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商南县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立足自然保护地保护服务,服务广大林农,促进林业发展。全县林地流转审核等工作;为林权交易、林产品交易双方提供指导服务,接受林权单位或个人委托,开展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评估服务;林地承包争议仲裁、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工作。 | |
住所 | 商南县东岗林业局 | |
法定代表人 | 赵国群 | |
开办资金 | 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商南县林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64.35万元 | 113.9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林业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工作开展情况(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能力,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工作全过程;常态化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体检、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干部筑牢廉洁防线;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牢记嘱托•奋进商洛”党建主题活动,持续以“山川增绿·党旗增辉”为主题,以“五个先锋”为载体,组织干部积极参加了微型马拉松、太极拳进机关等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省市县要求,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强化作风纪律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人民满意的干部形象。(二)持续加强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坚持把调处林权矛盾纠纷作为深入推进林改工作的重点来抓,实行信访接待制度,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好登记并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细化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的原则、主体和责任,明确提出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集体林地承包经营调处工作,坚持依法依规调处,做到一般纠纷不出镇(办),重大纠纷不出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确保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林区和谐稳定。(三)发展林下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突出特色因势利导,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加快发展林下种植,大力发展立体养殖。坚持将林下经济作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狠抓一批示范基地,对现有示范基地促其上档次、成规模,带动更多的群众投身于林下经济发展。2022年新发展林下种植0.3万亩,林下养殖林禽2.0万只,林畜0.5万头,林蜂0.2万箱。商洛市鸿伟生态实业有限公司生态养殖基地荣获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四)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以及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再完善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省专家评审组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县实际,及时修改完善了我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并报市林业局。坚守生态红线,联合县野生动物和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双山国有林场、三角池国有林场、金丝峡景区管委会等单位常态化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督巡查工作,确保生态安全。二、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突出特色因势利导,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加快发展林下种植,大力发展立体养殖。坚持将林下经济作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狠抓一批示范基地,对现有示范基地促其上档次、成规模,带动更多的群众投身于林下经济发展。2022年新发展林下种植0.3万亩,林下养殖林禽2.0万只,林畜0.5万头,林蜂0.2万箱。商洛市鸿伟生态实业有限公司生态养殖基地荣获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二)狠抓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纷不出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确保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坚持把调处林权矛盾纠纷作为深入推进林改工作的重点来抓,实行信访接待制度,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好登记并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细化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的原则、主体和责任,明确提出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集体林地承包经营调处工作,坚持依法依规调处,做到一般纠纷不出镇(办),重大纠和林区和谐稳定。(三)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以及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再完善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省专家评审组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县实际,及时修改完善了我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并报市林业局。坚守生态红线,联合县野生动物和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双山国有林场、三角池国有林场、金丝峡景区管委会等单位常态化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督巡查工作,确保生态安全。三、存在的问题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新开岭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目前处于“三无”,辖区山大沟深,居住有近千户群众,群众矛盾突出,管理面大,手段落后,工作开展难度大。(二)林下经济基地规模小,简单生产,市场竞争力不强,大多数农户对发展林下经济热情很高,但林下经济补助标准低,许多农户和企业缺乏资金,林下经济发展缺乏后劲,综合经济效益不高。四、改进的措施(一)持续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及服务发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以及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重大意义。(二)在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前提下,根据现有林地资源,合理布局种植和养殖基地,建设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发展模式和规模,带动更多的农户参与到林下经济发展中来。积极谋划争取上级林下经济项目,带动全县林下经济发展。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下一步,县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将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主责主业,以全新的姿态、更足的干劲全力推进我县自然保护地保护事业,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加油出力。(二)持续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努力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工作实际,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培养全体干部职工爱岗敬业、积极工作、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的工作精神,提高工作效率。(三)在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前提下,根据现有林地资源,合理布局种植和养殖基地,建设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发展模式和规模,带动更多的农户参与到林下经济发展中来。积极谋划争取上级林下经济项目,带动全县林下经济发展。(四)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陕西省秦岭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大宣传力度,实行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问题严查的保护机制,持续加强对我县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五)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及时调处林权纠纷,确保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林区和谐稳定。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