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山阳县城市管理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城市美化提供市容管理保障;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 | |
住所 | 山阳县城关镇公路段四楼 | |
法定代表人 | 王玺 | |
开办资金 | 85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山阳县人民政府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95.16万元 | 332.66万元 | |
网上名称 | 山阳县城市管理局.公益 | 从业人数 2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扎实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道路扬尘及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城市保洁质量,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实现环境卫生高质量常态化管理。(二)规范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加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设备设施维护更新,提高垃圾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三)持续推进“两拆一提升”。累计拆除违法广告8693处54285.26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185处56195.18㎡;拆除富余城市家具2214处;拆除楼顶露台和阳光房83处9932.89平方米。(四)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南大街、滨河南路“四纵七横”11条道路提升改造,完成“白改黑”21.2万㎡、线缆落地11.5公里、人行道铺装11.9万㎡、立面改造4.1万㎡,绿化提升5100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网4.6公里、污水管网4.4公里、铺设供热管网1.8公里、供气管网1.2公里,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品质。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成效1、环境卫生。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新增保洁面积13万平方米、环卫工人36人,增加投放生活垃圾专用收集箱9个、更新垃圾收集桶860个、果皮箱280个,安装烟头收集设施35个;2.市容市貌。开展“市容市貌、交通秩序、渣土车运输”专项整治6次,清理占道经营摊点1073处、清理夜市摊点132处,平整建筑垃圾21处,清理死角死面垃圾28处,清理乱停乱放车辆683辆、查处渣土车建筑垃圾抛撒路面55次;3.垃圾污水处理。县城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8%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91%以上,污泥含水率60%以下、处置率达到100%。4.市政设施。完成“白改黑”21.2万㎡、线缆落地11.5公里、人行道铺装11.9万㎡、立面改造4.1万㎡,绿化提升5100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网4.6公里、污水管网4.4公里、铺设供热管网1.8公里、供气管网1.2公里,封堵污水直排口5个、消除城区易涝点8处。5.路灯亮化。城区路灯实行专业公司管理维护,落实路灯巡查管护责任,安排专人专职维护维修,做到随坏随修,城市路灯亮化率达到99%。6.燃气行业安全运营监管情况。开展燃气专项检查8次,检查企业6家,开展宣传知识6场;发现隐患91处,整改到位91处;取缔非法储存瓶装液化气供气点3个,没收销毁黑气瓶32个;排查用燃气居民7999户,安检进度92.5%,安检率65.12%,全部完成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和使用(其中餐饮等行业118户)。三、存在的问题(一)城市管理执法体制不完善。县级城市管理部门在工作职责中承担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但在行政单位体制改革中,未纳入行政单位行列,导致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程序不规范,存在违法执法行为。(二)城市管理执法依据不完善。《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规定了由城市管理部门行使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垃圾的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行政处罚权,但省市未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导致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无法可依现象。(三)城市智慧化管理机构不完善。我县智慧城管建设已签订协议,正在进行建设,但目前未配备编制及人员,无法实施信息采集、指挥派遣、监督评价、技术维护等工作。四、改进措施(一)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细化局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年度工作任务,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事事有落实。(二)强化监管考核。进一步完善干部包抓工作制度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坚持定期考评,严格问责问效,加强督查督办,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实现。强化依法行政。全面贯彻中省市县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加快法治型、服务型城管建设,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市场化运营环境卫生,科学化实施城市保洁。以《商洛市城市建设管理导则》为遵循,以提高环卫作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合理利用环卫资源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的原则,将城区环卫实行市场化管理,达到作业专业化、经营企业化、服务社会化、管理规范化的效果,努力创造干净、整治、优美的市容环境。二是持续开展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实施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山阳县“两拆一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启动实施山阳县全民健身场地及设施建设项目、山阳县旧城改造项目(北大街)、山阳县城西南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及道路改造建设工程、山阳县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山阳县河南片区供气供热排水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山阳县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山阳县南大街5G智慧停车场项目,总计7个项目,投资144779万元,完成城市提升行动,提高城市品质。三是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不断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实施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山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山阳县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及设备更新项目、山阳县垃圾处理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改造更新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山阳县公共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山阳县城区垃圾填埋场二期建设项目等6个项目,总投资14086万元;加快推进县域污水处理PPP续建项目,建设镇、村(社区)污水处理厂(站)66个,实现全县镇区、移民安置区、县域出境河道沿线主要村(社区)污水处理全覆盖,不断提升公用事业服务保障能力。四是以“绣花”精神经营城市,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积极落实《商洛市城市建设管理导则》,出台《关于依法拆除城区违法建(构)筑工作方案》《山阳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整合城管执法队伍,实行划片分段,落实定路段、定人员、定责任、定奖惩的“四定”机制,常态化开展城市执法巡查,长效巩固提升“两拆一提升”成果。同时,探索建立街长、路长、段长制,全面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和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管护,城市秩序明显好转,市民幸福指数持续增强。五是强化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不断增强综合执法理念及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等制度。坚持文明执法、柔性执法,全面推进“721”工作法,以教育劝导为主,以管理执法为辅,也就是70%的问题通过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通过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通过执法手段解决。在向各类城市乱象“亮剑”的同时,做到城管执法讲人性、有温度,讲韧性、有尺度,讲刚性、有力度,不断树立城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22年获得“全市城市管理先进集体”“全市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获得县委、县政府“城市建设管理先进单位”,获得县人大、县政协政府“人大建议办理先进单位”“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等表彰奖励。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