉被、棉袄、面包等御寒衣物和食品。2、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治工作。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等病人的救治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患病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医疗救治。3、积极开展寻亲服务工作。运用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QQ群、微信群等及时发布寻亲信息和报请公安部门DNA信息采集比对、人像识别比对等方式进行寻亲。4、加强源头治理。我站坚持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源头管控主体责任,对送返回乡和易流失对象建立台账,通过临时救助、落实五保、低保等相关政策跟进救助帮扶措施,有效避免其再次陷入困境,从我县流出的流浪乞讨人员大幅度减少。针对跑站人员通过耐心疏导教育及生活关怀激发起他们生活的信心使其认识到跑站解决不了实际生活问题,劝导他们返乡创业。5、落户安置。对公告寻亲无果,个人信息确实无法查明且滞留站内三个月以上的救助人员报请公安部门申请落户安置。6、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首先从求助人员接待和入站上着手,切实加强对求助人员的身份检视力度,给每一位前来求助的人员免费配发口罩,酒精消毒,详细询问求助原因,对有中高风险区方向的求助人员给予重点评估,并对所有入站人员测量体温,做好记录,真正做到“逢进必测,正常方进”,有效筑牢了救助管理站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火墙。7、认真抓好站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站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消防、用电、食品卫生、夜间值班巡查登记制度,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得到有效贯彻。三是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站内及托养机构、医疗机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电路、监控设备、水管、防护网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成效。1、2021年11月5日至2022年4月15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9人,其中站内救助28人,站外救助11人,护送返乡6人,送往精神病院1人,发放食品50余份,发放棉衣两件,成功寻亲2人。2、2022年6月19日组织开展以“救助,让弱有所扶”为主题的开放日宣传活动。本次“开放日”活动山阳县救助管理站共发放宣传册350份、宣传单500余份、现场接受市民政策咨询180余人次。3、2022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开展“救在身边真情相助”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及时为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服务。本次活动救助站设立站外救助宣传避暑场所2个,制作宣传展板6个,悬挂宣传条幅1条,发放宣传册200本、宣传单300张、救助引导卡200张,发放防暑降温药品40件,食品饮品100份,防疫物品100件。救助20人次,护送返乡4人次,累计出动工作人员124人次、出动救助车辆62次。4、活动的开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了救助管理工作的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了全社会关心和关爱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氛围,共同帮助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确保了我县辖区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和基本权益。2022年度共救助了68人,站内救助57人,站外救助11人,护送返乡13人,护送至圣泉医院1人。三、存在问题。我站因无救助专用车辆,平时护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及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都是租赁车辆,平时的日常巡察都是步行进行,因此导致部分救助工作不能及时有效的开展。改进措施。扎实开展街面巡查,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取得实效。2、建立救助网络,开展对城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主动救助服务。五、下一步工作打算。1、实行部门联动,加强对县城主街道、车站、垃圾场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的巡查,对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等行为,加大整治力度。2、强化宣传引导,在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制定救助电话牌,引导流浪乞讨人员入站。3、积极开展寻亲服务工作。4、向上级部门申请给救助管理站配备救助专用车辆,以便有效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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