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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31 17:18
单位名称
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查指派或安排人员为受援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住所
榆阳区城隍庙滩3号
法定代表人
刘强
开办资金
39.3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阳区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5万元
15.92万元
网上名称
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颁布以来,榆阳区法律援助立足本职,发扬优势,聚焦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受援权利,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将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情况汇报如下:业务开展情况(一)业务培训指导常态化。一是2月22日,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各律所法律援助业务负责人、法律援助律师共计30多人召开了法律援助业务交流座谈会。座谈的核心问题主要围绕《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及《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之规定的正确理解与适用,大家直抒胸臆、热烈讨论,积极探讨在实践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和解决方案,互相交流好的方式方法与经验,研究新规定、新问题、新方法,并为新的一年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法律援助中心同志认真记录,并收回12份征求意见表,对中心的下一步工作计划与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2月24日下午,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举办法律援助新入库律师业务培训会,来自14家律所共30名新入库律师参加了此次业务培训。主要针对新入库法律援助律师上岗前进行的业务指导,对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律师的依法履职能力,提高法律援助业务水平,更好的促进我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有重要意义。三是9月27日,召集各值班站点负责人召开值班律师座谈会,集中学习《法律援助法》,并结合具体开展法律援助工作遇到的争议较大且疑难复杂的实际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制定出台了《值班律师工作纪律》《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值班律师工作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服务管理制度》,确保值班律师工作规范有序、良性运作,保障值班律师开展法律援助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二)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及优秀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9月8日-26日,我中心组织专职法援律师对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办结的260件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同行评估,以案件承办机构集中互查互评的形式分两场进行了评查评选工作。最终在案件质量评查中成绩排名靠前的30件案件中遴选出6篇优秀典型案例。(三)全力推进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目前,我中心共设立8个法律援助服务站点,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服务已在公(看守所)检法三机关实现全覆盖。所有站点都安排专职律师轮流值班进行接待咨询和提供法律帮助,现运行状态良好。截止目前,共接待、接听电话咨询4745人次,解答法律援助咨询4260人次,代写法律援助文书53份,提供法律帮助966人次。(四)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一是制定2022年宣传计划,进一步充实宣传资料,增加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法规》等普法宣传图书;定制宣传湿巾、宣传袋等宣传品;二是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深入乡镇农村、社区、校园、企业和人员密集广场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宣传16次,解答各种法律咨询1480多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图书资料等6500多份、各种宣传品4800多份,制作工作宣传简报15期。三是创新宣传方式,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对接联通公司,开通“智慧信息”业务,从11月份起,由联通公司利用大数据互联网平台,发送法律援助普法宣传信息。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成效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办案数量结案率稳步提升。截止12月31日,我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76件,其中刑事案件566件(公通63件,检通63件,法通405件,刑申案件30件,刑代5件);民事案件210件(民事诉讼案件167件,劳动仲裁案件40件,非诉案件3件),办结率约80%,调查满意度95%以上。三、存在问题人员短缺:存在机构人员短缺,尤其是法律专业人员严重短缺,难以满足工作需求。经费困难:目前,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和省法律援助办案专项补助,自“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激增,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不足。(3)办公条件较差:因为我中心办公地在具有30年房龄的老院平房内,办公场所和条件较差,建筑面积约300多平米,远远不能满足办公场所之需求,缺少必要的接待室、调解室、档案室等。(4)业务培训少:自我培训和外出交流学习培训的机会太少。四、下一步工作打算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将进一步创新服务便民机制,继续秉承“应援尽援”原则,依法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将以更大的热情、更强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法》贯彻落实和普法宣传,为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创造有力条件,奋力开创榆阳区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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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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