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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3-31 18:59
单位名称 乾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
住所 乾县城关镇工业园区兴业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 杨远峰
开办资金 4.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98万元 5.51万元
网上名称 乾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和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工作开展情况1、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联合行业部门先后开展了“根治欠薪夏季行动”、“教育卫生类用工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在建项目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等4次,累计检查用人单位166家,涉及用工人数0.89万人次,做到了欠薪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了全县劳动关系整体稳定。2、执法监察力度加强。去年以来,我们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31家,涉及人数1.4万人次,责令补签劳动合同914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接到投诉举报35起,立案35件,结案35件,结案率为100%;处理来信来访来电102人次,其中来访18人次,解答咨询电话65余个,共为56名劳动者解决拖欠工资60万元。3、规范市场行为,保障工作实效。2022年6月30日,我局联合住建局组织召开了乾县建筑工人实名制及劳动用工和工资监管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扎实做到隐患排查“零死角,执法办案“零拖延”,打击违法“零容忍”,确保实名制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实效。4、建立诚信体系,加大违法处置。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及根治欠薪工作过程中,我们将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融资贷款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我们已将2家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已将失信企业及失信人在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示惩戒。5、源头治理成效显著。以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支付担保、实名制用工等“各项制度”为目标,积极探索源头源头治欠的新方法、新路子,人社局积极推广保函形式,为企业减负的同时确保治欠清欠制度落实到位。去年以来,我县10家企业累计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36.98万元。6、乡村振兴工作扎实推进。2022年为包抓的新阳镇三合村2名大学享受“雨露计划”助学资金0.6万元;29名脱贫户享受产业帮扶资金共14.7万元;为脱贫户帮销大葱1000元。7、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按照局党组2022年机关党建工作要求,大队支部定期组织召开“三会一课”及时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8月份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我队结合工作实际,将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相结合,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是专项行动有序开展。二、主要成效2022年我县先后帮助56名农民工追讨工资共计60万元,较往年同期相比,建筑业新欠案件呈下降趋势,主要表现在欠薪人数较同期相比下降5.3%,欠薪金额相对减少。另外还表现加班次数明显减少。三、存在问题1、部分项目用工分散、用工人数较多,涉及监管部门多,配合协调需要加强。2、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劳务分包企业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各自应负的义务不清楚,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不能充分认识“各项制度”落实的重要性。四、整改措施1、加强住建、水利等部门联动,有力负起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切实维护劳动者法权益不受侵害。2、对用工单位对“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应尽义务不清楚等问题,我单位将加大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及时纠正用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五、2023年工作打算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制度体系。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落实施工许可、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工资保证金、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程结算、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等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加强管理,监督建设单位向专户拨付农民工工资,及时公示维权信息,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秩序。(二)加大重点行业排查治理力度。县治欠办牵头,各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餐饮服务、加工制造、快递外卖等行业,分类开展工资支付、制度落实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掌握治欠工作主动性。同时,根据陕西省、咸阳市根治欠薪工作要点,在全县用人单位开展治欠清欠专项行动,确保根治欠薪行动无缝衔接。(三)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县公安局及时进行受理,依法立案侦查、严厉打击,并建立案件处理情况定期反馈机制;县人社局与检察院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挂牌督办、支持起诉和诉讼监督力度;县法院依法做好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四)加强工资支付信用建设。按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每季度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用咸阳”等平台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采取惩戒措施。建立完善我县用人单位信用体系评价系统,按照A、B、C三个诚信等级,每季度向社会公布,诚信等级评优的企业可免于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形成监管有效、惩处有力的治欠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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