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工作开展情况:1、2022年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共8.2万人,参保率为98.8%。其中缴费对象5.64万人,收缴保费1388.5万元,年满60周岁以上待遇领取对象2.54万人,发放保费5305.41万元,发放率100%。2、办理被征地手续9个批次,共收取社保资金346.4445万元。对全县少于0.4亩的行政村永坪村,年满60周岁的发放对象267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80元,共计21.3520万元,发放率100%。3、特殊群体“工龄补贴”(民办教师和代课人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员、乡(镇)村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等)养老保险工龄补贴,应发2755人,实发2755人,共计发放438.26万余元,发放率100%。4、发放了79人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贴,共计发放资金17.823万元。5、为全县一二级残疾和低保五保中的三四级残疾人每人代缴保费100元,共计2180人,21.8万元;为农村低保、五保户每人代缴50保费元,共计4100人,20.5万元,代缴率100%。二、社会经济效益:第一、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国家为城乡居民建立由财政全额支付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这一惠农政策,使群众老有所养,无后顾之忧,就会敢于消费,这对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无疑将产生强大而持久的动力; 第二、从整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来看,建立新农保制度,就实现了城乡居民在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制度平等,随着经济发展、国力增强,就可以逐步缩小乃至最终消除城乡居民在这方面的差距,这对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做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无疑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也体现了国家政策的统筹; 第三、从农村当前的新情况来看,建立新农保制度,有利于化解农村社会中的各种矛盾。首先,它将极大地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经济自立能力,从而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增强他们对生活的自信心; 第四、减轻了子女的经济负担,在相当程度上避免了因经济利益引发的家庭矛盾,从而有利于形成敬老爱幼的风气与更为和谐的家庭关系; 第五、将有效化解一些农村集体组织无钱办事的困境,使它们能够集中有限财力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从而形成文明的乡村风气与和睦的邻里、干群关系,有利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存在问题:1.经办人员业务能力、经办水平参差不齐,需进一步提升。2.政策宣传还是不够,群众参保积极性、主动性不高。3.稽核查处力度及方法不够,有重复领取、死亡多领疑似违规问题发生。4.待遇人员社保卡使用率达不到100%。四、整改措施:1.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经办水平和服务质量。2.利用走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媒体宣传报道等方式广泛宣传养老保险政策,提高知晓率,积极争取未参保对象登记参保,搞好与税务部门的工作衔接,积极协助参保对象按时交费,提高参保率。3.积极核查完成省、市稽核内控平台下发的各类疑似违规问题。认真处理重复领取、死亡多领追缴、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等问题,防止社保资金违规流失,保障资金合理使用。4.待遇人员要全面普及社保卡使用,及时处理社保卡信息错误,对社保卡遗失人员及时联系补办,坚持做到一卡一人发放,实现社保卡发放率100%。五、下一步打算:1、广泛宣传,提高参保积极性。不断加大城乡居保工作宣传力度,重点对政策优势、老有所养、养老金增长、丧葬补助等方面内容进行宣传。 2、加强学习,提高经办服务能力。适时开展参保缴费、财务、信息、统计、档案管理等相关业务学习,提高各级经办人员的经办服务能力。3、加强沟通,确保“八大员”资金发放到位。关于八大员的问题,我们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做好数据统计和核发工作,及时更新数据;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八大员群体的审核和资金的下拨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发放;认真学习八大员相关政策,提高经办机构服务质量。4、加强待遇审批管理,确保养老金足额发放。严格待遇审批程序,要规范待遇审批和支付环节管理工作,做到及时审批;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要加强与银行的协调沟通,及时出盘回盘,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好死亡人员月报和零报告制度,防止基金流失;加强部门协作,及时做好死亡人员待遇终止工作;严查重复领取养老金人员,加强重复领取待遇追收工作,防止基金流失。5、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建立健全监管制度,结合实际工作,完善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内控管理制度和基金稽核审计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相关法规和制度进行管理,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强化日常稽核监管,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全程监督,定期检查,确保收缴、发放等各个环节不留漏洞和隐患,及时发现和纠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运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动接受各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