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府谷县政府投资和采购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府谷县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咨询和服务;负责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各品目的集中采购;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招投标活动监督工作。 | |
住所 | 府谷县新区财税中心11楼 | |
法定代表人 | 李培军 | |
开办资金 | 61.9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拔款 | |
举办单位 | 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7.53万元 | 68.47万元 | |
网上名称 | 府谷县政府投资和采购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3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无变更登记、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府谷县政府投资和采购服务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发科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规范、高效、公正、廉洁”的工作理念,以高标准、严要求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和合法有序的政府投资招标和采购环境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招投标和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服务水平,狠抓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办事透明化、服务效率化,有效推动了招标投标和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现就本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业务工作情况(一)政府招标方面:2022年度,各建设单位申请备案的招标建设项目共计148项,中标总金额202922.90万元。其中:在榆林开标的项目共计94项,中标金额194128.98万元。包括:①房建项目20项,中标金额累计83455.14万元;②市政项目18项,中标金额累计32594.85万元;③公路项目6项,中标金额累计4151.28万元;④水利项目14项,中标金额累计51483.60万元;⑤绿化类项目7项,中标金额6468.49万元;⑥地质项目2项,中标金额1299.79万元;⑦矿山项目2项,中标金额4819.74万元;⑧消防项目1项,中标金额565.34万元;⑨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22项,中标金额累计6478.72万元;⑩材料采购等其他项目1项,中标金额累计811.26万元;⑪电力项目1项,中标金额2000.77万元。在府谷开标的项目共计54项,中标金额8793.92万元。包括:①房建项目5项,中标金额累计934.08万元;②市政项目9项,中标金额累计1702.78万元;③公路项目2项,中标金额累计438.95万元;④水利项目5项,中标金额累计1252.40万元;⑤绿化类项目19项,中标金额3244.30万元;⑥地质项目1项,中标金额276.70万元;⑦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12项,中标金额累计758.50万元;⑧其他项目1项,中标金额186.21万元。自2022年5月份,按照市发改委和县发科局要求,低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第16号令)(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中规定的公开招标标准以下的项目已不再我中心申请备案。(二)政府采购方面:2022年度,各采购方在我中心进行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共计20项,预算金额28638363.39元,实际采购金额27161750.21元,节约资金1476613.18元。其中:服务类项目8项,预算金额12664789.89元,实际采购金额12395515.81元,节约资金269274.08元;货物类项目12项,预算金额15973573.50元,实际采购金额14766234.40元,节约资金1207339.10元。二、履行职能方面(一)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工作制度。取消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招投标相关文件的备案审查方式由事前审查制改为重在事中事后监管的告知承诺制,我中心的工作模式由限时办结制改为即时办结制。(二)坚持政府投资招标和采购项目备案会议审查制。凡经我中心审查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资料和经我中心编制的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投标资料,都由主任、副主任、业务科全体人员组成的业务会议集体审查,此举既提高了工作质量、减少了工作失误,又有效杜绝了人为因素的影响。(三)强化招投标过程审查,规范招投标行为。一是推行招标文件标准文本。标准文本的推行有效地防止了出现招标文件量身定做,设置歧视、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二是严格投标人员身份核验,要求参与投标人员提供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进行身份核验,防止转借资质围标串标行为;三是深入推进工程招投标领域社会信用监管改革,在招标文件中通过设置“信用标”,落实中、省、市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精神。(四)积极推行信用担保,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按照榆林市发改委“推行信用承诺”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县5000万元以下项目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代替“投标保证金制度”。5000万元以上项目投标人除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外,也可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经我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代替“投标保证金制度”。(五)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中介代理行为。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中介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我中心制定了《代理机构登记制度》,招标代理机构在我中心进行备案时,在原有备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从事招标代理的专职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的基础上,新增了备案三名以上在府谷开展业务的工作人员的要求,并要求其有公司社保。同时,为防范招标代理机构的利用多个资质逃避监督的行为,对不同的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的办公场所为同一地点、实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技术人员2人(含2人)以上相同情形之一的,我中心视为同一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管理。以上有针对性的措施,对促进代理机构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业务水平起到了一定作用,我县代理机构整体的执业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三、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招标投标方面。招投标备案审查,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是规范工程项目运作的重要保证。2022年,在单位全体工作人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工作得到了更进一步的规范和提升,一年来,各建设单位申请备案的招标建设项目共计148项,中标总金额202922.90万元。通过坚持项目招投标备案会议审查制、实行招标代理机构约谈制等制度,我办积极履行职能,同时努力创新监管方式,有效减少了招投标过程中的人为干扰因素,积极推动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2、政府采购方面。政府采购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方式进行交易,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运行,有效地规范和约束了政府的购买行为,同时有效地节约了财政支出,提高了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2022年度,各采购方在我中心进行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共计20项,预算金额28638363.39元,实际采购金额27161750.21元,节约资金1476613.18元。四、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在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方面和政府采购代理方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涉及面广,且随着国家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政策调整,参与投标和政府采购的各方主体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招投标备案工作和政府采购代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随着各行业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化,参与投标和政府采购的各方主体对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政策性变化不能及时了解,对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的程序性和法律性认识相对不足,知法守法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法制环境还未完全形成。(二)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交流的机会少,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推进缓慢,全流程电子标和远程异地开标系统不完善,新点系统和广联达系统对接不畅,导致在开标过程中出现较多问题且得不到有效快速解决,使得在开标过程中出现较多不便。(四)招投标代理机构整体业务素质较差,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五、2023年整改措施及工作计划。针对上述问题,2023年我中心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提高支部建设水平,坚持用党章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精心安排学习内容,把党员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二)认真组织党员“双报到”,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围绕社区建设、居民需求创造性地开展服务活动(三)继续修订完善《府谷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手册》和《府谷县采购项目招标手册》,加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制环境。(四)进一步落实机关学习制度,保证国家在招标投标和采购方面的改革政策能在第一时间落实。(五)根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政策的调整,实时改进工作制度,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六)加强业务培训,增强业务人员的自学能力,同时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组织参加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七)按照《陕西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完成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移交工作。(八)继续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日常管理,要求各招标代理机构在开始下一年度备案时,需对本年度招标代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定期组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参加业务考试,我中心将根据考试成绩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分级管理,以规范中介代理机构执业行为。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