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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3-31 16:54
单位名称 延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维护本县域农作物种子、农药、化肥、农机配件、农膜等生产资料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经营人员的经营行为及培训,依法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的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
住所 延川县农业综合大楼
法定代表人 贺东强
开办资金 2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川县农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7万元 75.84万元
网上名称 延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政务 从业人数  2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开展活动。单位章程执行情况:本年度严格按照延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章程执行,单位名称、住所地址、单位性质、单位法人代表均无发生变动,本单位上级业务主管单位仍为延川县农业农村局。业务范围仍为:负责维护本县域农作物种子、农药、化肥、农机配件、农膜等生产资料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经营人员的经营行为及培训,依法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的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细则执行,资产损益情况正常上报,开办资金未在变更范围之内。没有受奖惩及投诉情况,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未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如下:(一)农资监管成效显著。二是开展联合检查行动。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联合县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三是创新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四是严肃查处案件。(二)畜牧兽医常抓不懈。一是严格屠宰检疫规程;二是加强瘦肉精检测;三是开展违规调运生猪专项整治行动;五是开展动物卫生监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185次,出动执法人员563人次,开展屠宰场检查21次、养殖场(户)检查167次,发放养殖档案49本,发放生猪调运措施通知书45份,非洲猪瘟通道检查动物10车次,非洲猪瘟试剂检测179份,检疫屠宰生猪7751头,无害化处理病害生猪10头933公斤,扑杀布病羊子501只,“瘦肉精”检测830份,立案查处案件15起,行政处罚金额1.46万元,开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B证4823张、屠宰动物29266头(只),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A证5张检疫动物10600头(只)、B证994张检疫动物28658头(只)。(三)农机安全平稳发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以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为重点,对全县农机安全作业开展了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重点检查各镇街和农机户在重要农时、重点地域、重点机械的安全生产情况。严格查处无牌作业、无证驾驶、证照不符、无跨区作业证农业机械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通过执法检查,有效防范了和坚决遏制了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全县农机作业区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全年,共开展农机安全检查38次,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办结农机案件3件,处罚金额250元。(四)宅基地执法稳步推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农村宅基地执法工作。今年,共排查涉嫌宅基地违法33起,其中立案1起;出动执法车辆27辆次,执法人员41人次,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农村宅基地从批到建的合法流程。(五)农产品质量全面提升。结合农业生产季节,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深入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重点对蔬菜、苹果生产基地用药、施肥、田间管理、农事记录、投入品采购及出入库记录是否完整进行了详细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生产记录不完整等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生产基地必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监管禁限用农药,完善生产记录,严厉打击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年共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32次,检查农产品137个次,抽检农产品7批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六)禁捕工作成效凸显。召开了部门联席联动会议,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黄河延川段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开展执法检查16次,出动执法车辆36台次、执法船只18艘次、执法人员6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张贴黄河禁渔通告1000余份,安装永久性固定告示牌5块,劝停非法捕鱼、钓鱼人员193人次,收缴渔钩100余副、地笼37个,黄河沿线巡查105人次,鱼塘鱼池走访排查隐患5处,清理涉渔“三无”船只2艘。三、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1.制定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延川县2022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要点》《延川县2022年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延川县动物卫生监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延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培训计划》保证了各项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地开展。2.宣传培训,营造整治良好氛围。一是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赴延安、西安培训学习,进一步强化对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二是召开农资经营人员培训会,为从业人员就农资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台账建立、规范经营等方面进行了专题培训,增强了从业者法律意识,明确了经营范围;三是印发了《简单识别假劣农药》《如何识别真假种子及购买种子应注意的事项》《怎样识别假劣肥料产品》《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给农民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通过广泛宣传,提高了农民辨别假劣农资的能力;四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科技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等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识假辩假知识,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浓厚法治氛围,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3.源头治理,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一是开展农资经营主体清查。组织执法人员对主体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建立详细档案记录,资质条件不符要求的经销商责令限期整改,净化了农资市场秩序;二是严格农资产品备案审核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查进入我县销售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严把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关。通过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杜绝了违规农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有效遏制了违法经营行为;三是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主要有农资经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销货查验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限制使用农药专柜销售制度等,通过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经营者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4.建章立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了建立一贯作风优良,行为规范的农业执法队伍,通过学习和借鉴先进县区的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系统地制定和完善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制度》《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农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和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保障。二是从严规范执法行为。为了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要求全体农业执法人员在执法时要公正、公开、公平,坚持原则,不为利所诱,不为情所动,不畏强权暴力,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行政监督检查权。严禁工作人员从事涉农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做到“查、审、批”三权分离,执收执罚收支两条线,办案人员职责明确,档案卷宗专人管理,真正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人员业务办案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机构改革,单位业务增加,需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三是案件办理数量少。改进措施:强化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培训,提高综合素质。把对农业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常抓不懈,积极参加省市各级执法综合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强化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执法大练兵,提高综合素质。把对农业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常抓不懈,积极参加中省市各级执法综合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2.加强农业综合执法装备类建设,提升综合执法水平及监管能力。3.强化对农资市场的监督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4.加强屠宰场的监管和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和畜产品监测,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5.积极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长效回收处置机制,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与处理能力。6.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畜牧等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建立市场监督的长效机制。7、积极争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无纸化办公试点(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动物指定通道建设、黄河延川段禁渔期监管及执法船采购等项目资金,改善农业执法装备,提高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及健全单位内部资料档案、案卷文件、,为队史馆建设留存历史记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