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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学生资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31 16:54
单位名称 汉滨区学生资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方针、政策;负责汉滨区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初审工作,协助经办银行联系、催收贷款;负责汉滨区学前、义教、普高和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教育资助政策和学生诚信教育宣传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汉滨区五星街127号
法定代表人 何先斌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滨区教育体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06万元 15.6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汉滨区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1.宣传学前到大学资助政策。学生资助工作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强、影响力大、关注度高,为广泛宣传教育精准扶贫和学生资助政策,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各学校均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宣传资助政策。2.严格规范资助程序,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一是规范贫困学生认定程序,确保精准识别。二是规范资助对象确定程序,确保精准资助。三是规范资金管理,确保精准发放。3.全面应用学生资助系统。及时维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并开展了全国资助系统学前、义教、普高、中职资助子系统和陕西省精准资助系统操作培训活动,有效提升了资助管理工作水平。4.加强资助工作督导检查。检查通过查阅资助档案、与学生、家长座谈、电话回访受助学生家长等方式,从资助政策宣传、资助制度建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程序、资助档案、资金管理、系统应用培训七个方面,全面检查各类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和指导,并要求学校(幼儿园)限期进行整改。5.抓实本息回收工作。6.配合完成各项中心工作。积极配合完成了开学检查、校园安全大排查、目标责任考核、控辍保学、期末检查等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年共发放各级各类资助资金2416.6万元,惠及学生50587人次。其中,2022年全年发放学前贫困幼儿助学金9201人次,落实资金345.03万元。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33000人次,落实资金1119.01万元。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7154人次,落实资金758.5万元。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1232人次,落实资金118.85万元。全年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6783人,金额6736.4万元。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回顾2022年,在资助工作开展过程中,个别学校在资助过程中评审不严谨、公示不规范,导致资料错误较多;档案整理不规范,资料未能按学期分年度整理归档。资助育人工作未能持久开展。对学生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未抓好做实、未充分挖掘资助育人的先进典型和优秀案例,资助育人水平有待提升。贷款学生毕业时未能及时在系统中更新个人及家庭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学生及家长,年度本息回收工作难度较大。改进措施:加强督导检查,规范资助工作程序。开展系统培训活动,切实提高资助工作人员系统应用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励志教育,挖掘先进典型和优秀案例。多方联动,多方式多途径开展本息回收工作催收。四、下一步工作思路。继续加强对各类资助数据的精细化管理,扎实落实从学前到中职的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精准资助。继续开展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保证政策知晓率达100%。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的指导检查与考核,确保政策落实规范。加强资助中心内部建设,强化管理,夯实责任,提升效率。加强资助工作宣传力度。注意收集工作中好的案例、经验、做法,形成宣传报道,向各级媒体推送,不断扩大我区学生资助工作的影响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