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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价格认证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31 17:30
单位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价格认证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价格争议调处,价格纠纷的公共服务。全区涉纪、涉案、涉税的行政征收征用活动中价格不明或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的工作、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
住所 榆阳区人民政府院内1201室
法定代表人 张强
开办资金 2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8万元 11.11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价格认证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2年工作开展业务情况(一)狠抓党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区委和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中心年初制定了党建和业务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党风廉政工作的目标任务。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红色纪录片和警示教育片、赴女子治沙连教育实践活动、《党的二十大》知识测试等活动。选派2名优秀党员,分别担任红石桥乡红石桥村第一书记和大河塔镇高沙峁村驻村工作队员。榆林疫情关键时刻,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下沉一线,积极参与抗疫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事迹,展现了新时代发改科技人的良好形象。(二)依法履行职能,扎实做好价格认定工作。高标准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刑事价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不断做强做优“三涉”(即涉纪检监察、涉刑事案件、涉税案件)主责业务,全年优质高效完成榆阳公安分局、经开工业园区分局、高新工业园区分局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协助事项353起,认定标的总额约876.76万元,其中榆阳公安分局301起,认定标的总额818.26万元,经开工业园区分局17起,认定标的总额42.5万元,高新工业园区分局25起,认定标的总额11.9万元,行政案件10起,认定标的总额4.1万元。(三)建立健全价格调处机制,稳步推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心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第一抓手,积极探索价格矛盾“下沉服务”的工作模式,开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是加强安排部署,推动价格调处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召开全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安排部署会议,成立价格争议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榆阳区《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制定价格争议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工作流程等,并按照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二是建立健全价格调处工作体系,夯实价格调处工作基础。新增设郭家伙场女子法庭、航宇路派出所、区物业服务中心、金阳社区4个调解站;区司法援助中心、镇川镇、芹河镇、上郡路司法所4个调解点,工作站点总数达33个。三是认真开展价格矛盾争议,积极化解民生纠纷之忧。在金阳社区、榆康社区、万佛楼社区等地积极开展《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颁布五周年宣传活动。通过拍摄《榆阳区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宣传片,区融媒体宣传报道、微信公众号发布、定时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单、纪念品,设立人工咨询服务台等多种形式宣传。取得的主要经济成效全年无一起案件提出复议,认定准确率达到100%,收到提出机关的一致好评。严格按照“业务上网、数据入库”的要求,加大“存量案件数字化、增量案件电子化”进程。2022年我中心网上办案330件,存量案件录入952件。完善了5个工作站和8个调解点软硬件配置。积极推进“总对总”在线诉调工作,出台《关于印发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联动机制的通知》和《关于成立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驻榆阳区人民法院价格调解工作站的通知》。顺利完成省局提出的“站点在A级景区全覆盖、工作在社区全覆盖”工作任务目标。中心受理交通事故赔偿、物业服务、工程赔偿、医疗服务、驾驶培训、餐饮纠纷等价格争议调解案件39起,调解金额合计121.86万元,为化解社会矛盾、改善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三、存在的问题2022年中心总体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价格认定机构和队伍发展建设有存在短板,部分价格认定人员精神懈怠和能力不足的危险认识不到位。二是价格争议调解工作进展还不够全面。四、2023年的主要工作打算(一)切实做好涉案价格认定工作。中心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重点工作,持续做好“三涉”案件价格认定工作,密切关注重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涉及的赔偿、重大突发事件等相关领域,发挥价格认定工作应有作用。逐步完善价格认定专家制度,积极利用和发挥社会资源,做好价格采集工作,不断提升价格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取得新进展。不断强化价格争议工作站点的建设,在上郡路社区、金鸡滩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中心、大型商场等建立工作站。进一步推进“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承接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价格争议纠纷调案件。吸纳社会各界、各领域专业人才,聘请“小吴调解工作室”,努力提升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的专业团队。(三)加大价格认定工作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媒体资源,扩大宣传报道。深入乡镇、社区、集市进行宣传,不断挖掘价格争议纠纷案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加大同兄弟县市区互学互鉴,促进工作交流,认真推送典型案例,增强示范引导。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