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府谷县水土保持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提供水土保持工作的服务。承担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服务工作;承担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承担水土保持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
住所 | 府谷县新区水利大楼四楼 | |
法定代表人 | 李军 | |
开办资金 | 15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府谷县水利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6.2万元 | 94.68万元 | |
网上名称 | 府谷县水土保持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4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如下:(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府谷县水保方案审批已于2022年6月14日移交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工作模式是:县政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二科窗口受理,县水利局委托县水保中心组织技术审查,水利局和审批局全程参与监督指导工作,审查结论提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审批。技术审查专家从居住在府谷县的省水土保持专家库专家中确定,审查费用由方案编制单位承担。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信息系统V4.3的资料入库工作由县水保中心完成,陕西省水土保持信息基础平台的方案管理各环节的录入工作由县水利局、审批局和项目各参建单位共同完成。榆林市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平台中的行政许可的信息录入由审批局完成。2022年共受理水土保持方案33件,其中报告书13个,报告表20个,不满足条件未通过审批0个,平均办结时限在10个工作日之内(其中有4个报告表,2个报告书为6.14日后行政审批局审批)。(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督查规定,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情况介绍、问询等方式认真查找问题,特别是项目建设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防护措施等方面的问题,并针对具体问题实事求是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业主开展整改。为使监督检查工作高效准确全覆盖,更好地控制人为水土流失,我们充分使用无人机拍摄正射影相、“天地一体化”遥感监管等先进技术手段开展督查,尽最快速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难发现、漏查问题得到了极大改善,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带来的水土流失风险明显降低。2022年,累计对69个项目开展了210余人次现场检查,下发监督检查意见书31份。(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报送与管理情况。今年我们大力规范监测季报报送工作,并严把监测季报质量关,并建立了包片科室负责接收资料并初审、分管领导简单审核,办公室出具回执、信息服务室存档的季报接收管理机制,使监测季报报送接收有迹可寻、有据可查,并信息能够及时反馈,有力地推动了季报报送工作。经过一年多来的努力,55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在建项目,有14个报送了监测季报。(四)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情况。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已按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移交到税务局,县水利局负责缴费数额核定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凭征费通知单到税务大厅缴纳,或者通过非税收平台网上申报后线上缴纳。今年总计,府谷县共征收补偿费25555.55万元,其中建设期927.89万元、生产期24627.66万元。所征收补偿费全部通过税务系统划拨到各级财政,划拨到县财政的部分由县政府统一安排使用。(五)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情况。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通过榆林市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行政执法进行了公示(双公示和五公示),并配备执法记录仪记录了执法过程,专门建立执法档案收集执法有关资料。对于督查中发现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有关程序规定,持证执法,收集相关现场影像、文件资料等方面证据,形成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等调查资料,并及时送达责令限期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通知书,督促违法项目业主限时整改。对一些违法行为较严重、未按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项目业主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起到了警示作用。通过这些强有力的执法措施,全县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今年,共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通知书16份,对1个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项目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35万元,现违法行为已整改到位。(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核查情况。我中心积极开展项目自主验收报备管理,严格开展项目验收核查。今年已对17个项目进行了自主验收报备,对3个自主验收报备项目进行了核查,一个核查未通过,已要求项目业主限时整改。两个核查通过。(七)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使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信息使用分两个阶段,2021年8月以前,所有信息均从水利部的系统录入,2021年8月份陕西省开发了省级的水土保持信息基础平台,我们新审批的项目全部从省系统录入,省系统和部系统定期进行信息共享、数据联通。截至目前,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V4.3)录入项目406个,其中省系统录入47个。今年我们建了水土保持月报表、总台帐,将方案管理、监督执法全部纳进来,实现动态管理。(八)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开展工作。2022年共下发遥感监管图斑两次,一次为省厅下发,共21个图斑(14个合规,7个生产建设项目扰动),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另一次为部级图斑,共13个图斑,实际核查19个图斑(风险图斑1个),5个为合规图斑,8个非生产建设项目,6个需要整改,现已全部完成整改。