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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劳动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23-03-31 17:17
单位名称 延川县劳动监察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检查用人单位的执行情况,受理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等。
住所 延川县大禹街道河东北街26号
法定代表人 高占胜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4万元 11.96万元
网上名称 延川县劳动监察局.政务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案件查处办理情况2022年(1—11月份)共接到投诉、举报、市支队批办督办、人民网留言等案件共159起,涉及980人2215万元;处理完成案件138起,涉及720人1928.38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化解19起305人564.3575万元。办案处置32起涉及91人131.4367万元,协调处置87起324人1256.5858万元。时效结案率和答复率均达到95%以上。(二)专项检查开展情况我局始终坚持日常巡查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主动预防矛盾隐患发生。在5月至6月期间,我局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工程建设项目6个,下达询问通知书15份,下达整改指令17份,补签劳动合同175份,现场处理工程项目欠薪案件2起,涉及农民工24人,追发工资63.04万元。(三)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为了加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履行诚信守法义务,根据《关于企业申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我局在陕西省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系统中对6705企业进行了2021年的诚信等级评定,共评定A级5家,B级669家。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2022年度,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在人流较为密集的路遥广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以发放宣传资料、挂横幅、现场讲解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共印发宣传资料1800份,横幅15条,现场为农民讲解《条例》75件,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我爱延川等网络平台进行《条例》的宣传。2、检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我局在3月至4月中旬期间,对我县5个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存在很大问题:1、涉及拖欠工资问题的项目1家,涉及45人23.7万元。随即由劳动监察部门下达了整改指令决定书,现该项目施工企业已整改到位,拖欠工资已全部发放;2、有3家建设项目农民工维权告示牌不规范,由我局监察员现场指导,现已按规定改正到位;3、未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未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的问题,由我局协调工商银行派专人随监察组一起帮助施工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及给农民工办理工资卡,保障了工程项目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的实行;4、检查的5个工程项目均实行了实名制管理,但在实行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我局监察员都一一进行了指导解决。5、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方面,由于承建方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致使5个建设项目不能够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全年我局共检查用工企业48户,其中建筑企业31户,超市2户、银行3户,、煤矿2户,其他10户。涉及1345人,补签劳动合同167份,纠正不合法规定48条。3、受理用工企业的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情况2022年1至12月份,共计受理欠薪案件159起980人2215万元;其中:接待投诉案件129起,涉及752人1847万元;12345智慧政务服务热线反映案件15起,涉及59人132万元;省市批办案件5起,涉及47人107万元;欠薪线索10起,涉及122人129万元。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虽然今年劳动监察工作在工作成效、规范管理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出现很多问题。一是部分疑难案件办理难度较大,进展缓慢。这个问题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往往夹杂着经济纠纷、分包转包、工程款与工资互相纠缠,政府相关部门工程款拨付不及时等情况,为清欠工作带来诸多困难。二是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到位。虽然对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已尽可能的加大加深,但是劳动监察部门资金紧张,宣传手段单一,宣传力度欠缺。三是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范围太小。由于目前劳动监察机构无执法专用车辆且部门资金紧缺,造成只能对城区内的工程项目,城内的用工企业进行多次检查,对于比较偏僻,较远,在农村的工程项目,检查就相对城区内就少的多。整改措施加快法治进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国务院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为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各级各部门应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加强领导,履行职责,根据工作实际和职责范畴,研究推出务实管用的配套措施,着眼解决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加强系统性治理,从劳动用工管理、职业健康保护、法律援助、人文关怀、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加强协作配合。细化部门监管职责,重点是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职责,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公安机关受理侦办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域刑事案件的职责,构建联动机制,实现多方共治。加强风险核查、监控预警、信息共享、隐患防范等工作,保障经费投入,加大责任追究,压实整改责任,标本兼治,推动从源头上预防风险,从制度上弥补漏洞。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政府针对重点工作、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督察,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资金情况进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做好衔接配合,保持对恶意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对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追究责任。四、下一年工作打算: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会继续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工作。着重在以下方面加强工作。(一)强化宣传,保障农民工权益一是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行宣传,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强化监管手段、细化工作措施、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二)加强协调、联合惩戒加强与公检法联动执法工作,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协调机制,确保从严从快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积极配合对已移送案件的调查核实,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欠薪案件。(三)规范管理,确保制度落实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中劳动用工的监督,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大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帮助企业落实八项制度,确保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专户制度、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制度、保障金制度等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的落实。(四)加强培训、提升素质,加强对本单位劳动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