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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3-31 16:38
单位名称 甘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促进农业发展提供管理和服务。全县农资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农业生产资料、种子市场的整顿;受县农业局委托,对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农民经营收入核算及经营指导。
住所 甘泉县农业局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 白昕
开办资金 36.0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甘泉县农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5.48万元 37.2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微信群、电视台等信息平台深入宣传加强农业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农产品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活动。结合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和动物卫生监管百日专项整治深入乡镇集市、农村、田间地头,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畜牧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利用集市农业综合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展板15余次,悬挂横幅9条。二是开展培训。为全面提高我县农资经营人员、农产品生产者质量责任和安全意识,倡导自觉守法、诚信经营,组织农资经营人员培训2次,培训农资经营人员120多人次;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法律专项培训1次,培训农民70余人。深入推进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长效机制,组织农资信息化监管系统操作培训1次,培训农资经营者50余人。今年我队执法人员共参加省市线下培训9人次,72学时,参加线上培训70人次,560学时。三是重点打击农资下乡“忽悠团”、流窜式上门推销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接群众举报,我们2次对外地来甘销售肥料的“忽悠团”现场检查,指出产品问题,并开展现场宣传培训,提供农民的防范意识,减少农民损失。四是开展“2022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深化农资监管服务,引导农民群众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产品,确保用上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二、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资经营门店的执法巡查,采取检打联动、部门联合等方式,打防结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限用农药、兽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瘦肉精”的行为,依法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共出动执法检查车辆108台次,出动执法人员42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262个次,抽检肥料2个、农药3个,抽查种子标签样品80多个、农药品种70多个、肥料标签60多个,抽查兽药和饲料标签样品35个,其中检查兽药经销企业(门店)34个次,养殖场72个,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51份。截止目前,共查处案件6起,已全部结案。其中查处农药案件1起,经营种子案件2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起,行政处罚0.77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0.576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0.006万元。下达限期整改书24份,发放张贴告知书600余份。让经营者从思想上要高度认识,从而有效规范了农资市场。我队通过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未因农资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使用不当造成农业减产或上访事件发生,确保我县农业生产健康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三、狠抓生产源头监管,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农产品和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农产品、畜产品安全监管机制,规范农产品、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一是加强对鲜果采摘园、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养殖大户投入品使用和生产档案记录监管巡查,督促建立生产台账和投入品使用记录,实行可追溯管理。二是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和违禁兽药的查处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加强对禁限用农药、兽药经营使用的执法检查,实行限制定点销售。三是加强重大节假日前执法检查。排查区域安全隐患,发放宣传告知书、规范农药经营承诺书、生猪调运措施告知书、兽药和饲料经营管理告知书,签定安全生产承诺书。强化生产源头监管,累计检查生产企业、基地、养殖场等121家次。四是加大了对“非洲猪瘟”的防控力度。实行生猪实行“点对点”调运。四、规范市场秩序,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为切实保障我县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维护畜产品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陕西省动物防疫条例》《陕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一是实行牛羊定点屠宰制度。牛羊屠宰活动严格执行定点屠宰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从事包括现场宰杀销售在内的屠宰活动(农村个人自宰自食家畜家禽、城镇个人自宰自食家禽的除外),必须送往取得定点屠宰许可证的场所进行屠宰。畜牧中心正在对接建立牛羊屠宰场。二是取缔和打击未取得资质的屠宰场(点)屠宰动物。取缔和打击为未经定点屠宰许可违法从事动物屠宰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动物屠宰场所或动物产品储存设施(包括冬季临时屠宰动物的场所和人员)。三是索要或查验检疫验讫标志。经销商经营销售的肉品均需持有“两证两章”,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肉品上加盖的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检疫合格印章。我队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春节和重点节假日期间集中开展私屠滥宰综合整治,取缔私屠滥宰窝点,从屠宰、加工、销售等环节入手,捣毁私屠滥宰肉品非法经营场所。全年共捣毁私屠滥宰窝点3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五、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药、兽药、饲料溯源管理。深化农药、兽药、饲料管理信息化建设,组织农药、兽药、饲料监管信息化专项培训。目前全县已经完成57家农药、兽药、饲料经营门店信息化设备和操作培训工作,初步实现了农药、兽药经营“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同时对全县62家农资经营企业、门店家进行信誉等级评定。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