2021年水利部下发核查图斑4个,拆分为5个,1个需要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成销号。(九)生产建设项目信用监管情况。我们积极配合我市创建全国第四批社会体系示范城市,对于所有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的生产建设项目法人相关信息,在榆林市信用体系服务平台上开展“双公示”,做到全覆盖及时报送。9月份又根据市社会信用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精神,对今年以来的行政监督检查按照“五公示”的要求,补报了2022.4-9月的所有行政监督检查信息。(十)生产建设活动监管情况。府谷县的生产建设活动大部分是一些规模小、占地面积不大、持续时间短的建设活动,一般难以及时发现,给我们的监管工作带来了挑战。面对此情况,我们加大了监督管理的力度和督查范围,在检查生产建设项目时特意开车到周边的区域多看一看,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及时地规范一些生产建设活动的行为,减少了人为水土流失。(十一)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及其他情况。府谷县水保中心充分利用世界水日、《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国家宪法日和日常下乡督查等时机,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宣传品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水保法律法规、水土资源保护、水土流失防治基础知识宣传。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有力地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守法意识和爱护、保护水土资源的自觉性,强化了对建设生态文明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全社会重视和支持水保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全年截至目前,已投入宣传经费近20万元,向群众发放水保宣传资料30000多份,纪念品2000份,摆放展板7块,制作完成时长约15分钟的水保工作宣传片。(十二)“双报到”工作积极开展今年我们充分发挥单位优势,深入社区,服务群众。党支部参加了2022年第一季度新府山社区党建联席会,单位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响应社区服务活动。给新府山社区捐赠了条桌27个,实木椅子3把,椅子23把,演讲台1个。价值10000多元。为了配合新府山社区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10月份我们为社区捐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42套,单位获得一面先进工作流动红旗。(十三)积极开展“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主题党日活动在“七一”来临之际,我中心党支部党员干部到绥德、米脂开展“喜迎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主题党日活动。此次活动,让党员干部铭记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史,从党史中汲取智慧力量和精神养分。大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承好革命先辈矢志不渝的理想信念和坚定执着的品格,立足本职岗位,用心履职尽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投入到工作中去,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十四)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今年以来,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成了常态化管理,我中心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累计抽调全单位干部180多人次下沉到新尧渠社区,积极主动配合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每位抽调干部身穿红马甲,佩戴志愿者袖章,一马当先,冲锋在前。以实际行动发挥自己的作用,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彰显共产党员本色,凝聚起众志成城、同心抗疫的强大正能量,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存在的问题1、水土保持执法工作力度不够,一些生产建设项目或生产建设活动存在无视水保法规,违法开展生产建设的情况。2、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不够,生产建设项目业主水土保持重视度不够、水保知识水平较低。3、一些生产建设项目整改问题时存在整改工作敷衍了事,整改措施不到位的情况。4、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系统、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陕西省水土保持信息基础平台、信用管理系统能够熟练操作的人员较少,信息录入工作相对滞后。三、改进措施和下一步打算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中心经分组讨论、归类梳理,最后领导班子讨论决定,2023年打算在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中集中发力、破解难题。1、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提高中心监督执法人员和图斑核查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2、加强经常性监管工作,力争实现监督管理全覆盖,并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充分使用无人机测绘技术,进一步丰富监管手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整改,将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开始阶段。3、进一步深化“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扰动图斑核查处置工作,将已发生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及时处置,限期整改,督促违法行为人按时整改到位,将人为水土流失量减少到最小。4、加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各类工作平台,通过开展电视台网站播放宣传片、纪念日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设立户外固定宣传广告牌、召开座谈会培训会时讲解水保知识、日常下乡督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水保法律法规、水土保持知识宣传,提高业主单位对水土保持的重视程度和水保知识水平。5、全面加强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系统、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V4.3系统、陕西省水土保持信息基础平台、信用管理系统操作方法培训和信息资料录入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